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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隐形吃喝,盯住群众身边吃拿卡要!苏州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发猛力

2017-11-01 清廉e苏州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第一仗打响。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从一个个节点、一件件小事抓起。5年来,全国平均每天100多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如此的高压态势之下,风清气正正在成为一种政治新常态。


  不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命题。作为市纪委监察局实施的“六项行动”之一,今年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项目进展如何?又取得了哪些成效?不妨从几大重点工作中窥见一斑。




抓品牌,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9月25日起,市“清风行动”第一督查组正式启动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督查。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市纪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组,对78家市级预算单位、2个区及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其下属镇(街道)、机关(部门)等107家基层单位进行延伸检查。

  

事实上,9月下旬至10月下旬,苏州部署开展国庆中秋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组成12个督查组,围绕“四风”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和延伸检查。据悉,此次“清风行动”采用督导检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和信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大闸蟹等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规因公出国(境),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督查充分运用税务票据系统、财政支付预警系统等数据资源,加强前期重点问题线索甄别研判,进一步提升对潜入地下“四风”问题的挖掘精准度,防反弹、防回潮。

  

盯紧重要节日,早提醒、早预防,并通过专项督查来震慑节日腐败。如今节日开展“清风行动”督查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惯性。


纠正“四风”需要驰而不息。直查快办,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重要节点,严格查处和通报。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清风行动”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并发挥出显性的震慑效应。






抓重点,堵住违规吃喝问题


       9月22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姑苏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王松波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1月,王松波任友新街道司法所所长期间,指示下属伪造材料,以发放奖励费名义,套取财政资金10400元,将其中的10240元用于购买水果进行春节前福利发放,剩余160元被王松波个人占有。2017年8月21日,姑苏区纪委给予王松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酒水、高档菜肴、香烟,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纪律。抓住公务接待,堵住违规吃喝问题,正是抓住了重点。


  接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后,市纪委迅速传达部署,结合苏州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对接待禁止性规定进行督查的通知》,制定了《苏州市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


  苏州市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内可能存在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向下延伸督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查组于5月4日起开始对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区等地开展重点抽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台账、检查财务支出等方式,抓好专项整治。



  盯住违规吃请、公款吃喝问题,排查隐藏不正之风问题的“风险区”“避风港”和“浑水池”,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专项督查开展以来,全市发出《关于说明有关情况的函》40份,要求相关单位针对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查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13起,处理1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通报曝光违规吃喝案例8起11人。


抓基层,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2012年至2015年,沈根荣在担任旺巷村会计期间,未将集体土地农业补贴入村账统一管理,并从中领取2372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28日,太平街道党工委给予沈根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1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相城区太平街道旺巷村原会计沈根荣违规领取集体土地农业补贴归个人使用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全面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为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市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督查职责,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深挖细筛问题线索。在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与信访、民政、国土、财政、审计、巡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做到问题线索摸排全覆盖。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纪。着力查处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农补贴、城市拆迁改造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惩和纠正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


  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认真落实月报告、季汇总制度,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交办和核查管理工作,将问题线索摘要、被反映人基本情况、承办单位、核查进展、处理结果等内容逐一登记,对照线索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实时建账、动态理账、定期对账、办结销账。每季度编发工作简报,对各地挂牌督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强化目标意识、问题意识,树标找差,加快问题线索查办进度。


  严督实导问题查处。通过发函交办、电话催办、实地督办等方式,持续有力地推进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对问题比较复杂、查处进展缓慢的案件上门督导,帮助相关地区指出存在问题,确保问题查清、处理恰当、追责到位。各市、区纪委监察局结合自身实际,深挖细查、从严执纪、严肃问责,直接查处了一批问题线索,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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