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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广播”,该打!

林风 人民网评 2021-11-19

坑人不浅的“黑广播”被持续压缩治理,“灰广播”带货又悄悄粉墨登场。

据报道,在收听广播时,经常能听到一些“神乎其神”的保健药品推销广告。这种以专家讲解、听众互动、电话卖药为内容的广播,大多是“灰广播”。而通过“灰广播”,原价只有几块钱的保健药品就摇身一变成为包治百病的“神药”,身价暴涨10倍至近百元。

与私搭私设、流动性强的“黑广播”相比,“灰广播”更具迷惑性、治理难度更大。一方面,“灰广播”是在具有播出资质的正规广播电台“发声”的,平台的正当权威性容易给人极大的误导和迷惑;另一方面,“灰广播”采取的策略多样,不仅拼接录制所谓的“专家讲座”和“热线接听”来带货,同时还利用情感攻势、软磨硬泡等“战术”,骗取消费者的共情与信任。“灰广播”的产生和活跃,无疑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然而,真的假不了,假的也永远成不了真。从本质上看,“灰广播”就是通过合法广播频段,进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内容播放。其中,占据相当大比例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往往利用科学信息获取的“剪刀差”,进行浮夸、失实的非法宣传。以普通保健品为例,多被宣传成“无所不能的人体万能干细胞”,不仅包治百病,还自带“80天细胞再生,80天血液干净”等神奇功能。而他们瞄准的目标群体,正是想要追求健康而缺乏足够信息的中老年人。

更重要的是,“灰广播”的电波通常跨越多个省市,药品生产、推销涉及全国多地,这提升了监管和维权的难度。而由于“灰广播”的治理往往涉及广电、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等多个部门单位,治理上也容易陷入“九龙治水”乱象。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这不能成为畏难而上的理由。无论是从规范广告秩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层面,还是从保护中老年人健康和财产权益的角度考虑,都丝毫容不得“灰广播”继续肆意妄为。

打击治理“灰广播”,并不缺少抓手。《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对广告内容、发布程序、相关主体责任等的清晰约束和确责。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扛起责任,主动出击,把好广告制作、引入和播放的第一道关卡。同时,行政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要联动起来,及时对接线索、合力共治,对非法广告进行最严格的查处。此外,全社会还应继续加大对群众的健康知识普及和消费安全宣传力度。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健康老龄化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不能容忍“灰广播”的存在。明思路,强责任,抓落实,像治理“黑广播”一样治理好“灰广播”,才能避免中老年群体继续沦为利欲熏心者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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