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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示范法院 | “车载法庭”进农家,解纷普法两相宜
8月29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卫星湖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永川区仙龙镇张家村,并依托在镇街设立的代表委员联络站,邀请驻站代表委员与承办法官一同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村民现场旁听庭审
该案原告樊某,今年78岁,育有一儿一女。2022年7月,樊某来院诉称,她已上了年纪且疾病缠身,日常生活及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每月社保金和女儿给付的生活费用,现已入不敷出。故要求其子马某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并承担一半医疗费。
法官与市人大代表到樊某家中了解情况
交流中,法院干警发现樊某语言表达不清晰,行动不便,遂联系仙龙镇司法所为樊某提供法律援助,并使用“车载便民法庭”到樊某的居住地巡回审理该案。最终,在法官与代表委员的帮助下,樊某与儿子解开误会,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向现场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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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意见
中央政治局会议建议:党的二十大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或将记入信用记录
文:刘远 | 摄影:钟怡
编辑:钟怡 | 校对:操敏 | 审核:罗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