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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系列政策文件

广东民政 2022-05-17


近日,《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实施。《通知》的印发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工作,防范社会组织领域各类风险,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通知》包含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2019年工作要点,以及全省性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协调机制、资金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实施方案。


《通知》对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职责、议事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联席会议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37个成员单位组成,统筹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信息共享,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提出了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要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推动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及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效落实,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清理规范,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


 



系列文件具体内容包括


《全省性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


  •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总体目标。


  • 协调内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备案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他社会公共服务事项。


  • 工作流程——双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流程、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流程。


  • 职责分工——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 组织实施——严把审查关、加强名称规范审查、加强章程规范审查、加强发起人和负责人资格审查。



《全省性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政策依据和工作目标。


在联席会议的框架下,建立由省民政厅牵头、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参加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资金机制协调小组,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异动情况的联合监管。


为确保全省性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的有效实施,《方案》就日常监管、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省性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明确有关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 二是根据社会组织发展形势,提出阶段性联合执法工作重点,及时通报、沟通各部门掌握的涉及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危及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情况。


  • 三是统筹协调查处重大社会组织违法及非法社会组织案情重大案件。


  • 四是专题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安全和风险的防范应对问题。


  • 五是完成民政部、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据悉,2019年4月10日,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政府召开。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黄宁生出席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审议联席会议议事规则、2019年工作要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四项机制”,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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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整理

编辑:王依岚

审校:徐祖平、邹国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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