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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律到底是不是在惩恶扬善?

坚强 为什么会这样啊 2019-08-09


       最近看到了很多有关于犯罪的新闻,可是,越看越闹心,很久以来,我就感觉,我们的法律变了味,坏人似乎越来越不怕法治,而好人却总被法制!

       案例一,好多地方传出一些说法,他们的当地的商场放的曲目有“暗语”,常去商场的的顾客都明白,比如,放某某歌曲,就表示商场进来了惯偷,提醒大家小心,于此异曲同工的是,很多人也表示公交汽车上,如果司机说出一些不同寻常的话,那就表示车上来了小偷或者小偷团伙诈骗团伙,提醒大家注意,法制如此健全的时代,坏人嚣张市民只能靠提高警惕自保,甚至有的即便知道自己被偷了都只能忍气吞声不敢说话,很多惯偷,被抓了后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就放出来了,还是继续到处偷窃,为什么就不能杜绝惯偷这一个“职业”?如果劳教的处罚方式还在的话,他们还能这么嚣张吗?

      案例二,某青年,路上被人抢手机,这个青年追上抢手机的人,把他揍了一顿,抢手机的人报警,被抢手机的人反倒被拘留了,某商铺,发现被盗,盗贼开车逃离,商铺主人开车追赶,结果因为追赶得急,导致盗贼发生车祸,后盗贼家属起诉商铺主,商铺主赔钱还被判刑!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明显的感觉到完全是不给正义留一丝空间啊,所以,以后遇到别人抢手机,要温柔体贴的向抢劫犯要,遇到别人盗窃,不要追得太急,要柔声细语的告诉盗贼,“你慢慢跑,我们一起把这美丽的景色看个够”,否则的话,倒霉的可能都是自己!

      案例三,一个农民在公安机关抓捕一个抢劫犯的过程中,见义勇为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该名犯人,该名犯人被抓捕之后,就威胁这个农民要报复他,该抢劫犯判刑九年后出狱,出狱后就找到了这个农民家里索要赔偿费,多次骚扰纠缠,长达一年多,后该农民忍无可忍与犯人发生打斗,把这个犯人打死了,被公安机关判刑八年,此案是否在告诉人民不要见义勇为呢?有人说,既然打死了人,那么判刑就是应该的,但是,我这个法盲却不这么想,如果你被人恶意骚扰威胁恐吓一年多,你会怎样,你会不会疯,会不会自杀?有人说,那么为什么不报警?比如,我每天就堵在你家门口要钱,喊你赔偿,我也不打你,但就是来烦你,警察能把我怎么样呢?

    案例四,一个教师在放学的途中,发现家里的邻居在路上自己走着,就喊这个邻居上车一起把他载回家,于半路发生车祸,教师死亡,邻居重伤,邻居却一纸诉状把这个好心的教师家属告上了法庭,最后法庭判决教师家属赔偿了数十万元,导致这个教师家属卖房卖地倾家荡产,才还上,而那死去的好心的教师的葬礼却草草了事,这是不是让我们在社会中不要做一个好心人呢?

    案例五,则更冤枉了,一个高中生,在赶集的时候,听到身后喊抓小偷,回头一看,这个小偷正冲着自己这边跑过来,这个高中生就使了个绊子把小偷绊倒了,看见后面追赶小偷的失主赶上来抓住了小偷,就回家了,回家后还高兴不已,认为自己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家里的老人邻居都夸奖这个孩子是好样的,谁知道,后来家里却来了几个警察把孩子抓走了,并关了拘留,原来,小偷被抓住后被失主打得挺重,这个高中生负连带责任!孩子的母亲在家哭天抢地,大骂不公,然而,我们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这个案子后被列为与“不扶老人”同等影响的案子!

  说实在的,这个话题我憋了好久想说一说都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写这些,会在一些人的心中造成强烈的负面效益,会为一些人的冷漠自私找到一个十分充足的理由和借口,可是,我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当我们的法律不能弘扬社会正义,反倒起到了遏制社会正义的时候,那我们的社会还能存在正义吗?

     当我们的美好品德,如勇敢,善良,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不畏邪恶的这些品行,被以法律的名义弹压的时候,那么人类的美好品德还能剩下些什么?中国的绝大多数人都感觉到我们社会的道德日渐沦丧,就连那些“法律党”们时常也假惺惺的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曾经的法律党的魁首李庄,也假惺惺的说我们的社会应该遵循古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教诲,(意思是用政令和刑法来治理人民,人民只会去逃避政令和刑法,而不顾廉耻不顾道德修养,而以德行和礼制来治理人民,人民才会有廉耻之心和自律意志),今天我们的法律不可谓不森严,不可谓不全面,可是,人民道德下降的同时,犯罪率却没有同时下降,人民普遍不讲道德的结果,就是人人都在犯罪边缘徘徊,没有的自律就是这样的结果!

     当我们的法律条款以社会公德有冲突的时候,当我们的法律与道德品质可能产生抵制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看到法律的天平会考虑对社会道德的打击和影响,这也不奇怪,多年以来,中国很多所谓的法律人就是一直在推行“社会只要法律不要道德”的西方法制理念,致力于推行一套冷冰冰照本宣科的法律系统,实际上,道德代表了民意,而之所以推崇不要道德只要法律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让法律高于一切,最终达到法律人的权利高于一切的目的,这时候,资本的潜规则就可以横行无忌的渗透在法律中了,资本和法律就构成了完美的媾和,这当然会遂了那些资本家富豪的意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资本面前法律万变,因为所有的文字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解读,法律法规也一样,越繁琐解读的方式越多,取决于钞票的多少而已,这一点,很多人会认为我偏激,实际上,这就是今天令人蒙羞的社会现实!

    这不,今天又有一个令舆论哗然的案件,一个年青人,残忍的奸杀了一个漂亮的16岁的小姑娘,一审判无期,(本来我认为这个判决就已经很轻了,轻到我都不由自主的骂娘,如此恶性的案件就应该死刑,我相信和我想法一样的人占绝对多数),可是,这个年青人的家长对这个判决不服还要上诉,据说这个年青人家里挺有钱,是一个洗脚城的老板,于是找到了这个年青人所在的学校,就是那个叫新东方的学校,出具了乱七八糟和案情无关的一些材料,诸如该杀人犯在学校的成绩单,课程表,学校还出具了在学校期间表现良好的申明啥的,而审开庭了,这个年青人又翻了供,既不承认强奸也不承认故意杀人,这个过程中有没有靠钱获取的潜规则在起作用,我相信对社会了解的人都心里有杆秤,可是,法律上就是这样了,你既然提供了新证据,那就要重新审理,现在结果还没有出来,可是,对社会道德树立的伤害可不是一星半点儿了,奸杀少女都不判死刑,那么只有到谁杀人如麻才判死刑吗?想一想那些叫嚣废除死刑的公知们就他吗来气,跪舔支持西方寡头们消灭垃圾人口主张的也是这些人,上蹿下跳吵吵嚷嚷要废除死刑的也是这些人,这些奸淫掳掠杀人放火的不就是垃圾人口的最真实的样本吗?你们怎么不支持消灭垃圾人口了呢?实际上,就是这些公知法律党徒们才是社会上最垃圾的人口,啥时候把他们消灭干净了,人类就大同了!

  

    图后的寥寥数语,死者家长悲愤欲绝的心情我感同身受,可是,几十年来,我就几乎没有看到过有几个法律党和公知们能够站在被害者的角度去思考一下的,当然,在被害者的角度思考,怎么好张嘴漫天要价呢?

    很多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或讽刺,或声讨,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在资本面前,良知就是拿来践踏的!

  这是那个被奸杀的十六岁的小女孩

    每一个有女儿的人都可以想一想,如果你的女儿遭到了如此的厄运,你会怎么样?在我心目中,法律就是用来维护正义,而民心就是最大的正义,因此,维护民心就是维护正义,当然,不否认民心短时间内也会有被谎言带偏的时候,但是纸里包不住火,谎言编造的再美丽,总是会被真相揭穿的!

   下面是网友们对这个案件的评论,

 从留言看得出,大家都对这个案子义愤填膺,可惜,一审的结果人民不满意,而犯罪分子竟然也不满意,这种讽刺真是欲哭无泪,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法律啊,还让不让正义得到伸张了,还能不能让社会公德扬眉吐气了!


   无论你觉得难受还是生气,转一个吧,这是我们能做到的对社会正义追求的最简单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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