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开始申报啦!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将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2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500人以内。
入选引进项目者在我校做博士后期间,博管会资助期内学校应发年薪为30万元(博管会资助20万元+学校资助10万元),资助期结束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学校应发年薪25万元。
(二)个人申请时间
第一批:2月10日-4月10日
第二批:4月16日-9月25日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 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 150 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 100 人、外籍博士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 5 月、10 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 150 人。
二、派出项目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拟进我校或已进站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博士后,申报并获得该项目资助,资助期内应发年薪为25万元。
(二)个人申请时间
2月10日-4月10日
获选结果拟于 5 月下旬公布。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2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个人申请时间与遴选方式
2月10日-9月25日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
四、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2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50人。
(二)个人申请时间
2月10日-4月10日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2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25人。
(二)个人申请时间
2月10日-4月10日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2年计划资助30人。
(二)个人申请时间
3月1日-4月25日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获选结果。
七、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引进项目 董亚楠010-62335015;
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陈媛010-62335012;
学术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贺洪增010-62335024;
邮箱:boguanhui@126.com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马老师 889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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