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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7-11-25 清廉e苏州



昨天(11月24日)上午,江苏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落实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在苏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委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就做好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周乃翔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了决定。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有关指导意见。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深刻阐述了我省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为我们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就做好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周乃翔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自觉在大局下开展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改革的根本目的,切实把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始终,改革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决定、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等都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必须把“四个意识”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坚持内涵发展、优化结构,使改革效益最大化;必须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执法司法机关统筹协调,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三是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苏州市和各县(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要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央对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省委为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科学严密,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要认真研读中央、省有关监察体制改革文件,在吃透上级精神、把准试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尽快启动,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把“施工队”组建起来;抓紧制定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把“施工图”制定好。二是组建机构,市、县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统筹安排产生本级监察委员会。三是抓好转隶,要科学设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全面建立起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四是完善机制,完善职务犯罪查处机制、监督全覆盖机制,推进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和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五是深度融合,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要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抓实抓细抓好、全面落实到位。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维护党中央权威、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各县(市、区)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各级各部门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三是做好思想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实践。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和主动权。五是严明纪律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的要求办事,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市领导马士光、徐惠民、俞杏楠、徐美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顾杰参加会议。


来源:苏报集团新闻客户端“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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