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中债务担保人怎样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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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钱我担保,
最后他耍赖,
给我留下了一堆债务,怎么办?
在线等······
挺急的
当然是积极为执行法官提供线索啦,
你可比执行法官先认识他!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跟你们讲讲郭某的事儿啦
简要案情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债务人康某和连带担保人郭某等拖欠银行贷款17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永川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传票等。执行法官亦多次给康某打电话,但都未能取得联系。
这锅,我不背!!!
被执行人郭某接到传票后来到永川法院,经过询问,郭某表示其生活困难,现无还款能力,但是可以向法院提供康某的车辆线索。
5月13日上午9时许
郭某联系承办法官提供了康某车辆的具体位置,永川法院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其车辆进行控制。后执行法官多次给康某打电话,皆无人接听,执行法官只好到康某的住处,要求康某配合法院扣押其车辆,交出车钥匙。起初,康某态度恶劣、不愿配合。执行法官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裁判文书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并提出了更适合其的履行建议。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康某自愿交出车钥匙,至此,车辆扣押完成。
现场图片集锦
法律速递
债务担保人一般分为:
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区别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而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无法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有权执行郭某的个人财产以偿还债务。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仅是每个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作为担保人,这也不失为化解个人风险的途径。
2020.5.14
供稿:执行局 武帅腾 谢敏/现场图片:执行局
卡通图片素材源自表情包生成器
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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