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推荐报送“访惠聚”活动制度成果的通知

2016-06-12 新疆访惠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和中央驻疆单位“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是深入深化“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以下简称“访惠聚”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工作。自治区“访惠聚”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和下派工作组(队),把制度建设作为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环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有力促进了“访惠聚”活动深入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关于“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实践探索向理论升华转变,努力形成一批创新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群众工作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的要求,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各级党委(党组)和下派工作组(队)在“访惠聚”活动中形成的制度成果进行汇编,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提供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本通知所指制度成果,是指在三年“访惠聚”活动中,各级党委(党组)和下派工作组(队)围绕“访惠聚”工作任务,建立的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指导性、规范性和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和意见办法。

2.制度成果应是经过实践检验、基层认可、群众拥护、管用有效的制度办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制度成果既包含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内容,也包含如何推进重点工作的内容;既包括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意见、管理规定等,也包括微观层面的措施办法、流程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1.各级“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推荐报送制度成果作为检验“访惠聚”活动成效、展示制度建设成就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征集、精心筛选、分类汇总,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报送质量。

2.推荐报送制度成果要统筹兼顾,体现创新性、实操性、示范性,优中选优,避免同一类制度扎堆报送。

3.各地州市“访惠聚”活动办负责推荐报送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和本地派出单位、各批工作组(队)三年来的制度成果;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及中央驻疆单位“访惠聚”活动办负责报送本单位和所派各批工作组(队)三年来的制度成果。

4.推荐报送的制度成果,需标明制度名称、实施时间、文号、制定单位,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

各地各部门单位“访惠聚”活动办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制度成果文稿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访惠聚”活动办秘书组邮箱。

电子邮箱:xmbmsz@163.com

联系电话:0991—2951115

联 系 人:董  森(13999190289)

         马之斌(13999116831)

  

         自治区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

       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