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顺利完成ECDS移交切换工作
10月9日,上海票据交易所顺利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移交切换工作,310家ECDS接入点机构(含2722家法人机构、90038家系统参与者)现已全部切换至上海票据交易所,电子商业汇票相关的出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所有业务均顺利开展。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并提供与之相关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该系统于2009年10月28日投产,由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运营。
伴随着以建设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促进票据行业改革发展为目标的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成立,按照人民银行部署,ECDS系统运营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也相应转移至上海票据交易所。ECDS将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一同组成完整的票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动我国票据市场完成电子化交易转型升级。
据悉,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切换过程中,上海票据交易所高度重视,牵头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包括人民银行相关司局、清算总中心、工商银行在内的指挥实施小组,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落实ECDS移交切换工作,先后组织七次切换演练。同时,开展了移交切换上线等六批现场培训,累计参训人数达1850人次。9月13日,上海票据交易所组织300多家系统接入点机构召开迁移工作动员会,总结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强调移交切换工作要求,确保移交切换工作顺利实施。另外,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上海票据交易所修订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四项制度,为ECDS日后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试运行首日,上海票据交易所组织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出票、承兑、提示收票、背书转让、质押、解质押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业务验证,所有的业务环节均顺利完成,系统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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