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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弟弟王小波.上篇

王小平 私人史 2021-11-04

Personal History

亲人故人

弟弟王小波
上篇

© 王小平/文

文字之缘

  我从四岁开始跟姥姥进识字班,到了上学的时候,已经在读大部头的书了。记得读《红楼梦》时,只有六七岁,被父亲的同事说成“小人读大书”。那时候很有些神秘主义情绪,觉得许多文字似曾相识,与我有某种先天的联系,种种内涵像窗户纸一样,一捅就破。我自认为读书极快,浏览起来一目十行,常常一眼扫去,就知道一段文字的大意,不免为自己的天赋感到骄傲。然而有一天,我意外地发现,小波读书的速度比我快得多。那回我们借到了一本有意思的书,后面排队的人太多,所以要限期归还。我记得我大概用了四个小时看完这本书,传给小波,没想到他两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使我觉得十分诧异,因为他没有像我一样提前认字,是规规矩矩上学认的字,所以他读书之快与恶补无关,一定是脑筋不同。我选了另一本书,随便翻到一页,和小波一齐开始读,约定谁先读完这页就说一声。就这样试完一页再一页,每次他都比我先读完。我对他反复进行测试,发现他读书的速度是我的一倍半。一般来说,我读到一页的三分之二,他就读完了。
  这激起我更大的兴趣,把闹钟也搬出来了。精确测试的结果是:我读书的速度是一小时六十到八十页,而小波至少在一百页以上,有时可以到一百二三十页。这使我对大智若愚这件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为小波不论在家里还是家外,从来没博得过聪明的名声。在家里,我妈和姥姥叫他傻波子,在学校里他也没当上过好学生。他跟我上同一所小学,比我低三年,常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你怎么不能像你哥一样,门门都是五分?
  他是我平生见过的读书最快的人。他的读书之快纯由天生,绝非着意为之。如果像那些冲击吉尼斯纪录的人一样,死乞白赖地强化训练,就未免落了下乘,他绝对不屑去干那种哗众取宠的事情。据我看来,他读书之快固然来自圆转如意,如臂使指的语感,更重要的还是凝神二字。在这一点上他似乎无人能及,有时抱起书来,就如同灵魂出窍,别人说话他听不见,叫他名字也没反应,像泥胎一样痴痴呆呆,必须捏一把他才醒过神来。一般人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时处于警醒状态,像他这样专注得木木痴痴的人确实世上少有。正因为看到他这种灵魂出窍般的专注,每逢别人笑他傻时,我总是在众人面前力排众议,力主小波大智若愚,深藏不露,有神鬼莫测之机,早晚会爆个冷门,给大家一个意外惊喜。
  一般来说,旷日持久地凝神思索的人迟早会想出一点什么来,当然,别人是否会承认他思考的价值是另一回事。这种人在脑子深处有一个锚点,或者说在思维的饱和溶液里偶然形成的一个晶核,思想以晶核为中心一层层结成晶体,所以像晶格一样,有内在的系统和鲜明的个性。与此相反,世上多数人的思想是外力规范而成,思想深处未必有根,正像薛宝钗的柳絮词说的那样:“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当然,具有这种凝神会聚的精神状态未必一定是好事,日后小波在美国学开车就吃了大亏。由于不能一心多用,开起车来顾此失彼,按下葫芦起来瓢,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记得小波夫妇俩有一辆白色的八缸大车,当年曾携我同游佛罗里达。他媳妇李银河和他是同一路人,开车的本事还不如他。所以他们两个像连体人一样,一个专管看灯和路上车辆,同时气急败坏地发布指令,另一个只管转方向盘。几个月后,这辆车从高速公路上下来,撞毁在电线杆子上,就此为他们的开车生涯划下休止符。必须承认,在这方面我比他们也强不了多少,开车头两年撞车无数,驾照几乎被吊销,三年后才逐渐适应,到了四五年上才算真学会了,从此再没吃过罚单。
  小波自幼嗜书成癖。不管什么书,但凡能看得下去的,就双手捧着,仰歪在床上,看得昏天黑地。有时候在地上捡起一张带字的纸,也翻来翻去,看得津津有味。那时父亲书房的四面墙上三面是书架,有大量藏书,从甲骨文、钟鼎文、名人墨迹、四书五经、中外历史、联共党史、马恩全集、黑格尔、费尔巴哈,直到药典、解剖学、控制论、计算机原理、《西厢记》、《牡丹亭》、唐诗宋词、李白杜甫、美学评论、希腊神话、《神曲》、《十日谈》、巨人传》,诸如此类,应有尽有,甚至有全套的京剧剧本,摞起来有四尺多高。小波没事就去翻找他能看的书,看书既多且杂。他可以兴趣盎然地研究一些与他毫无关系的东西,譬如果树栽培技术、农机修理、医药手册之类,仿佛已经预见到将来会有上山下乡的一天。他好像是过剩的记忆力无处发泄,博览群书,广泛地摄取百科知识,甚至发下宏愿,要把图书馆里的书通读一遍,这当然是个稚气的想法,注定不会有任何结果。
  这样日积月累,他渐渐成了个博学的杂家,每日在饭桌上闲谈的时候,口若悬河,把他知道的子弟门庭,各路杂学卖弄一番,博得众人佩服,把他看作百科全书式的人物,遇到常识问题少不了向他咨询。有一天,姐姐在厨房做饭,火力过猛,把一大锅油烧着了。只见火苗轰轰烈烈,燎天而起,眼看要把房子付之一炬,把姐姐吓呆了。说时迟,那时快,小波突然从后边冲上来,一把抓起锅盖,盖在油锅上,火马上被压住了,只剩下黑烟从缝里往外冒。他把冒烟的油锅端到室外,一场大祸,顿时消弭于无形。事后家人看见墙上燎出的黑印,个个后怕,同时感到奇怪,他小小年纪,从不做饭,怎么会懂得这种事情。把他叫来一问,原来又是书本上看来的杂学。
  书看得多了,渐渐就看出些味来,能感觉到文体有九流之分。有的文章文气顺畅,有如一马平川,可以在其上纵情驰骋,有的则坑坑洼洼,磕磕绊绊,令人一步一蹶。我们有个共同的感觉,就是白话文刚出来的时候,语感还不地道,读起来疙里疙瘩的,经过几十年的抛光润色,到了四五十年代终于登峰造极,从音韵到语气都变得和谐熨帖。这种变化很值得研究,恐怕与普通话一统天下不无关系。令人奇怪的是,最好的白话文大多是译作。那时候有一批中文底蕴深厚的文化人从事翻译,把外文的句法结构不知不觉引进中文,抹平了旧式中文中一些语法上的窟窿,把外文的语感和中文语感掺和起来,使中文中出现了复杂的句法结构,甚至出现了华美流畅的音乐感。使我们印象深刻的翻译家有翻译巴尔扎克的傅雷,翻译狄更斯的董秋斯,汝龙先生和查良铮先生。这些人对建立现代中文居功甚伟,真应该为他们立一座纪念碑。
  语感这个东西像功夫一样,是泡出来的,所谓习拳千遍,其义自见,读书多了,自然会有相应的语感,分得出文体的好赖。书读得越多,特别是好书读得越多,这种语感就变得越发精细,越发挑剔,正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每当我们拿到一本好书时,就好像面临一场精神上的盛宴,哈喇子流出半尺,如同狗拿到一块肉骨头,急着找到一个妥当的角落开始下嘴。这个地方应该像一个蚕茧,适意,安静,最重要的是无人打扰,以保证享受的完美。很难描述一本好书拿在手里那种神圣感觉,一种奇特的快意上下蒸腾,好像要沐浴焚香,顶礼膜拜,以感谢命运的恩宠,然后才战战兢兢地读起来。如此珍贵的美食,一点一滴都不可浪费,否则便是暴殄天物。读书读到艰深之处,每每陷进忘情的投入,眼前的文字仿佛已经消失,只有丝丝缕缕的意思像柳絮一样,一团团,逐队成球,搓棉扯絮般出现在心中。有时候,人被卷进感情的漩流,人生的种种滋味,像轰雷掣电一样把心灵撕成飞舞的碎片,短短几个小时,就好像经历了一生的时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读过一本好书后,真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魅力远胜于电视,每当我看到别人在电视机前消磨时光,总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家里也没电视,就是想看也看不成。北京当时已经有了电视台。市面上有苏联“记录牌”电视,后来又出现了“北京牌”,都是黑白电视,电子管的大家伙,四百多块钱一台。父亲跟我们说,电视不是买不起,就是怕太招摇。当时的电视要装室外天线,架在阳台上老远就能看见,有电视的人家都不是凡人,不是校长就是系主任。父亲政治上出过纰漏,日后小心翼翼地做人,懂得出头椽子先烂的道理,所以不愿再惹出什么麻烦。当年他曾有一台战场上缴获的美国收音机,是个罕见的高级货,据说是聂凤智送给他的。这机器是Zenith牌的,灵敏度十分惊人,父亲曾骄傲地告诉我们,它可以收到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短波电台。这东西原本是为军事用途设计的,所以交直流电两用,从长波,中波,到短波,共有七八个波段,有八九个电子管,带一根长长的拉杆天线。就因为这根拉杆天线,他被怀疑为美蒋间谍,家被搜查,人被看押,机器也被收走,经专业人士检查不是电台,这才算了事。困难时期,有一天家里买了条鱼,又杀了一只可怜的兔子,晚饭时整治了一桌。我们的小弟抑制不住心中的狂喜,跑到阳台上大叫道: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被爸爸揪回来臭揍了一顿。爸爸对我们千叮万嘱,授以最重要的家训:千万不要张狂,要夹着尾巴做人。
  有一天我们和父亲一起去看露天电影,那地方好像叫文化广场。看露天电影可不能像去电影院一样准时进场,要趁天还没黑的时候就提着马扎去占地方,不然到开演时候人山人海的没处下脚。我们两个在人群里坐着,觉得十足无聊,就把书上看来的子弟门庭拿出来卖弄一番,一段一段地背诵原文。那时候看书,光看过还不算,讲究的是能成本大套地背下来。要不然,岂不成了我们在古代笑话集里看到的那个呆鸟。那个人有一天跟人家卖弄,说看过一首咏虎的诗,真是做得好。人家问他怎的好法,他说那诗有四句,第一句说的是甚的甚的虎,第二句说的是甚的甚的勇猛,第三句其实记不得了,第四句倒还记得,便是狠得很的意思。如此有头无尾,完全是个傻鸟。所以这种人前卖弄,记性一定要好,肚里须有存货。
  我们平日里看书看得快,可看的书就显得少了,于是只好像牛倒嚼一样,把有些书看了又看,直看得像后来的样板戏一样,可以提头知尾,倒背如流。譬如中国的四大名著,颠来倒去,少说也看过一二十遍,《水浒传》里的市井言语,《红楼梦》里的曹氏诗词,差不多耳熟能详。书看得多了,里面的文气流动,韵律变化,像音乐一样,不知不觉地渗入骨髓,形成了语感的一部分。过去只知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诌”,但对其中的道理不甚了然。后来才有点明白,文字上的真功夫是一种对语言的感觉。而语感这东西,好像武学一样,不但要童子筑基,而且要反复演练,千锤百炼才能出功夫。老一辈读私塾的人文字根基坚实无比,靠的无非是记熟了几十部经典,腹有诗书气自华,说话撰文一片锦心绣口。我们后来学起英文来,虽然也仗着对文法的理解阅读无碍,但只能算是支着拐棍入了门,离登堂入室还差得远,论语感和中文绝对没得比。这种语感上的欠缺,一到审美的艰深处就暴露无遗。讐如两句话摆在面前,文法都不错,意思也差不多,在句子内部的气势,骨格,声韵,连贯得体上则可能大有区别,只有语感修养到家的人才能看出来。记得我们当年有普希金《青铜时代》的两个译本,一个是查良铮的,其中有这样两句:“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那庄严整齐的面容。”看了以后觉得很不赖,音韵工稳,有一种大家子气。再看另一个译本:“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那匀整的外貌。”登时笑得人仰马翻。小波说,第二个译者准是东北人,唱二人转出身。
  所以古人作诗要字字推敲,甚至有“一字师”之说,就这样,写得出好诗的人还是凤毛麟角。能感受文字之气绝非等闲功夫,看起英文诗来,只能隔靴搔痒,得其大意,和看中文诗浃髓沦肌的感觉完全是两路。出于同样的道理,一个没到过中国的洋人学中文,无论是上哈佛,下耶鲁,花再大力气也难成正果。就算学上一辈子,恐怕也很难看出李白的诗好在什么地方,更看不出什么地方好。一门语言实际上已经是一种文化,是无数细微感觉聚成的庞大实体,有些感觉在任何词典和语法书里都查不到,只能在适当的环境中一点点参悟出来。记得有位高人,好像是何其芳说过,诗歌是无法翻译的,翻译诗,就是把酒变成白开水,此话极为精到。越是短小精悍的诗,像绝句之类,越没法翻,因为它们就像文字排出的阵法,一切妙处都在几个字构成的筋结里,筋结一打开,精华顿失。别说把李白翻成外文,就是翻成白话文,也就成了白开水。所以李白是不能翻的,翻出来也没法看,成了李黑。
  我们坐在露天电影场的人丛中,一边手摇芭蕉扇赶蚊子,一边卖弄平日看过的诗文之类,父亲在一旁微笑不语。我们开始背起一首袁水拍的诗,是报纸上看来的,说的是反右的事,其中有这样几句:“说是助党整风,雪亮汽车来接,三杯老酒下肚,领导简直狗屁。”我们一人一句,得意洋洋卖弄至此处,只见父亲脸上变颜变色,厉声喝止道:“停了,停了。”我们不知道念几句报纸上公开发表的东西有什么关系,他小声跟我们说,隔墙有耳,别人不知道这是从报纸上看来,一定会以为是大人教你们说的。再联系到他的政治问题,不用细追,他这个教唆犯是当定了。就冲“领导简直狗屁”这几个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父亲一辈子在政治上吃尽苦头,自称为“三种斗争幸存者,八方风雨过来人”,形成了一套明哲保身的智慧,对于各种政治游戏洞若观火,日后在关键时刻没少点拨过我们。
  由于家教的原因,我们对诗歌有一种天生的兴趣。觉得这东西好记,字和字之间有一种磁性连接,可以顺藤摸瓜,提头知尾。好的诗句,好像不是人工编纂而成,而像土里的白薯,是成块的挖出来的。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就是这个意思。好的诗文如同天籁,写它的人好像在轨道上运行,没有多少选择,而不好的诗文,相应的选择就多了。这就像音乐一样,好听的旋律可以提头知尾,越好听的旋律越好记,无规律的噪音则很难记住。一部交响乐音符可以上万,多听几遍就能记得七七八八,想记住上千位圆周率可就难了。
  我们无师自通地在书堆里乱看,渐渐记住了一些诗文的只鳞片爪,算是我们的私房杂学。最容易记住的是滑稽突梯的恶搞诗,譬如“丈母放个屁,丈人骑马到会稽,骑去又骑来,孔门犹未闭”,这是从古代笑话集里看来的。再如咏雪的诗:“昨夜北风寒,老天大吐痰,一轮红日出,便是止痰丸”,“天地一笼通,井口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真难为了这个“肿”字,亏他老先生想得出来。还有讥讽主人待客小气,把肉切得其薄如纸的:“忽然堂前起大风,片片吹入五云中,忙忙使人觅其踪,已过巫山十二峰。”再如“且慢,美丽的莪非丽亚,不要张开你那大而笨的大理石嘴巴,到修女院去吧,快去”,这是马克•吐温在《顽童流浪记》里对莎士比亚的恶搞,国王和公爵在密西西比河木排上排演莎剧,胡乱扯,出尽洋相,可以实实拍拍地笑死人。小波看得乐不可支,几乎记住了所有的台词。有些武人的诗也很有味道,像“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好像挥着大头棒乱打,大象进了瓷器店,好一股莽撞的夯气。在五六十年代,这种豪壮的夯诗很吃香,有的甚至上了小学课本例如:“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看见这种诗,就好像看见戏台上猛然蹦出来一个李逵式的大花脸,耀武扬威地走上一圈。这种夯诗的风格是不管什么东西,务求其大,务求其威风神气,不是“头朝西,尾朝东,塞得乾坤不透风”,就是“上杵天,下杵地,塞得乾坤不透气”,好像准备打架的大猩猩,站在那儿指天划地,两手捶胸。当年“三家村”邓拓在《燕山夜话》里有一篇文章,叫做“伟大的空话”讽刺的就是这种情况。这篇文章在报纸上饱受批判,他本人也因此倒了大霉,这是后话。
  夯诗看多了,对这种摇头摆尾、自我膨胀的派头厌恶至极,觉得一味追求磅礴气势是一种恶劣的美学倾向。艺术不是打架,可以倚多为胜。难道纠集十万人敲锣打鼓就能成为好的音乐,可以压倒贝多芬和莫扎特?所以别人纷纷夸奖李清照的项羽诗有气概,什么“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我一看见那股摇头晃脑,顾盼自雄的劲儿就打心眼里腻歪,把它和大跃进的民谣划进同一个级别。这种咋咋哄哄的劲头日后居然成为一种社会潮流,在通俗文化中的影响绵延不绝。江浙一带的小杂货店,进去三两个人就转不开身,门脸上却一律写着“超市”二字,也不想想真正的超级市场应该是什么规模。有一阵福州人在美国开餐馆,家家起名叫“No.1”。由于英语上墨水有限,不得不以这种简陋方式自吹自擂,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洋人看见如此之多的店家都是“第一号”,保准会怀疑我们中国人的脑筋有问题。事实上,我们的脑筋也确实有点毛病,这大概是一种从上古沿袭下来的蒙昧传统,就是不把名号看作单纯的符号,而把它当作一种可以通过某种神秘方式影响现实的符咒式的东西。听说“8”字多的汽车牌可以卖上天价,就连奥运会也选在8月8号开张,足见符咒的观念深入人心。看看报纸上出现的公司名,不是神州,中华,就是银河,寰宇,反正吹牛皮不上税,大家抡圆了吹。大跃进年间有个口号,叫作“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几十年后又换了个说法:“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改来改去,无非是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一腔虚火,好像李元霸的鬼魂附体。如今打鸡血已经不时兴了,真不知道这股歇斯底里的癫狂劲是从哪儿来的。
  其实单就吹牛而言,这些都算不上头等。当年我们手头有一本《敏豪生奇遇记》,德国人写的,全本都是花样翻新的吹牛。美国人吹起牛来,想象力也很惊人,中国人只能瞠乎其后。在马克•吐温的《顽童流浪记》里,有两个在密西西比河上放木排的水手喝多了酒,对着吹起来。第一个说:我没病的时候,一顿饭要吃十九条鳄鱼,一桶威士忌酒。有病的时候,一顿要吃一筐响尾蛇,外加一个死人。另一个马上压倒了他。他说:我热了,就召来赤道风暴来给自己扇一扇;我渴了,就朝天上探头,把一团乌云一口吸干。但是这种吹嘘并算不上出奇,大跃进的民歌里也有“抓把云彩擦擦汗,凑近太阳吸袋烟”之名句,如果不是马克•吐温早生了几十年,他那些豪言壮语倒像是从我们这儿捡到的剩话。我们把这本书接着看下去,终于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吹牛。一个水手突然爆出一句:“我用地球的经纬线作鱼网,在大西洋里捉鲸鱼。”这才是有想象力的吹牛,这两句牛皮吹得才气纵横,诗意盎然,冠绝今古,不愧是大文豪的手笔,足以使一切牛皮匠拜倒尘埃,把大跃进的民歌甩到后边,只剩下吃土的份儿,也博得我们的由衷敬仰。
  有一年北京下大雪,父亲突然逸兴大发,要带全家到颐和园赏雪。我们到了昆明湖边,看见皇家宫阙琼妆素裹,昆明湖十里冰封,积雪盈尺。许多人在冰面上滚雪球,堆雪人玩耍。由于冰面平整,推雪球阻力小,雪球可以滚得硕大无朋。有几个人把雪球滚到两米高下,但他们只是一个劲往前滚,所以滚出来的东西不像雪球,倒像个压路机的滚子。我们看得手痒,也滚起雪球来,费了许多力气,才滚得一米多高,已经冻得双手通红。忙完之后就踏雪上岸,到湖边的茶座喝茶。我和小波闲得无聊,便翻看桌上的顾客意见簿,只见半个本子都写满了,多半是夸奖的意见。我们一页页翻下去,看着不时出现的错别字和半通不通的句子,觉得趣味盎然,好像书斋里的老学究在研究市井文化。翻到一页上,看见有人写了一首诗,觉得甚是好笑,就念起来:“天昏地暗四英豪,在此饮茶兴致高,壶干杯少热水缺,服务员同志灵撑握。”喝杯茶这样的皮毛小事,也要来上一套咋咋哄哄的豪言壮语,甚至扯上天地间的风云变幻作陪衬。什么雨横风狂,天昏地暗,全都是中国人烘托情绪的惯用套路,骨子里还是天人感应的神秘情结。当时的时髦文体,就是以“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开头,接着再放上能想得出的一切豪言壮语。这位老兄把七言诗写成八言,韵也押不整齐,因为考虑到“掌握”与手的关系,就想当然地把提手旁加进去,变成“撑握”,明显是个不通文墨之人。连这样的人也要打什么豪语,自称英豪,更何况一下就跑出来四个。我们怀想当年四大英豪齐集此地时的雄伟场景,觉得滑稽至极。那个时代的人,动辄装腔作势,好像已经不会老老实实说几句话。
  喝完茶之后,我们一帮人踏雪而行,迤逦走到万寿山后山。父亲身穿皮大衣,戴着皮帽,支着手杖,逸兴大发,带着我们一帮孩子,摇摇摆摆地走在两面大树护持的山间石径上,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一景。他一面走,一面指天划地,慷慨陈辞谈起诗来,从李白论到杜甫,表现出书生的狂放本色。他让我们各作咏雪诗一首,可惜众人诗肠枯竭,我和小波老是凑在一起唧唧咕咕说些鬼话,所以未能成篇。父亲素来以诗才自负,年轻时作过不少诗写在一个纸色发黑的小本子里。这本子的一角被一种铁锈色的东西浸过,看样子好像是血迹。那里面有旧体诗,也有新体诗,还有几首情诗,有点肉麻,看了以后,连我都替他不好意思。其中一首是他的得意之作,有一次给我们念过。诗曰:

  不逞诗豪逞酒豪,
  借问青天有谁高,
  青天低首欲下顾,
  傲世不恭不相邀。

  他念完“青天低首欲下顾”之后,还得意地甩了一下头,用抑扬顿挫的四川话说:“我,傲世不恭不相邀。”据我们看来,他这首诗写得好坏姑且不论,但狂傲之气太过,殊不知峣峣者易折,五十年代他在官场中道折翼,看来是命中当有此数。这个小本子后来被我从他的抽屉里拿走,偷偷带到学校去看,过了一阵子,不知何故,竟然丢失了。父亲几次查问他的小本子的下落,我只好厚着脸皮撒谎,说没看见,这件事不了了之。再后来,他凭着记忆把他的诗集重录一遍,那已经是七十年代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们书读得不少,对诗有一种融人血脉的深厚感觉,写诗也不是不能写,写出来的不敢说好,至少不会比报纸上那些东西差,可是除了插科打诨,胡乱糟改,从没写过什么正经东西。人的有些情绪好像要随着年龄的增长发育成熟在某些年龄段上,谐谑和突兀变化的戏剧效果受到更多重视,正像儿童喜欢可口可乐胜过龙井茶一样。那时家里有一本马雅可夫斯基诗选立即得到我们的青睐。这位诗人,在我们看来,是一个以极其夸张的姿势舞动的人。譬如“他不是男人,而是穿裤子的云”,“在整个俄罗斯,再也没有了美丽的人”,“红色的和白色的被抛掷出去,揉成一团,一把把威尼斯金币向着绿色的投来,而给那飞奔的窗户黑色的手掌,分发着一张张燃烧的黄色的纸牌”,这几句我们想了很久才明白,原来说的是城市夜景。再如“好像牛奶煮面团,落下千千万”,“你吃吃凤梨,嚼嚼松鸡,你的末日到了,资产阶级”,“那不是诗,而是黏结成一团的痉挛”,“花园脱下衣服,直至最后一片树叶在秋天的怀抱里淫猥地伸开自己的身躯”,诸如此类,语不惊人死不休,确实达到了一种过山车一般奇突的美学效果。
  为了达到语惊四座的效果,插科打诨,唐突圣贤,佛头着粪的事情受到我们的偏爱,甚至不惜以粪溺入诗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毛泽东已有“不须放屁”之名句,足见作诗可以百无禁忌,完全用不着酸文假醋。正是“先儒既以粪入诗,吾辈何妨效法之”。当时北京的公共厕所里,除了春宫画以外,也有一些厕所文学,多半是些淫猥言语。我有一天上厕所,偶然诌出了几句歪诗,就把它录下来,假托是在公共厕所墙上看到的厕所文学,拿去给小波看,以博一笑。诗曰:

  长街十里正流芳,
  为君吐出热衷肠,
  飞流疾下弯弧线,
  豪气长抒奏宫商。

  本想凑成八句,但想来想去,编不出下文,只得作罢。没想到小波看了一眼就笑起来,说:“这厮休来诳我,这分明是你这厮自己作的。”看来真是知我者莫如小波,一点也诳他不得。那首歪诗很快就变成厕纸,到了它应该去的地方,但这种百无禁忌的倾向并未就此消亡。若干年后,我看见他把“大屎橛子”之类粗人使用的野蛮语汇写进自己的文章,意在惊世骇俗,对于性的描写也不避讳,形成了一种放浪形骸,毫无顾忌,旨在挑战绅士淑女神经底线的独特风格。

戍边云南

  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一段时间,终于到了兄弟姐妹各自星散的时候。除了大姐六五年搭上最后一班车,上了清华大学,小弟尚幼外,我们都面临着中学毕业,上山下乡的问题。最后二姐上山西插队,小波去了云南军垦农场,我跑到京西煤矿当了矿工。其实我当时也有到农村插队的选择,而且听说煤矿又脏又累,特别是经常死人,有人劝我不要去,但我心说农村的样子不是没见过,下农村肯定吃不饱,三年困难时候我早就饿怕了,想起那时的滋味就觉得生不如死。我当时饭量惊人,心下盘算着还要多吃些,以便长成一个像车尔尼雪夫斯基《怎么办》一书里拉赫美托夫那样的肌肉巨人。听说煤矿挣钱不少,光粮食定量就有五十六斤,不禁想起武二郎在土牢里的豪言壮语:“便死也要做个饱死鬼。”我后来果然去了煤矿,定量也长到了五十六斤,但以拉赫美托夫为楷模重塑身体的计划落了空。因为拉赫美托夫专吃小牛肉,而且要最好的部位,我哪有那个条件。所以我以次充好,馒头米饭吃了不少。可惜这些来自植物的食品并没有转化为肌肉,而是令人遗憾地变成了胖肉。
  小波自幼身体孱弱,母亲对他千里戍边,只身跑到云南极不放心,很想把他带在身边。当时她也面临着去安徽干校,就打算带着小波一起去,没想到遭到小波的强烈抵抗。全家人凑在一起讨论他为什么铁了心要去云南,甚至往男女恋情方面做了大胆的猜测。我猜他是对西南边寨、西双版纳的旖旎风情抱着浪漫的梦想。另外,他也实在受不了教育部干部那种窝窝囊囊、鸡零狗碎的小市民气味。在教育部大院里还可以和大人们各玩各的,互不相干,到了干校那种弹丸之地,只怕是要整天混在一起。试想如果把一个像马克•吐温笔下顽童般的小子发送到安徽干校,让他整天和一班瘟头瘟脑、倒提起来也无妨的官员囚在一起,他会不会因此憋闷而死?那个时代的青年没学到多少学问,但从那个亢奋的时代吸取了不少浪漫主义精神。年轻人心比天高,没有几个人能理解“平淡是福”这种过来人的睿智。人人梦想着踢天弄井,建立不凡的功业,站在历史舞台的聚光灯下。对于一个北京的青年来说,“市侩”或者“小市民”的称号是对人格最严重的侮辱。对于小波来说,只要能避免陷身“小市民”的泥潭,他愿意干任何事,到任何地方去,却没想到古往今来,多少青年怀着类似的壮志奔赴疆场,最后被现实的巨轮碾得遍体鳞伤,甚至化作山陵上的一抔黄土。所以他的戍边之行,实际上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一次冲撞。
  对于小波的浪漫情绪,我觉得很能理解。这好像是一种纯粹精神的追求,一种灵魂深处的奇妙涌动。这种浪漫激情包含着极其美丽的幻想成分,为一代青年人所共享。它首先表现为一种道德上的洁癖,好像站在天空中俯瞰污浊的世界,对一切丑恶、不光彩的事情深恶痛绝。其次是一种视前人为粪土的高傲态度和对于未来的万丈雄心,觉得过去的人都枉活一世,我们这一代人躬逢盛世,集一切智慧、美德于一身,而且具有无人能及的运气,注定要压倒千古风流人物,成为历史的中心。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一种青春的魔障,真实的原因还是青春期荷尔蒙的大量分泌。荷尔蒙在心中擦出奇妙的火花,青春的幻想繁花似锦,没有人能抵抗它的诱惑。从古到今,年轻人总要疯上一回,不然就白来一世。
  在浪漫精神的推动下,小波不顾家人的劝说,终于义无反顾地去了云南。在那儿,他一度沉溺于美丽的亚热带风光,也经受了同辈人几乎人人尝过的心理磨难。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了,浪漫的激情开始褪色,生活中的花絮成分逐渐流失,只有原始的生存条件,粗粝的饮食和贫瘠的精神空间像恶梦一样挥之不去。
  他由于先天的原因,体力弱于同龄人,干起农活来实在不易。他一个一米八六的大个,在水田里撅着插秧,一撅一天,腰痛得像断了一样,除了咬牙忍受外想不出别的办法。饭菜没油水倒也罢了,有一回在韭菜碗发现了一片白色东西,用筷子一挑,挑出一张卫生纸来。他立即想象出那片纸进入韭菜里的全部过程,胃里那点饭一齐涌向嗓子眼,差点没吐出来。馋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他重施故伎,和几个同伙飞檐走壁去偷老乡的鸡,没想到被人擒住,缧绁加身,带到农场里当众批斗,好生羞辱了一番。
  最令人受不了的还是精神生活的贫乏。每天干完农活,一帮年轻人没事可干,也没什么话可说,大眼瞪小眼,呆呆地坐在那儿看着太阳落山,把他们留在黑暗中。眼看着自己的生命在单调的重复中一天天流失,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悲痛。他在《思维的乐趣》一文中提到:“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茨威格写过一部以此为题材的小说《象棋的故事》,可称是现代经典,但我不认为他把这种痛苦描写得十全十美了。这种痛苦的顶点不是被拘押在旅馆里没有书看,没有合格的谈话伙伴而是被放在外面,感到天地之间同样的寂寞,面对和你一样痛苦的伙伴”。
  在云南的山林里,他生平第一次苦苦地思索生存的意义。一个人如果不是撞到了墙上,无处可走,一般不会去想这种沉重的问题。他本来对生活所求无多,不求锦衣玉食也不求闻达于世,只想要一片精神的活水,可以在其中自由自在地嬉戏。可是在云南的山沟里,他是给搁在浅滩上了。他感到内心中蓬蓬勃勃的欲望和冲动,有一种章鱼式的幻想,想尽量向四面八方伸展自己的触角,去触摸世界的边际。但在一个狭小的环境里,伸出的触角次次碰壁而回,使他深感挫折的痛苦。他感觉到青春的活力在身上流动,但这种活力正在毫无意义地挥发,直到最后完全蒸干,留不下任何痕迹。他注定要像山里祖祖辈辈的住民一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想到几十年后,一个衰老枯瘦的自己在山林棚户间像木死灰一样生活着,心里就有一种难以克服的厌恶和恐惧。他希望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能在世界上留下点什么。
  在云南的山林里,他初次产生了创作的欲望。对着月光,他把内心中涌现的词句用钢笔写在镜面上。在明净的月光下,用心外的镜面摹写内心的镜面,这真是一个十足浪漫的场景。可是写完了一看,不禁大失所望。这些句子平淡无奇,与内心中奇妙的感觉相去甚远。于是他用手抹掉再写,还是不对头,如此写了再抹,抹了再写,直到手掌染成蓝色,始终写不出一行让自己满意的东西。事实上,当一个人初次接触琴键的时候,即使是贝多芬那样的天才,也不能一下子就弹奏出美丽的乐曲。但当时的他还不懂这一点,看着自己的幼稚作品,心情沮丧无比,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真正的才能。
  他开始想家了。但是当时踏错了一步,如今弄得有家难归。他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北京,再想迁回去是千难万难。如果他跟妈妈去教育部干校,宝贵的北京户口就能保留下来,但当时虑不及此,如今后悔也晚了。一般的插队知青要是想回家,买张火车票就能上路。但他去的农场位于西南边,与北京之间隔着三条大江,水深流急。江上的大桥有卫兵把守,没有路条休想过去,这就是说,没有农场的介绍信就寸步难行。听说有些孩子实在想家,得不到农场批准,就冒险涉水过江,差不多都淹死在江里。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这一段生活苦涩难言,注定要让他记一辈子。他终于懂得为什么古人把谪守边关当作一种惩罚。云南的山林因此蒙上了一层愁云惨雾。想起堂•吉诃德的坎坷经历,那股飞蛾扑火、大战风车的傻劲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就把自己命名为愁容骑士。有些同来的孩子觉得这种穷极无聊的生活实在不堪忍受,决定越境去当缅共,不论生死,像流星一样燃烧一回。小波想了一夜,抽掉了两盒烟,最后决定不跟他们去。原因共有两条。当缅共是为了拯救彼岸苍生。但现在我们自己就生活在愁云惨雾中,哪有什么资格拯救别人;就算把他们救出来,让他们过上我们这种生活,似乎也算不上什么功德;再说救人这件事好像有点无中生有的味道,压根就没人请我们去,就这么一厢情愿地跑过去拯救人家似乎有点自作多情。总而言之,这件事就跟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事情一样,冒着一股浓厚的傻气。能这么想,说明他的浪漫精神还是有底线的,没有像别人一样膨胀到忘乎所以的程度。幸亏他没跑到缅甸去,跑过去的人,多数都没什么好结果。如果是女孩子还好,可以给缅共的官员当个小秘,男孩子则被轰上前线,糊里糊涂地死在缅甸的丛林里。
  船漏偏遇顶头风。由于营养不佳,卫生条件恶劣,他得了急性肝炎,病得死去活来。这种病休养不好会从急性转为慢性,日后很难康复。云南那个地方物产不丰,再加上全国性的供应紧张,他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民间传说糖能养肝,家里给他寄了些白糖去,打开一看,半包都是爬进的蚂蚁。他从此变得病病歪歪,干不了什么活了,终于得到场部恩准,可以回北京养病。小波踏上了千里归程。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杜甫这首诗正是小波归家的真实写照。当时这种场面出现在千家万户,只是其间的情节各各不一正像托尔斯泰说的那样,“幸福的家庭大体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过去看这种诗,只是用眼角一扫即过。在世上走了一遭,小波终于懂得了在杜甫的苍凉笔触中隐藏了些什么,但已经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归程千里,仆仆风尘,长得更高了,好像蚕一样脱了层皮。那个满口谐谑,用机智轰炸别人发笑神经的小波不见了。他变得满腹心事,经常坐在那里呆呆地沉思。
  “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萧萧北风劲,抚事煎百虑。”小波还没有杜甫那般老,娇儿也还不知在哪里,但那种痛苦的心事还是古今一般同。在他的眼中,四周是一圈朦胧的灰色墙壁,找不到出口,看不到一点希望。北京的户口没了,他除了云南之外无处安身。在北京住不了多久,早晚还要回到那个令人沮丧的地方,日后免不了还要在那里安家,那时连回京探亲的机会都没了。想到自己不得不终老是乡,心中的焦虑像潮水般一波波涌来。他走在北京的街道上,四周是熟悉的景色,却再难找到昔日的欢愉。在烟雾的笼罩下,城市显得落寞晦暗。走在胡同里,北风萧萧,尘埃蔽空,沮丧的情绪不断升起,有如附骨之蛆。这种真实的压抑感沉重异常,完全不同于从艺术中得来的优雅文静的哀伤意趣。
  人真是一种娇弱的动物,把他们的生存环境变化一下,就能造成巨大的痛苦。小波感到的,是一代青年人共同承受的痛苦。那时候好像人人垂头耷拉脑,处处都是天涯沦落人。当时我在京西煤矿当矿工,四块石头夹一块肉,深入裂隙纵横的岩层,在不见天日的黑窟隆里干活。连绵起伏的群山把我们围在中间,像孤岛一样与文明隔绝,除了无知无识,心思简单的窑工们找不到谈话伙伴,比起云南农场也强不到哪儿去。如此年去又年来,每天能囫囵出来已经是天官赐福,根本看不到任何出路。我有个小学同学也在煤矿干活,有一天忽然跑到小树林里上了吊。据说是因为每天上班下班,下了班照例一碗面条,实在是吃腻歪了,也活腻歪了,所以一横心,来了个自我了断。所幸我们挣的钱比一般人多,每月能回城一两次,一到北京就去下馆子,什么贵点什么,有点苦中作乐的意思。我带着小波在北京的西餐馆开洋荤,什么莫斯科餐厅、新侨饭店、和平餐厅,都是脚面深的水平趟,也给他这个云南老乡开开眼。面对着丰盛的菜肴,小波强颜欢笑,心里的疙瘩也略为开解了一点。
  小波跟我去过煤矿,对煤矿有所了解,所以在小说里写下线条和李先生的煤矿恋情。他坐了三个小时火车,再换乘敞篷卡车,在弯曲的山道上晃荡了三四十分钟,终于到了煤矿。一路上他看见了拖着滚滚煤尘的煤仓,带有完美锥面形态的矸石山,一二十里长的运煤高空架线。他到了坑口,感觉到从坑口里涌出的森森凉气。他往坑口里走了一程,看到了从头到脚黑漆漆,头顶一盏灯,黑瞎子一般摇摇晃晃往外走的窑工们,同时对井下的电瓶车很感兴趣。他在澡堂的黑水池子里洗过澡,也品尝过食堂里快刀片出、布满花哨纹理的猪头肉。在我下井的时候,他上周围的山头去乱逛。在一个山头上,他看见一个破庙,屋顶都塌空了,可能是个玉皇庙。他在庙里留连了一阵,觉得趣味盎然,以后就把线条和李先生煤矿幽会、初尝禁果的场面安排在庙里。

学英语

  七十年代初的北京城,也许是因为心态的原因,在我看来,是一个晦暗落寞的地方。绝大多数建筑都有了年头,有些民居已翻盖多次,墙上的砖头都像鹅卵石一样磨掉了棱角,由于缺乏粉刷和修缮,在煤烟的腐蚀下残旧不堪。这是世代贫穷留下的丑陋印记。人皆有羞耻之心,所以市政当局一旦有了钱,就急于除掉这些寒酸的印记,改换成亮光闪闪的摩登大厦。这些大厦一栋栋分开来看,除了有些异想天开的顶子显得不伦不类,卖相还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合在一起显得怪异万分,好比一个暴发户满口镶上金牙,张嘴一笑,金光灿烂。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千年古都的风貌荡然无存,城墙和旧建筑也遭了难。这种做法是有点没文化,但也有可以谅解的地方。毕竟只有书香门第,或者世代簪缨之家才能欣赏古物的价值,升斗小民多半喜欢大红大绿、锃光瓦亮的东西。换句话说,高尚的品味要假以时日,用钱慢慢喂出来,也许再过一两个世代,这种情况就会获得改善。
  那个时候,只有楼房里才有暖气,住平房的人家靠烧煤取暖。所以家家户户安着烟筒。冬日早晨,如果爬到景山上四面眺望,就会看见脚底下千万只烟筒冒出袅袅煤烟,缓缓蒸腾,在高空汇集,倒也蔚为大观。只要把煤烟当成水汽,就可以想见“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所形容的天水难分的壮丽景象。虽然屋顶上煤烟滚滚,但汽车不多,就空气污染程度而言,决计赶不上今天。但只要看看胡同里大片残破老旧的民居,和墙上刷着的斑驳青灰——这可能是世上最令人沮丧的颜色——就足以使人意兴萧索。
  小波意气风发地奔赴云南,又丢盔卸甲地败兴归来。此番回京,没了户口,没了工作,前途渺茫,好像触礁的舟子,心情恶劣,自不待言。当时我二姐到山西插队,小波到云南军垦,都没了北京户口,变得没着没落儿。母亲去了安徽干校,难得回家一趟。父亲年事已高,又有脑血管的毛病,免掉了下干校劳动,孤身留在家里。眼瞅着这两个孩子惶惶不可终日,也是百计思量,无法可想。看着他们整天蔫头耷拉脑,就建议他们趁着眼下有大块时间,学个一技之长,将来如果时局有点变化,也好混条出路。为了帮孩子打开门路,他到处结识社会人物,寻访藏龙卧虎之人。他结识了一位针灸名医贾先生,据说贾老先生的针术乃独传之秘,给人治病,不多不少,就扎三针。他的医术高明,名震遐迩,人称“贾三针”。父亲还有一位故交黄先生,是个语言学家,学一门外语如拾芥般容易,当时赋闲在家。于是二姐跟贾老先生学中医,而小波拜在黄先生门下,开始学习英语。
  提起黄先生,那可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据说光外语就会七八种,其中包括将近失传的古西夏文、古突厥文,只是后来混得不好,落魄了。黄先生是俄语科班出身,当年是哈尔滨外国语学院的高材生,五十年代在北京当口头翻译。他老先生在学问上胃口不小,杂七杂八学了那么多种语言,后来潜心于古代语言研究,干脆辞职回家,靠笔译为生,成了自由职业者。这在当时看来是个聪明的抉择,因为润笔颇丰,生活又自由自在。本来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谁能料想得到后来会出了个文化大革命呢?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表任何文章都要单位出具证明,担保作者政治上可靠。黄先生没有单位,没人担保,从此断了财路。黄太太虽有份工作,又不幸得了咽癌,一家三口人,每月只靠劳保金二十几块钱生活。窘迫之极时,竟然到小河沟里捉田螺充饥,像曹雪芹样割粥而食。
  黄先生虽然落魄,然腹有诗书,终不脱衣冠本色。他住在皇城根儿下的小胡同里,平日里与一班市井中人为伍,便掉书袋也没个掉处,突然得了小波这样一个聪明学生,登时快乐非常。师徒二人,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有不凡的才情,每日里谈天说地,黄桷树下弹琴,苦中取乐,倒也十分相得。
  我跟小波去过黄先生家,那时他家中虽然破落,但处境已略有改善,桌上放着一碗揉碎的烟叶子,师徒二人以纸条卷烟,相对吞云吐雾,在廉价烟草的燃烧中,默默地承受这个贫乏的世界提供的瞬间享受。
  小波学英语的方法与众不同,不是从初级读本开始,循序渐进。学了没多少日子,就开始攻读莎士比亚。当然这种办法学英语不是不行,只是学着费劲而已。就像一个人爬山不沿山路走,专往树棵子里钻。他后来告诉我,那一阵子他学了不少中古英语,生僻字学了一大堆,只是像屠龙术一样无处施展。我怀疑在这一点上他是受了黄先生的影响,因为学英文学到中古英语是僻了点,但再怎么说,也僻不过古西夏文和古突厥文。有其师必有其徒,这话真是一点也不假。
  他学英文不走正路,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他根本就是一个不走正路的人。从小到大,奖状之类永远和他无缘,正道儿上永远看不见他,如果提起什么旁门左道,他的兴趣可大了。其实那个时候,不走正道儿的人不只他一个,简直是人人如此,大家伙儿都疯疯癫癫的不务正业。工人不做工,农民不下地,学生不念书,和堂•吉诃德先生一样,脑子里灌满了奇思异想,举着长矛,和想象中的邪恶巨人搏斗。至于知识分子,更是靠边站的货,连撒癔症式的革命都没他们的份儿。其实他们不是不想加革命党,只是像阿Q一样,横竖加入不进去而已。
  那年月,知识分子是怪可怜的。自己的本行不许干,想干革命又没人要,干什么都不成,真是动辄得咎。正像茨威格名著《象棋的故事》中的那个家伙,憋得难受,只能干点儿明知没用的事情。据说北京有一位老先生,把一部牛津英文大字典一字不落,从头背到尾,再从尾背到头,每年一次。研究学问,在环境的逼迫下,竟然成为一种无可奈何的对无聊的排遣。陈景润先生苦苦证明哥德巴赫猜想,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动机。小波以他的方法学英文,分明也在加入这一行列。实际上,即使你用高效率的方法学习英文,又能怎样,学成后难道还能派你出国留学去?还不如在那里铁杵磨针,至少一年到头都有活儿干。
  小波在英文上真没少下力气,这一点你看看他的词典就全明白了。他那本《英汉大词典》,凡是手能翻到的地方都是乌黑的,翻得越多的地方也就越黑。我猜,如果把这本书送到实验室里作色调分析,保证能准确地得到每一个英文单词在文献中的使用频度。
  他记单词的方法也和别人不一样。他自称:不用脑子记,而是用手记。办法是把单词放在面前,一遍一遍抄写,总有写会了的时候。平时别人问他英文单词怎么拼,他十有五六答不上来。但只要他的手拿起一管笔,就能准确无误地把这个单词写下来。所以他这个办法虽然临池费墨多,再加上糟践了无数纸张,但也有些可取之处。我猜他这个法子是从王羲之那儿沿袭而来,原本是造就书法家的功夫,和学英文风马牛不相及。他这样误打误撞地乱用一回,虽然没能成为英文书法上的王羲之,好歹记住了不少单词,也可以算是独辟蹊径了。
  这样学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可以抱着大部头的英文书自得其乐地阅读,按说英文应该是登堂入室了吧。事实上,按科班的标准,他的英文只会了一半。正像一个普通的业余者一样,他对知识的掌握极不平衡。凭着翻烂了一本词典的功夫,他的词汇量相当惊人,纵然及不上那位背诵《牛津大字典》的老先生,相去也不甚远。所以他读起书来十分流畅,哪怕科班出身的也赶不上。但是英文的全套功夫是听说读写,读字只占了四分之一。他写英文也可以差强人意,当然流畅的语感是谈不上了。然而,对于一个非英语环境的自学者,你根本无法指望他会成为另一个马克•吐温。他真正糟糕的是听和说。毛病出在他的启蒙老师黄先生身上,因为他自己就既不能听,也不能说。黄先生的俄语是科班出身,会话自然娴熟非常,但轮到学英语时,他只是凭着对多种语言的理解,无师自通地学了一套哑巴英语。作为他的门徒,小波的会话能力基本为零。
  因为英语口语不好,小波后来到美国留学时,受了不少挫折,也闹了一些笑话。其中最有名的笑话出在佛罗里达的一个加油站。当时他到加油站加油,想给轮胎充点气,就去问那儿的工作人员:“你们有气吗?”(Do you have air?)没想到话从嘴里出来时,竟鬼使神差地变成了“Do you have ass?”(你们有屁股吗?)只见那个人神色尴尬,不知道答什么好,说有不行,说没有也不行。这时小波也已经悟出这话说得不对头,于是丢盔卸甲地掉头溜走。一边走一边说:“他八成把我当成了个同性恋。”这件事情,从此被朋友们传为笑谈。

  本文选自《读库》1203,张立宪主编,新星出版社,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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