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丨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招生简章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宁新区教社〔2024〕23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初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弘阳时光里花园、弘阳悦峰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亚泰山语湖花园、新城香溢紫郡、招商兰溪谷;代招朗诗未来街区、新城花漾紫郡、旭日学府、蓝海雅苑、印象花园、侨谊东苑、都会诚品(待相关片区配建中学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二、招生计划
初一年级630名。
三、网上登记
1. 5月24日~29日,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区就读)、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一:登录“苏服办”APP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下载“苏服办”APP,打开并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南京市-小升初-江北新区-小升初,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首次使用须注册账号或者通过支付宝等登录。
方式二: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5月30日~31日,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区就读)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四、现场审核报名
1.报名地点:
浦外高新分校(兰山路39号)
2.报名时间:
6月1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6月2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仅限监护人1人,且按网上报名平台审核规定时间段前来报名。(报名需出示报名审核页面)
网上报名审核结果、现场报名编号与时间段查询:
1.5月30日~31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2.5月31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审核时段提醒,敬请关注。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初一的新生应属于本校施教区(或代招范围)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6周岁且接受义务教育未满连续九年的大龄小学毕业生,在对口初中校尚有多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入学。
2.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校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前。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http://njna.nanjing.gov.cn/、“江北新区民生”微信公众号、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查询)。
3.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4.报名时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以下材料(真实有效,责任自负):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住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页和产权页);
③新生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一张;
④如果符合上述第3条四种情况之一,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学生不用到现场。
5.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区内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对应学段学校就读。
6.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请如实告知招生人员。
7.随迁子女入学、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及其他未尽要求以《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8.符合转学条件欲转入我校的学生,于7月1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期间,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填写《南京江北新区初中转学(转入)申请表》。学校于7月31日前予以答复。
9.8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新生家长于当日携带户口本到浦外高新分校南门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咨询电话
69576510 69576565 徐老师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七、特别声明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开展招生工作,从未与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合作招生。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浦外高新分校所有。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