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平台勿成撒泼“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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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新华网
无论好坏,所有的点评都应在立足事实基础上,做到理性客观表达,但现实中评论区里一些情绪“炸裂”、武断偏颇的点评,让这种便利变了味。
用户纯主观评价传播出的恶意、愤怒,对良性医患关系的建设并无助益,让网络生态染上污浊。而平台对此的失责更是可怕。
文|林风
责任编辑|秋晓
排版|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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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医院的医生执照是买的吗?必须差评”“等排号半小时,看病三分钟,中间还有插号问诊的,垃圾医院”……据报道,在某点评平台,一些知名三甲医院的综合评价只有两颗星,评论区充斥不少患者的抱怨。有医生受到“指名道姓”的指责甚至侮辱式的谩骂,而这样的评论却被“推优”。专家表示,应警惕网络点评平台成为对医生网络暴力的又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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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可评”的网络时代,医院被品评本无可厚非,而且点评平台也能起到方便患者查询、沟通反馈、丰富抉择的好事。无论好坏,所有的点评都应在立足事实基础上,做到理性客观表达,但现实中评论区里一些情绪“炸裂”、武断偏颇的点评,让这种便利变了味。非但不能真实记录就医体验和服务质量,更污染了网络生态,有损其他患者的选择权。
看病问诊是民生大事。在就医中,患者因病患本就心情不畅,就诊中若遇到困难、心有不满,实为常见,也在所难免。医院因此往往设有接待就诊投诉的部门以协调医患纠纷,处理好各方诉求。因为患者的感受和反馈也是利于医院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镜鉴。只有真实、客观的反馈才能帮助双方共赢,谩骂攻击只会令各方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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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在点评平台,被冲昏头脑、恶意发泄的点评,并不少见。诸如“红灯区女流氓”、“傻×”等侮辱谩骂评论,激化情绪、放大矛盾,让人感受到评论背后的深深恶意与敌意。而因为就医人数多、等候时间长、停车不方便就给出“差评”的言论,更是有失公允。不论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这都不妥,甚至涉嫌违法。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即将施行的《医师法》中也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或者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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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纯主观评价传播出的恶意、愤怒,对良性医患关系的建设并无助益,更会让网络生态染上污浊。相比个人情绪激动发布的恶言恶语,平台对此失责才是更可怕。每一条评论或跟帖,如若言论过激,未有可信的实证提供,网络平台对此应有相应的审核机制和审核责任。如果不对评论内容的真实性认真考证,只一味纵容这种攻击情绪宣泄,乐作“睁眼瞎”,“点评”的真实性何在,平台的客观性何在?
网络点评平台应切实承担起平台责任,其一旦沦为情绪的“泄洪池”,矛盾的“放大器”,不仅是背离了社会行医治病的初衷,更会加剧矛盾,污染网络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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