【动态】广东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服务高质量发展
2017年3月,民政部等6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广东省民政厅会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广东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专门制定《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标准建设、监督管理、人才培训、社会化改革等方面提目标、明要求,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广东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五查五改、对标达标”的要求,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全省1723家养老院进行了质量大检查,83%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4项基础性指标,76%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强化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双重保障”
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省政府部署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广东养老护理工作措施。省成立由省民政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老龄办组成的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地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2018年9月30日,省民政厅等5部门召开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视频会议,并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业务培训。
广东通过多渠道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尤其是对养老院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护理补贴等的投入。2017年以来,省级福彩公益金共投入7.2亿元重点推进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养老机构添置设施设备、设置临终关怀区,以及新建、改扩建医护型养老机构项目。各地积极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广州市投入315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改造,阳江市投入2678万元购置更新敬老院设施设备及改造消防设施。此外,全省各类养老机构也加大投入改善运营环境,推进软硬件建设。
做到自查、检查、督查“三管齐下”
为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到实处,2017年,广东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指导辖区内所属养老院围绕“五查五改、对标达标”,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和“全科式大体检”,分析存在问题,梳理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措施。
2018年,省民政厅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敬老院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采取各市之间交叉检查、省民政厅派出工作组督查21个地市基层联络点的方式,深入检查全省养老服务机构。
针对检查的整治台账清单,各地狠下功夫开展整改。广州市分管市领导召集各区分管副区长和民政局长专题部署落实整改。佛山市民政局为全市养老机构采购安装2000个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了养老机构消防保障能力。东莞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14家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验收问题。经过排查整治,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数量大幅下降;此外,对存在严重问题的13家养老服务机构勒令关停。
抓住标准、标杆和规范、示范“四个重点”
为促进广东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省民政厅编制了《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临终关怀》等地方性标准,并筹建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准备出台4个省级地方标准。
在推行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方面,截止2018年9月底,全省投保机构1246家,保障金额达311.5亿元,其中,中山、湛江、汕头、阳江、潮州、云浮、汕尾养老机构100%投保,东莞、茂名、江门、肇庆、梅州90%以上的养老机构投保。
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面,2017年,广东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评定了99家星级养老机构,树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杆。2018年,继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目前有103家养老机构申报参评。
自2017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4万人次,省级层面举办养老院院长培训4期320人、养老护理员培训37期3059人、养老护理高级研修班(香港班)1期40人。
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对特困供养机构要优先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新定位,广东部署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改革。截至2018年9月,全省第一批、第二批改革试点已有26个试点完成改革工作,共计引入社会资本近5.2亿元,将10351张床位升级改造为护理型床位,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引进专业护理队伍和社工机构,机构面貌、护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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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厅福利处
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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