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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与先知丨PP-056以利和他的两个儿子——本章为您讲解《旧约圣经·撒母耳记上》第2章12-36节关于以利和他的两个儿子的内容

2018-02-17 音频录制:程方舟 我爱我家316



第五十六章 以利和他的两个儿子

(本章根据:撒上2:12-36)


  以利是以色列的祭司和士师。他在上帝的百姓中位分最高,责任最重。他蒙上帝拣选担任祭司的神圣职分,并作全地的最高司法权威;他乃是众人所景仰的模范,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有很大的影响。可惜他虽然被立为治理百姓的士师,却没有好好治理自己的家。以利是一个溺爱的父亲,他爱平安无事与安逸,所以没有使用他的威权来改正他两个儿子的恶习和癖性。他没有责备他们,也没有刑罚他们,反而让他们任性作事,听他们各行己路。他没有把儿女的教育看为自己最重要的责任,却把它视为是无足轻重之事。这个以色列人的祭司和士师,对警戒和管理上帝所赐给他的儿女的责任不是不明白的。但以利竟逃避这个责任,因为他若克尽本分,势必与他儿子的意志相左,并且必要刑罚他们,反对他们的恶行。他没有考虑自己这样行必有什么可怕的后果,而竟放任他的儿女妄自行动,没有帮助他们准备从事上帝的圣工和人生的要务。

  上帝曾论到亚伯拉罕说:“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创18:19 43 34454 43 14941 0 0 1314 0 0:00:26 0:00:11 0:00:15 2937 43 34454 43 14941 0 0 1207 0 0:00:28 0:00:12 0:00:16 2937 43 34454 43 14941 0 0 1117 0 0:00:30 0:00:13 0:00:17 3033 43 34454 43 14941 0 0 1039 0 0:00:33 0:00:14 0:00:19 3033但以利反让他的儿女来管束他。父亲倒以儿女为主体。违犯律法的咒诅,明显地表现在他两个儿子的腐败和邪恶的行为上。他们对上帝的品德和他律法的神圣没有正确的认识。上帝的各种崇事,他们都看为平常。他们从幼年时代起,就看惯了圣所和其中的祭祀;可是他们没有因此而更加敬虔,反倒对其神圣和重要性的感觉完全麻痹了。父亲既没有改正他们不尊重父亲威权的缺点,也没有遏止他们对圣所严肃的祭祀的不敬;及至他们到了成年,他们就充分结出怀疑和悖逆的致命恶果了。

  他们虽然完全不配担任祭司的职分,但他们还是在圣所中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服务。关于奉献祭物的事,耶和华曾赐给他们最明确的指示;可是这两个恶人竟以藐视权威的态度,来从事上帝的祭祀,而不注意按着那最严肃的条例去举行奉献。那预指基督之死的牺牲,原是要在百姓心中保持着对将来之救赎主的信心的,因此严格遵守耶和华关于献祭的指示,乃是非常重要的事;应当予以注意的平安祭,特别是用来表示感谢上帝的。献平安祭时,只要把脂油烧在坛上;祭物的某一部分要留给祭司,而大部分要还给奉献的人,使他可以在献祭的筵席上与他的亲友同吃。这样可以使大家存感恩和相信的心,仰望那除去世人罪孽的伟大牺牲。

  以利的儿子对这象征性的祭祀,没有看出其中严肃的意义,而只想到他们怎样能利用它来放纵私欲。平安祭所属于他们的一分,他们不以为足,还要多得一分;而且每年节期中所献的平安祭非常之多,就给祭司们机会拿百姓的东西来肥己了。他们不但在他们应得的以外还多要一分,而且还不肯等到脂油在上帝面前烧了之后才拿他们的一分。他们坚决要他们所喜欢的任何部分,如果献祭的人不肯,他们就恐吓着用暴力抢去。

  在祭司们方面所表示的这种不敬,不久就使上帝的祭祀失去其圣洁和严肃的意义,以致百姓“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撒上2:12-36) 他们不再承认所仰望的那伟大的牺牲的本体。“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

  这两个不忠心的祭司,又因自己卑鄙和淫荡的行为,违犯了上帝的律法,并玷辱了他们的圣职;然而他们还胆敢继续供职,玷污了上帝的会幕。许多百姓因何弗尼和非尼哈的不正当行为而极其愤慨,就不再到这指定的敬拜的地来了。因为这两个与圣所有关的恶人犯了这种种罪恶,上帝所规定的祭祀之礼就被人轻视忽略,而那些心中倾向邪恶的人,也就更胆大妄为了。于是不敬虔,放荡,甚至于拜偶像之风,充斥各地,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

  以利对准许他的儿子担任圣职一事,已经铸成大错。他用各种借口来原谅他们的行为,以致看不出他们的罪;但到了最后,他再也不能对儿子的罪过装聋作哑。百姓埋怨他们强暴的行为,这个大祭司就甚忧伤烦恼。他不敢再保持缄默了,可是他的两个儿子从小就专顾自己,所以现在也就目中无人了。他们虽看出父亲的忧伤,但刚硬的心肠不为所动。他们听到父亲温和的劝告,心中毫未受感;他虽然以罪恶的后果警告他们,但也不能改变他们邪恶的行为。如果以利能公正地处理他两个邪恶的儿子,则早就该革除他们祭司的职分,并处以死刑。但他不敢把这样公开的羞辱和审判加在儿子的身上,反而支持他们担任神圣的职分。并还容许他们把腐败的行为搀杂在上帝圣洁的祭祀中,以致使真理遭受了多年所不能弥补的损害。但是当这以色列的士师忽略自己的工作时,上帝就亲自干涉了。

    “有神人来见以利,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女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上帝谴责以利尊重他的儿子过于尊重耶和华。以利宁可让上帝所指定使以色列人蒙福的祭物成为一件可憎的事,而不愿令他的儿子因他们不敬和可恶的行为受羞辱。那些随从己意溺爱儿女,任凭他们满足私欲,而不奉上帝的权威去谴责罪过,纠正邪恶的人;显明他们尊重自己邪恶的儿女过于尊重上帝。他们重视儿女的颜面过于上帝的荣耀;他们宁讨儿女的喜悦,而不设法使他的圣工脱离一切邪恶的影响,蒙上帝的喜悦。

  以利既是以色列的祭司和士师,上帝就要他为他的百姓的道德和宗教情况,尤其是为他儿子的品格负责。他必须先设法用温和的手段来遏止邪恶;如果无效,他就要用最严厉的方法来制裁错谬的行为。他招致上帝的不悦,是因为他没有谴责罪恶,也没有在罪人身上执行审判。上帝再不能靠他来保守以色列人的纯洁了。那些缺少胆量,不敢谴责错误,或因懈怠懒惰,或从不关心,不努力使家庭或上帝教会洁净的人,必要为自己疏忽责任所引起祸害的后果负责。我们对罪恶的责任也正是如此,我们要以作父母或牧师的威权去制止邪恶,否则就正象我们自己犯了这些罪一样。

  以利没有照着上帝的规律管理他的家庭;他竟随从自己的意志行事。这个溺爱的父亲姑息儿子幼年时期所犯的过失和罪恶,而不加以管教,并且自慰的说等他们长大成人之后,自然会丢弃邪恶之倾向的。今日也有许多人犯了这同样的错误。他以为自己有一种教育儿女的方法,比上帝在《圣经》中所指示的还要高明。他们在儿女的身上助长不正当的倾向,借口推辞说:“儿女年纪太小,不宜加以责罚。等到他们长大之后,就可以同他们说理了。”这样,不良的习惯逐渐加深,以致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于是儿女在毫无管束的情形下长大成人,他们品格的特性就成了终身的咒诅,而且祸及他人。

  世上没有什么事比让少年人随心所欲更能危害家庭了。父母若顺着儿女的每一个愿望,虽然明知对他们有害而仍放任他们,不久儿女就会失去对父母的尊敬,以及对上帝和人间权威的重视,而变成顺服撒但意志的奴隶了。一个管理不得当的家庭所加于全社会的影响,是广泛而可怕的。这些影响必要积累起来,象邪恶的浪潮危害到家庭,社会,和国家。

  以利若是一个普通的人,他的影响就不会象他担任重要地位那么大,全以色列人都效法他的家庭生活。他那疏忽本分,贪图安逸的生活的毒害,结果可以在千万仿效他榜样的家庭中看出来。如果儿女放纵邪恶的行为,而父母却自称是有信仰的,那么上帝的真理必要因而蒙羞。若要试验一个家庭中信仰基督的本质怎样,最可靠的方法,乃是看它影响所造成的品格类型如何。事实胜于雄辩。如果那些自称有信仰的人,没有用热切,恒忍并艰辛的努力使家中井井有条,来证明信仰上帝的益处;反而治家不严,放任儿女邪恶的欲望,他们就必象以利所行的一样,使基督的圣工受辱,并使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败亡。在任何环境之下,父母不忠于责任所有的祸害是大的;而这种情形若存在于那些被派作百姓教师者的家庭之中,则其祸害必更大十倍。当这些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庭时,他们错误的榜样必要影响许多人。他们的地位高过别人多少,他们的罪也就大过别人多少。

  上帝曾应许亚伦的家永远行在他面前;但这应许也是有条件的,他们必须专心献身从事圣所的工作,在一切的行为上尊荣上帝,不可事奉自己,也不可随从自己乖张的癖性。以利和他的儿子受了考验,耶和华已经看出,他们完全不配在他的工作上担任祭司的崇高地位。所以上帝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他们没有尽到本分,上帝就不能成全那本来要为他们成全的美事。

  那些担任圣职之人的榜样,应当使人尊敬上帝而不敢得罪他。当人“替基督”(林后5:20)向世人传说上帝慈怜与和好的信息时,他们若利用自己的圣职为外衣,来掩饰自私和声色之欲,他们就使自己成了撒但最有力的工具。他们象何弗尼和非尼哈一样,使人“藐视耶和华的祭物。”他们或许可以暂时秘密地遵循着邪恶的途径;但他们的真面目终有被揭露的一天,百姓的信心必受深重的打击,结果他们的信仰往往就被破坏了。在百姓心中所留下的印象,使他们难以信任任何宣讲《圣经》的人。于是上帝真仆人的信息也要被人怀疑了。时常会有疑问发出说:“这个人会不会象那一个我们以为是那么圣洁,而结果却是那么败坏的人呢?”使上帝的话因此就要在人心中失去效能了。

  以利申斥他的儿子的话,既严肃而又有可怕的涵义,──是一切供圣职的人都应该慎为思考的:“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如果他们的罪只伤害到他们的同胞,士师可以按律治罪,或勒令赔偿;犯罪的人如此就可以得到销案。或者,如果他们不是犯了僭越的罪,也可以为他们献上赎罪祭。但是他们的罪与他们作至高者的祭司的职任有那么密切的关系;上帝的工作在百姓面前受了那么厉害的亵渎和侮辱,甚至再没有什么可悦纳的赎罪祭是他们可以献上的了。他们的父亲虽然是一个大祭司,但也不敢为他们代求;他不能保护他们逃脱圣洁的上帝的忿怒。在一切罪人之中,罪情最为深重的,就是那使上天为救赎人类所准备的方法受到侮辱,“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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