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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罗文:第二次入狱.上篇

遇罗文 私人史 2021-01-21

Personal History

第二次入狱
上篇

© 遇罗文/文


  1.命运的捉弄

  如果我老老实实地当农民,心甘情愿地与锄头铁锹骡马车辕打交道,顶多与招工、返城无缘,也许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可能由秉性决定的吧,刚刚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小康”生活,成了那个不算穷的村庄的首富以后,又不安于现状了,偏偏跑到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办起了电焊条厂。
  当时电焊条奇缺,我除了有点儿化学基础知识,对制造电焊条一无所知。凭着“人家能干我就能干”的自信心,居然就把它做出来了。既然旗工业局都表示支持了,我的户口也从“农业”变成了“非农业”,还另外多给我一个户口指标,为的是解决我妻子菁菁的户口。
  命运的捉弄让人无法抗拒,先让你尝够了甜头,更大的苦头就该来了。
  恰巧这时,我和哥哥的朋友治民(姐夫治国的哥哥)刚刚服刑六年出狱。治民没少为《中学文革报》出力,和哥哥又经常形影不离,肯定也受到哥哥一案的牵连。但是他从小的遭遇练就了不寻常的社会经验。从审讯一开始,他就一口咬定自己不懂政治,只是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否则哪能判那么轻?
  他服刑期间,我以他弟弟的名义看他,才知道他那里是个采石场,劳动强度极大,不受工伤的极少。他说等刑满时,让我想一切办法,也要帮他调离劳改队,能够就业。现在帮他的机会有了,我急忙把这个户口给了他,把他的身份从“刑满释放人员”一下子变成了“林场知青”。
  治民家境比我家还难。文革一开始,全家被轰回农村老家。说是“老家”,其实早巳进城几辈子了,农村里一个亲戚也没有。那里除了留下他父亲当做供批判用的活靶子以外,其余五口又都被撵了回来。治民老大,下边俩弟弟、一个妹妹。
  到他刑满时,弟弟妹妹都插了队,母亲下放当售货员。六口人只有母亲一人有三十多块工资,其余人(除了治国)挣不出自己的生活费。治民作为老大,本来应该帮助父母,却还得让母亲援助他。出狱了,终于有了尽兄长义务的机会,饥不择食,偷了二辆自行车,准备卖出钱给弟弟妹妹们。
  治民来到甘河,自行车也随他运到甘河。我俩久别重逢,自然有一番说不完的心里话。两天后,他提议去我插队的诺敏河见见我的父亲和他的弟弟(我姐夫)。我到甘河有几个月了,也正想回去看望父亲。诺敏河离火车站四十多里,这下两辆自行车正好也派上了用场。治民两天来还没把车卖出去,我安慰说:“农民买车难,你的车到那儿好卖。”
  父亲见到了治民,犹如见到了自己的大儿子。一向笨嘴拙舌的老人,此时更是泣不成声——四年了,他还没有从失去爱子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何况又见到了爱子的生前好友?治民也激动起来,马上跪下说:“爸爸,您就把我当儿子吧!”我同样感动万分,自愧不如治民能给老人带来那么大的安慰。真想痛痛快快叫他一声“哥哥”,但是嘴就是张不开。
  治民在我们这儿住了好几天,整天陪父亲聊天解闷,和他弟弟倒没说几句话。自行车很快都被人买走了。他还用两天的时间,只身到几十里外一个地痞家追回一笔欠债——我和弟弟外出照相时,“借”给人家的一百块钱,以为再也要不回来了呢。父亲当着治民教训我:“你和罗勉跟治民比,差远了,社会经验太少。”
  我惦记着焊条厂,和治民要动身回甘河了。弟弟到北京看母亲还没有回来,我们只好撇下父亲一个人走了。值得欣慰的是,有了治民这几天的陪伴,父亲精神状态好多了。好在姐姐家离着也不远。
  俗话说:“知足者常乐。”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一定少吃许多苦。
  治民有了知青身份、城镇户口,还不知足,想变成北京户口。原来他女朋友的母亲负责知青安置,有办法。我劝他应该现实一些,所谓知青身份只能蒙不了解的人,北京的专政机关不会买账。他也表示了同意,答应不办户口,只是看看女朋友。
  我送他坐火车走了以后才发现,他刚办来的户口本被他带走了,知道我的劝说毫无用处。他刚回到北京,就被埋伏多日的警察抓住了,后来又被判了七年刑。人家顺藤摸瓜,自然追查到了我这里,我就成了窝赃、销赃犯被抓了起来。
  想不到我的遭遇竟导致了姐姐婚姻的彻底破裂。姐姐在莫旗生活了四年,在那里,她终于第一次成立了自己的小家,有了一个儿子——我父母的第一个隔辈人。但是,她也第一次尝到了离婚的痛苦。
  尽管姐姐在她那本轰动一时的《一个冬天的童话》里,一点儿也没提到我与她的离婚有什么关系,但是我知道,我成了他们最终分手的导火线。她不提我,是因为直到现在,她和弟弟也认为我和父亲帮助治民是干了一件丢人的傻事。派出所没收了治民那两辆自行车,买车的人知道是我帮他销的赃,来找父亲、弟弟,非让他们赔偿损失不可。父亲也为了减少我的“罪过”,把人家买车花的钱都如数给了人家,闹得全村满城风雨。
  谁愿意把屎盆往自己家头上扣?姐夫难免跟社员说我是罪魁祸首,拐带了他哥哥。为了以后在村里好处,这么做也是可以理解的。虽说北大荒的妇女都在家里干活,姐姐也多少听到点儿风言风语,偏偏她又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知道我多咱有过占人便宜的毛病?原本就有过危机的婚姻,这下就非吹不可了。一年前,他们曾闹过一次婚变,后来经过我的父母和她的婆婆劝解,尤其婆婆使用了孙子的感召力,让小两口又复了婚。这一次连这一招儿也不灵了。
  又过了一年以后,姐姐正是衣食无着需要依靠的时候,赵伯母千方百计把姐姐请到她家,立刻把我外甥领了出来,让一年多没见面的母子俩亲热,赵伯母在一旁劝说。姐姐当时什么感受,别人不得而知。临别时,赵伯母抱着孙子送出好远,小孩儿招着小手,一个劲儿地喊妈妈。姐姐强忍着没回头,大步流星地走了,任凭孩子一声一声地叫。
  几年后她跟我说的时候,还忍不住流泪。她说,只要她回一下头,恐怕再也走不动了。姐姐多少有点儿母亲的性格,向来好报喜不报忧,有苦往自己肚子里咽,不肯轻易在人前落泪。一定是她痛苦至极,虽然我不清楚她与姐夫分歧究竟在何处,我想他一定是让姐姐伤透了心,姐姐才能做出这种选择。


  2.加格达奇看守所

  加格达奇是个小城市,但它是大兴安岭地区的首府。由于人口少,看守所也不大,只有八间牢房。看守所地处闹市之中,所以街上的车声和高音喇叭的歌曲声都听得清清楚楚。一九七五年五月,我从甘河镇被押送到这里时,天已经黑了。收走了我的手表、腰带,把我关进了一间空牢房。我以为会给我扔进一条棉被,不料白白等了一宿。我在铺板上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后半夜就冻醒了,以后再也没睡着。路上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眼前——在烟雾腾腾的车厢里,我看见了失魂落魄的父亲。他本来就不修边幅,这次更不注意穿戴了——棉袄顶多系了两个扣子,里边的衣服几乎都没有系扣;皮带松松垮垮,裤脚已秃噜到地;帽子胡乱扣在头上,帽檐歪向一边——我的遭遇使他一下子垮了下来。难怪车上的小偷盯上了他,把他辛苦一年种旱烟挣的三百多块钱偷了个精光。
  父亲是从几百里外我们插队的村子赶来看我的。他和我们一起生活有三年了,这样既能给我和弟弟管家,又躲开了北京街道对他的“专政”。父亲是个勤劳的人,除了养鸡、鸭、鹅、猪,还利用房前屋后的园子种了几千棵旱烟,每年也是笔不小的收入。自从哥哥牺牲以后,父亲对我抱有很大希望,不只一次地说过:“就是你成家了,我也和你们一起过。”我出了事,无疑对他打击太大了,他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再见到我。
  从他呆滞的目光和突然苍老了的面容就可以看出他的绝望。刚一听说我出事,他就来了,下了火车正看见我被押上火车,于是他也上了这趟车。父亲的身份加上多年的教育,见了警察就十分恐惧。他不敢过来和我说话,只是一路上在一旁远远地看着我。我尽量装做无所谓的样子,以便多给他一点儿希望。快到加格达奇站了,父亲知道我该下车了,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举在胸前让我看。离得远,灯光又昏暗,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只是趁警察不注意,朝他笑了笑,他就把纸收了起来。
  反正也睡不着,顺便看看这所监狱的格局。
  它是一排坐南朝北的平房。沿窗是两米宽的走廊,把窗与牢房隔开。每间牢房朝窗那面是铁栅和铁门,其余三面是水泥墙壁。铁门很矮小,进牢房必须低头哈腰。牢房地面比走廊低半米,要下两三级台阶。除了一米宽的地面外,其余约十二平方米面积是高出地面约三十厘米的大通铺。地面两边是瓷水池和马桶,但不经常供水。所以也不提倡使用马桶大便,每天还是两次放茅。铁栅外装有一人多高的黑布帘,平时布帘开着,以便看守巡视一目了然。有犯人经过时,看守把布帘关上,以免同案犯之间使眼色。犯人不能去动布帘,除非是女犯。因为看守都是男性,女犯要解手或换衣服可以拉上,是她们能享受到的一点儿隐私权。
  第二天早上,我被送进另一间牢房,里边已经有六个人了。这些人除了一个靠着行李半躺半坐在自己的褥子上,其余的人都脸对着墙盘腿坐着,像和尚打坐,样子很可笑。估计这是看守们从“面壁思过”这个词组得来的灵感,发明了这种惩治犯人的方法。
  “像他们那样坐着,好好反省去!”看守说完,把铁门使劲撞上,落了锁,回他的办公室去了。我坐下后悄悄问身旁的犯人:“那个人怎么可以躺着呢?”他小声说:“他认识这个班长(对看守的称呼),一会儿换班了,别的班长一来,他也得像咱们这么坐。”
  一会儿,看守把各间牢房布帘一一拉严,开始放茅了。有时从西边八号开始,也有时从东边一号开始,没有一定之规。厕所在院子的一角,从牢房出去要走很远。能听到脚镣声由远及近或由近及远地传来,从而判断出该第几间牢房了。戴脚镣的都是违犯了监规的人或重犯,哪间牢房有几个戴的、是谁,大家早已十分清楚,声音也有所区别。在一进一出之间,相邻两间牢房的犯人可以互相看见,但是不允许说话,否则按违犯监规对待。如果有同案犯,安排的牢房尽量相隔远些。假如同案犯超过了三个,只好选择不太要紧的两个人相邻。
  犯人们最感到好奇的还是女犯,所以每次放茅时,女犯都要单独走,直到她们进了牢房以后,看守才放第二间——好像看守的职责就是与犯人作对。
  在等待放茅的时间,犯人们可以在牢房里来回走动、伸展腰腿、互相说话,相当于休息。这时有人问我案情和外面的变化。我也去了解他们,才知道这间牢房关押最长的一个人是一年半,其余都在一年以下。放茅回来还可以很随便,等着吃早饭。这里也是早、晚两顿饭。早饭一律是玉米面糊糊、咸菜,晚饭是窝头、菜汤。逢年过节窝头换成全麦馒头,菜汤里有点油星。照样定量不足,犯人总处于饥饿状态。
  吃完早饭就是“面壁反省”。中午午休可以和衣躺下,午休一小时后饮水,然后又是“面壁反省”,直到下午四点晚饭。晚饭后放茅,接着还是“面壁”,直到晚九点睡觉。周而复始,成年累月。这个看守所从来不给犯人发报纸,好在街上的广播喇叭经常播放新闻,牢房里时常进来新犯人,所以外面的事情大体也知道一些。如果遇上个心眼好点儿的看守值班,会找些“老三篇”之类的小册子分给各个牢房,他明知道没有人会去看,但允许我们谈“感想”,犯人们立刻会高兴得欢呼起来,因为可以背靠行李休息了,又能海阔天空地神侃。这时他会嘱咐大家:“小声点。”
  在甘河镇,我有了自己的家。房子是林场工人老窦大哥的。他们夫妇只有两个上小学的女儿,住着一明两暗的三间房,其中一间连同里边的家具都无偿地借给我们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一来二去我们两家好得像一家人一样。后来焊条厂成立了,他又把两间空房借给我们用。我被关起来,妻子和岳母更需要他们的照顾了。每次菁菁来看我,要乘半夜的火车,到火车站之前,要走很长很长漆黑的路,都是窦大哥远远跟着,直到看着妻子进了站台,才往回走。第二天很晚菁菁才能回去,照顾岳母的工作也要落在他们夫妻身上。
  说是菁菁看我,其实是看不到的。拘留审查期间不能会见亲属,只能送些东西。我被拘留了半年多,她来了好几次,每次都要赶在早上七点至九点之间我们放茅的时候。一队队犯人走过看守所的大院子,她趴在木板围墙上,通过板缝向里张望。每次张望的人很多,有看热闹的,也有不少犯人家属。只要听见脚镣响,张望的人立刻聚精会神起来,嘴快的会说:“快看,又过来一队!”不知由于伤心,还是板缝太小、风大,妻子的眼泪早把视线弄模糊了,根本看不清哪个是我,可是她每次都来看,直到一两个小时以后所有犯人都过完。
  姐姐和弟弟也这么来看过。弟弟是在我出事不久来的,为了商量怎么搭救我和帮助菁菁母女解决生活问题。人家怀疑他也和这案子有牵连,把他列为监视对象,不准外出。队里的知青趁别人不注意,驾车把他送到几十里外的火车站。不巧路上被人看见,向生产队报了信。弟弟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看见民兵队长带着贫协主席进来。恰巧身边坐着一位以前结识的农民小张,弟弟告诉他,刚进来的两个人来找麻烦,不想见他们。弟弟用棉帽把脸遮严,小张用胳膊搂着弟弟的脖子,身子挡着来人的方向。那俩人只注意踅摸单独的知青,不去留神本地人,愣从他们跟眼皮底下过去了。
  姐姐是一个多月以后来的,专程来“托关系”、“走后门”。和她同来的是我们在农村认的干大姐。大姐看村里风声不那么紧了,说她在加格达奇有亲戚是司法界的,准能帮上忙。再说,“别人的忙不帮,罗文的忙一定得帮”。因为两年前,是我号召村民联名写信,又亲自跑好几趟旗公安局,让她丈夫获得了“监外执行”的机会,少坐了几年牢。姐姐买了不少礼品,又搭上俩人来回旅费,什么结果也没有。干大姐的亲戚连句安慰的话都没舍得说。这也就是“有病乱投医”,一时犯了糊涂。细想一下就能明白,干大姐要是有这“道”,还用得着我们搭救她丈夫?
  有时我感觉自己还算是幸运的。据说在我进来前不久,这里的看守打犯人成瘾。他们专门寻找犯人的小过失,比如交头接耳、打瞌睡、多打了饭、互相打架等等。有时为了防止犯人听见他的脚步声,隐蔽在铁栅的坎墙后边,光着脚爬着走,以便捉到有过失的人,捉到后就要施以刑罚。刑罚的种类很多,最厉害的是让犯人站在坎墙上,两手背后伸出铁栅,看守用结实的鞋带将犯人拇指用猪蹄扣拴住,另一头拴在吊布帘的钢丝上,然后一脚将犯人从坎墙上踢下去,犯人脚够不着地,就这样吊着。非得等犯人连求饶的力气都没有了,脚下已是一摊汗水时,才将其放下。承受力差的犯人肩膀脱臼、马上休克的都发生过。经常的是,将犯人提出牢房,或戴上手铐用脚踩,或让犯人趴在地上,用竹板打屁股,直到肿起来为止。我认为最危险的是,一位貌似正派的看守,让犯人对着暖气片把腰弯成九十度,再让犯人两腿尽量分开。这时犯人头已经很低了,看守突然用脚使劲踹犯人的屁股,让他脑袋直冲暧气片上一道道铁棱顶过去。这个犯人后来头顶上肿起一个很大的包。
  看守所里的犯人,尤其是流动人口,许多是从收容所升级转来的。据他们说,收容所里的刑罚比这里更恐怖,而且也不必非捉住犯人的过失不可。除了看守们以殴打犯人取乐,还让老犯人对新犯人整治,看守在一旁观赏。
  听说人人都要过关的叫“骑摩托车”:让犯人做出骑马蹲裆势,双手做出握住车把状,嘴里还要模仿马达声和喇叭声,两脚只能前脚掌着地,脚跟提起。几分钟后,肌肉已疲劳过度,自然哆嗦起来。这时那些流氓成性的犯人觉得“好玩”了,还要命令“左转”、“右转”,挨整的人必须按他们说的方向眨动左眼或右眼……纯粹是拿人取乐。如果模仿得不好或拒绝模仿,肯定还会有更难受的刑罚等着你。冬天,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晚上一律把衣服收走,只许穿背心裤衩。有一次,一个犯人实在忍受不了了,冒着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在半夜只穿着短裤跑到几公里以外的市公安局去避难,据说耳朵和睾丸都冻坏了。
  在这种无知的看守管理之下,能不接连出事吗?何况被关押的也有当权者的亲属。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看守用冲锋枪托击中一个犯人头部,这个犯人立刻卧床不起,三个月里吃完饭就呕吐,从来没排过便,后来只好让他保外就医。在我进来之前不久,估计上边有了指示,调走了几个打人凶狠的看守,也很少发生公开整治犯人的事了。
  社会上的一切活动都能反映到看守所来。尤其是三天两头的各种“严打”,只要一开展,进来的人立刻多了,被判刑送走的人也多了。就连“批林批孔”这种活动,也有人因此倒了霉。
  我们牢房就曾送进来一位70多岁的老者据说是“孔孟学会”的。从进来那天起,就没见他说过一句话。提审时都要由犯人背着他进进出出。加格达奇市的商品粮以粗粮为主,市民每人每月只有二斤细粮,其余只能买玉米、高粱制品。但是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全部细粮,在看守所也不例外。这位老者和我们的伙食就不一样。这种敬老精神是唯一让我称道的地方。
  看守所里也有能吃细粮的就是确实有病的科级以上干部和老外。这里单独关押着一位苏联人,不仅伙食好,看守还常陪他打扑克踢足球。不知道这种敬老的纯朴民风与崇洋精神是否有必然联系。
  这个看守所里最多的案由是盗窃和两性关系。有个生产队长,和他几乎没法说话。只要他一开口,出不了三句准要说到“性”的内容。他是因为利用工作之便将两名少女骗到地窖进行强奸被人告发入狱的,但是一经调查,那两名少女是地主富农的后代,所以仅判他2年徒刑。宣判时他在看守所已被关押了一年半,不值得送劳改队了,于是让他在看守所干些杂活,能吃上饱饭,几个月后提前释放回家。他在看守所里始终得意洋洋。
  同一间牢房的一位姓张的犯人,因为是富农分子(其实是富农出身,因为解放那年他才不到十岁),偷了七只猪崽,被判七年徒刑。假设法律是公平的,假如精神的创伤可以换算成经济价值的话,两位少女的贞操、她们的人权、她们全部痛苦的代价,每人相当于一只猪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公正”!
  有的犯人,你不得不可怜他。从我进入这间牢房起,就看见一个人终日以泪洗面,眼睛都变了形。他已被关押七八个月了,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还有一个患精神病的老婆和两个年幼的女儿,他整天为她们发愁。
  他的案情本来很简单:他的外甥曾交他保管一个纸包,里边是一本铁路代客票。若干天后,外甥又让他把纸包烧掉,他就烧了。后来外甥犯了案被抓,他也被抓起来,才知道那本票是偷来的,他就成了销赃犯。没想到外甥又与张三共同做过案,张三又与李四共同做过案,李四又与王五共同做过案……最后加一起共十几个人,公安局总算挖出了一个巨大的盗窃集团。他虽然除了他外甥不认识这个“集团”里的任何人,可是“罪行”却天天见涨。那本车票按每张最大面值相加已有一万多元,再加上张三、李四等人盗窃总数累计已达七八万元。根据团伙从严的政策,这个“集团”首犯(外甥)被判二十年,其余十五、十二、十……往下类推,他居中,被判八年。这个“集团”刑期累计一百多年。
  同样一个“团伙”作案被判刑的轻重却有天壤之别。有四个中学生参与一场斗殴,打死对方一个人。四人之中的一个人(某甲)因为家里有办法,关了几天放回家去了。几个月后,临判刑前一天才又把他“请”回了看守所宣判的结果是:首犯,因为有斗殴前科,被判十八年,两个从犯被判六年,某甲只判教养两年。据说死者死因恰巧还是某甲的凶器造成的。
  所以一个外号叫“小上海”的犯人就说:“第一,最好不偷;第二,一个人偷。”
  “小上海”是上海知青,因为瘦小而得名,是个屡窃犯。他头一次被抓就想金盆洗手了,可是遣送回农场后农场不再收他,只好又以偷为生。终于第二次“进宫”。
  在这里,他经常想出一些小花招,打饭时能多打出一份。但是他从来不自己独吞,而是均分给牢内每人一份。有时候看守蹑手蹑脚地走过我们这间牢房,打算抓下一间牢房的犯人的过失时,他要么就敲敲墙,提醒他们;要么就喊“报告班长”,然后编个需要报告的理由——破坏看守的偷袭。有次实在想不出理由了,说“天下雨了”。气得看守冲他说:“下雨和你有什么关系!起来,罚站!”
  但是也有一个人作案判得也不轻的。有个铁路工人(电工)因为从仓库里偷走一手推车棉大衣被捕。他对我说:“没办法。我知道早晚要被抓,所以见到坐过牢的我都要详细打听狱中的情况。我知道在劳改队当电工最容易逃跑,因为单独行动的时候多,没有人看押。”
  我说:“你为什么要偷呢?”
  “缺钱哪!我爱人是三期肺结核,上不了班,医药费就不少花。这种病还得买营养品,现在都是凭票供应,不花高价买不来。我那点工资能够吗?”
  原来他已是第二次被抓了。第一次被抓差点被判刑,恰巧关押他时,公安局要上街搞宣传需要宣传车,没有人会安装广播喇叭。他帮助装了一部车,算是有立功表现,教育释放。这次成了累犯,他知道不会判得太轻。我问他,即使逃出劳改队,没有户口,又没有工作,有家也回不去,怎么生活呢?
  他笑我太书呆子气。原来沈阳有“××面馆”,是个接头的地点,有人专门替人做假档案和户口簿等等。而且拿着这份假档案可以去找一家接收单位,“就怕我爱人等不了那一天”。后来他被判了十五年,他除了不放心爱人以外,一点儿也不为这么长的刑期发愁。他认为顶多三年,就会找到机会逃跑。不管他能否成功,正是这种信念,支持着他乐观地对待生活。
  前面提到的七年刑期的“富农”,听到判决也没有一点儿丧气的表现。他的理由是:“我早请人算命了,我这一灾躲不过去。可是不管给我判几年,我顶多在劳改队待四年就能出去。”他说的也许是真的,四年后正是改革开放、纠正冤假错案的时候,像他那种轻罪重判的案子有可能得到改判。不管怎么说,乐观总比悲观强,否则伤心加上劳改队的超负荷劳动,可能会要了个人的命。
  一个人的人品如何,具体说,我会不会参与盗窃自行车的活动,随着时间一长,人们都有了明确的看法。我的家属也托加格达奇的朋友四处打听,终于得到了准确消息——“‘十一’前就准备接人吧”——判刑,往往要赶一个时机,一判就是一大批;放人,也要赶一个特殊的日子,凑成一批人,以显示党和政府对百姓的关怀。正当我的妻子守着她瘫痪的母亲翘首以待我回家团聚的时候,一份厄运,正从北京邮到看守所。
  对我的“函调”回复了。一个审讯员打开了邮件,对另一个审讯员说“人家说一九六九年便宜了那小子,让咱们这次严判。”
  这一幕恰巧让他们正在审讯的我同牢的难友看见了。他回到牢房就将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了我。他不知道我一九六九年有什么事,只是听到是北京来的函件,而且不是好话,担心与我有关系,因为看守所里只有我一个是北京人。我当然十分清楚,除了我哪能那么巧,还有人在一九六九年捡到了“便宜”?我知道没希望了。
  果然,给我判了五年徒刑。罪名是参与盗窃活动和“思想一贯反动”。宣判会是在年底举行的,因为年底要向党汇报一年来公安战线的“业绩”,于是又凑了一大批,还挂着牌子游了街。
  我觉得冤,准备上诉。牢房里的犯人都相信我冤,但是没一个赞成我上诉,理由是:“有一个上诉赢了的么?不加刑就不错了。”可是我还在坚持,因为无论如何我与盗窃也挨不上边。“思想反动”有事实吗?
  加格达奇一位关心我的朋友了解到前前后后这一切的来龙去脉,得知:当初决定判我三年徒刑。判刑前由拘留改为逮捕时,我据理力争认为自己无罪,拒不在逮捕证上签字,结果以态度恶劣为由,刑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经业内人士指点明白了,如果我上诉,只有更坏的结果。看守所的所长和管教对我有了点儿同情心,破例在上诉期间让我会见家属,以便让他们劝我放弃上诉。我终于明白了。
  一些看守是同情我的。临离开看守所时我们一行二十几人每人都要在胳臂肘弯处绑一道“法绳”,以示与正常人的区别。这时走来一位看守把我拉到一边说:“我给你绑。”其实他是怕别人把我绑得太紧。他极松地把绳系上,小声对我说:“想开点儿,几年一晃就过去了,到劳改队好好改造。”

  本文选自《我家》,遇罗文/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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