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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2-27 新疆访惠聚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这6起典型案件是:

1、博乐市农业和水利局主任科员党增等5人擅自变更扶贫项目资金用途问题。2015年,时任博乐市青得里乡副乡长党增,科技副乡长、乃仁布拉格村包村领导苏亚伊力·阿布力孜,乃仁布拉格村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王城龙等人擅自决定变更该乡乃仁布拉格村65户精准扶贫户购买生产母羊、建造牲畜棚圈扶贫项目,涉及资金95万元。实际未按要求建造牲畜棚圈,违规将95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生产母羊,发放给全村164户村民,其中99户不属于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12月,党增、苏亚伊力•阿布力孜、王城龙,乃仁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吐尔逊·巴吾敦,乃仁布拉格村村委会主任助理伊拉力丁·艾孜提吾买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乌恰县玛依喀克管理中心党工委原书记张海龙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海龙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辖区内叶力库提养殖农民合作社建设工程项目协议书方式,骗取并私分专项资金10万元,张海龙分得2.5万元。此外,张海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月,张海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且末县阔什萨特玛乡原党委书记杨小荣在扶贫项目中乱收费问题。2012年,杨小荣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安排乡干部按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违规收取该乡阔什萨特玛村7户农民安居富民房“建房宅基地款”,共计3.49万元,用于支付该乡农网改造、维修水渠欠款等费用。2018年1月,杨小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阿合奇县科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开明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3月至11月,县教育局在发放贫困大学生资助金工作中,由于许开明审核把关不严,致使36名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退休人员子女违规领取22.6万元。2018年1月,许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党支部书记阿卜杜热合曼·图达洪违规发放扶贫牛问题。2016年,阿卜杜热合曼·图达洪在未召开村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情况下,擅自变更扶贫牛受益对象,将应发放给四户移民贫困户的4头扶贫牛,分别给一户一般户和一户贫困户各发放2头。此外,阿卜杜热合曼·图达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阿卜杜热合曼·图达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莎车县阿瓦提镇墩买里村村委会副主任图拉丁·图尔荪违规享受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8月,图拉丁·图尔荪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列为贫困户,违规享受2015年、2017年棚圈、庭院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万元。2018年2月,图拉丁·图尔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既有基层干部作风漂浮、失职失责的问题,也有法纪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搜刮民财、化公为私的问题,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从严查处。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深落实落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区各级纪委监委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严惩扶贫“蝇贪蚁害”,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来源:新疆纪检】

【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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