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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在行动】对违建“零容忍”!我市开展违法建设治理“雷霆行动”

文明梅州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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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我市在梅江区和梅县区开展违法建设治理“雷霆行动”,执法人员分别在梅江区黄塘村和梅县区扶外村依法拆除三处面积约82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市长张爱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文沐到场督查拆除工作。



记者在梅江区黄塘村和梅县区扶外村看到,两处违法建筑均已浇筑了一层混凝土建筑,形成了房屋雏形。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梅江区和梅县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些违法建筑物后,会同相关部门向户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户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鉴于两位户主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执法部门将其列入‘雷霆行动’对象,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张爱军在拆除现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以雷霆之势,全面整治各类违法建设,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各级政府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工作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提升城市形象。要强化督察落实,严肃查处“敷衍拆除”“假拆除”现象,对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予以追责。要综合利用各种科技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来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城市规划,依法依规开展建设行为。



据了解,中央和省对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查和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我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印发了 《梅州市违法建设治理“雷霆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今年10月至12月)的违法建设治理“雷霆行动”,对省下达的2017 年度(一期、二期)违法图斑、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以及政府征收公告范围内抢建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拆除存量违法建筑46.33万平方米,对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我市今年需拆除存量违法建筑合计16.56万平方米的任务目标,拆除进度达279.77%;另拆除新增违法建筑10.28万平方米,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文章来源:掌上梅州

图片来源: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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