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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划无人“买单”,巡回调解促成双赢
农家乐本是放松心情的好去处,为何王某去农家乐休闲度假后反而愤懑难平。近日,在永川法院干警的努力下,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就地化解,王某心情终于转好。
2022年8月,王某在永川区某农家乐就餐完毕准备离开时,发现其停靠在该农家乐门口外的私家车被硬物划伤。报警后,因未找到实际侵权人,王某遂将该农家乐诉至永川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因划伤而产生的维修费。
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对责任承担分歧较大,王某认为车停在农家乐门口外,农家乐就应赔偿全部损失;农家乐认为王某实际停车位置不属于其管理范围,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一方面,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始末;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该农家乐所在村民小组队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停车位置管理单位。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交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山村,从停车规范性问题、农家乐管理责任、就餐人需求等角度详细讲解了其中的法律问题,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实现双赢。最终,双方愿意共同对车辆维修费承担责任,借助“车载便民法庭”的庭审功能,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农家乐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后,承办法官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停车规范性问题、农家乐经营过程中的消费者人身及财物保护等问题,现场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维权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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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熊怀丽、操敏
编辑:操敏 | 校对:钟怡 | 审核:罗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