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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法院首次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一起行政协议案件

陈江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023-04-25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长达十七年的行政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该案系永川法院首例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的行政协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1


基本案情





因政府建设需要,被告永川某街道办事处征收了原告刘某所在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原告正在修建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2002年8月2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明确约定允许刘某在某地自筹资金修建门面,但因被告将原协议约定地点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造成原告不能在该地建房。经协商,双方于2004年8月25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可在拟定规划的永川某市场大门两侧选择一个门面。后因规划未被批复,该市场至今未修建,导致补充协议一直未履行。2021年12月21日,原告向永川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



#02


实质化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读案卷,研判案情,经两次开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座谈交流,沟通时原告情绪较为激动,经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和调解,原告情绪逐渐平复。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我院以行政调解书形式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并确定由被告给付原告门面补偿款74万元。


 



该行政协议历时十七年终得以圆满化解,实质性解决了行政争议,减轻了当事人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永川法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提升审判质效,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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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行政庭 陈江

编辑:操敏 | 校对:钟怡 | 审核:罗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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