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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真的允许堕胎了?“三个月”成为胎儿生死线!

泰国网编辑部 泰国中文资讯 2021-02-15



泰国网报道,2020年11月中旬,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查妲宣布内阁会议通过了《刑法》中堕胎条例的修正案。



2021年2月6日,泰国政府公报网站正式发布官方文件,宣布新修版堕胎法正式生效,允许怀孕不超过12周的女性堕胎。该份公告文件内容大致如下:



新修泰国《刑法》原第301条和305条的有关女性堕胎触犯法律规定,修正的第301条法律条例允许怀孕不超过12周的女性堕胎,并将对孕期超过12周女性的堕胎处罚由原来的最高3年监禁或不超过6万铢罚款或两者并罚修改为“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1万铢罚款”。


修改后的305条将对以下必要或恰当情形下堕胎的女性处罚予以豁免:  

1继续怀孕或对孕妇自身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形; 2如果所怀婴儿有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出生后有重大风险的必要情形; 3因性犯罪怀孕的情形; 4怀孕时间不超过12周且坚持终止妊娠的情形。  


据悉,堕胎法新修是为了与2020年2月19日宪法院的裁定相符合。




宪法院此前裁定《刑法》第301条“女性自行堕胎,或在他人协助下堕胎触犯法律”与《宪法》第27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并受法律的同等保护”、第28条“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相悖。


----来源:泰国政府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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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文:泰国网编辑部

图:综合自泰媒

编辑: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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