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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庭上昏厥,刘鑫发长文揭露"案情真相",江母将起诉刘鑫

2017-12-21 李子涵 加拿大中文报


江歌案还未结束:陈世峰庭上昏厥


从去年11月3日案发起到12月20日,一年多了,这起牵动着国人的江歌案,终于宣判了。

经过长达6天的庭审之后,12月20日下午3点,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宣布:一审认定陈世锋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虽然未如江歌妈妈所愿判处死刑,但这已经是日本法律框架内从重从严的裁决。

之前同类案件日本法院的最终判决,常在求刑基础上打7折,而这回一年都未减少,极为罕见。




有人说江歌妈妈征集了450万签名有用吗?

我认为当然有用了,检方这边没有找到凶器、刀柄上没有指纹、唯一证人刘鑫的证词漏洞百出前后矛盾。

检方只有法医和推理(虽然是东野圭吾之国),证据链有很大的瑕疵。


如果没有人关注,听信陈世峰方面的狡辩轻判是大概率事件,450万签名代表巨大的民意,是重判陈世峰一个重要的因素!


当然,江歌妈妈不会接受这样的判决。



审判结果一出,陈世峰在庭上昏厥的消息也传入了大家的耳朵。

一个几天来都沉着冷静,狡辩撒谎的凶手在听到审判的那一刻,突然昏倒的情形被广大网友嘲:没资格!


在判刑过后,江歌妈妈江秋莲在东京记者俱乐部举行了记者会,她在会上说:


大家都有提到陈世峰的父亲提交给法院的信,我本来把这封信带来了准备念给大家听,但律师说从检方拿到的东西是不能公开的,我很憋屈。大家看不到陈世峰坐在被告席上回答问题时一直面带微笑。甚至陈世峰律师问他问题时,他笑的很开心,但今天在法庭上,当法官说确定刀是陈世峰的的时候,陈世峰忽然晕倒在法庭上,陈世峰的眼泪、满头汗水。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到,他之前的微笑和满头大汗,我的理解是,真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才会恐慌。所以,我还是认为,陈世峰只有判了死刑才能真正明白生命的珍贵,只有让他生命受到威胁才会真正的认罪。


刘鑫摇身一变证人刘鑫,发长文说明案情真相


一直在国内深受舆论谴责的刘鑫呢?


在日本接受了低调的视频出庭作证,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采取逃避和自保的状态,在庭上说着千疮百孔的谎言……

日本时间15:00陈世峰的宣判结果一出来,没多久,刘鑫就在微博上展开动作。


  • 给自己更名为:证人刘鑫

  • 简介备注为:留日学生刑案当事人

  • 发布6千字的头条文章《我是证人刘鑫!我不再沉默(1)案发现场》




文章标题的小标题(1)似乎告诉了我们,刘鑫还憋着更多的后续等着发布。


洋洋洒洒6000多字的文章,清清楚楚地表明了在整个案件中自己的行为和心理活动。

在江秋莲苦苦追求真相的时候,她不回答;在庭上作证的时候,她闪烁其词,练练回答:记不清,不知道……


庭审刚结束,陈世峰被宣判了,这么短的时间内6000字儿的小作文就面世了。


文章中的很多细节点其实也经不起推敲:


1. 案件的最关键物证警察是根据我提供的姓名地址找到的。我一开始就打算出庭作证。检察官说如果我不出庭作证,检方的证据证词会进一步被削弱。


2. 不见江歌妈妈是因为日本警方在调查期间不允许,在解禁后约过江妈妈,江歌妈妈因为忙碌而拒绝。不是我不见,是江歌妈妈拒绝见我。


3. 日本警方要求不要向外界透露过多信息,而媒体与江母透露信息发布网络,也成为陈世峰律师辩护的编造来源。


4. 接受局面的采访是最大的失误。


5. 希望凶手接受最高制裁,希望江歌妈妈好起来。


刘鑫的居心何在?


6天庭审,太多的证据,指向陈世峰和刘鑫在互相推脱,只为脱罪。

案子的真相,只要懂得逻辑的观众,都会知道细思极恐


两天过后,刘鑫再次作证时,说自己什么也没听见,什么都不记得,太混乱,一切都记不起来了。




不仅如此,还隐晦暗示,江歌生前打工的地方不是居酒屋,而是酒吧。


江秋莲当即泪奔:我女儿还没有男友,为何如此诋毁她的清白?


事后很快被证实,江歌打工的地方确实是普通居酒屋,而不是带有性交易色彩的酒吧。



整个庭审的过程概括起来,就是刘鑫:全盘失忆,推卸责任,前后矛盾,污蔑江歌。


无非是一封洗白文,把自己摘干净


我们的视野刚关注在案件的本身或者江歌妈妈以后的生活的时候,刘鑫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给自己洗白。

“证人刘鑫”,作证做的最棒的证人刘鑫,之所以强调自己被迫接受采访、案件信息被透露的问题,不过是给公众创造一种负罪感,你们看,你们逼我解释,现在好了,影响案件了。


刘鑫在文中多次提起的,自己曾主动约见过江母,但江歌妈妈拒绝见我。

而她在文章中辩解的话,几乎都可以直接跟江歌妈妈提醒或者沟通解决。

比如不要在微博提陈世峰,他在删微博采取措施。


比如我的行动受到限制,无法见面。

比如有些信息不能直接分享公布,会影响审判。


但刘鑫的选择却是只字不提。

即使在局面的采访里,刘鑫表现出更多的是脱责,回避,撇清和敌视。




在文章中刘鑫说警察到来后,警察不让她开门,而她与警察做了10分钟以上的隔门问话。能和门外的警察对话那么多,为什么听不见事发时外面的声音呢?而且在文中,刘鑫几乎是事无巨细的列举了警察局的问询细节和问题。在庭审中,她却多次对于重要事实的“记不清”,“想不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而在结案后的自我表达里,刘鑫所展现的出来对细节的记忆和还原程度,宛如两人。看完一个感觉,刘鑫可以说是耳聪目明、记性良好、思路清晰。


她强调了自己的作用并且适时的强调了江妈对她的“网络迫害”,她把自己树立成了那个案件里最关键的标杆。

她这时候清醒得很,比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的时候要清醒多了。


让人真分不清,到底这是真刘鑫?也无怪很多网友评论,“戏精刘鑫”真的可以出道了。

说实话,在文中,我看不见她对口中声声叫着的“三叔”有丝毫愧疚之心,只看到了她一心想证明自己抹黑别人的丑恶嘴脸。

 

所以,今天我们站在道德的角度上,对刘鑫进行道德宣判:

 


陈世峰可能在日本监狱过得很舒服


在NHK电台的采访中,一位在日本青森监狱83岁的服刑者表示,因为年纪大找不到工作,并且自己没有固定住所,不符合日本申请低保的标准,就去寺庙偷了140日元香火钱,住进了监狱。


此外,监狱中还配有专业的理疗师和治疗师,为犯人提供医疗服务。


曾有人将日本上班族与囚犯的生活做了一个对比:


(图片来源:m.miya.net)


日本警察白皮书说:中国罪犯认为日本监狱很干净,比中国国内一般人的生活还舒服。


网友发布的日本监狱环境图



江歌妈妈在记者会上宣告起诉刘鑫


刘鑫在江歌死亡事件上要负重责


嘴上说着愧疚,难受,好朋友;转身就能在文中污蔑好友的母亲,继续进行二次伤害。

这场道德的拉锯战,谁也别想好过!


网友揪出刘鑫证词的三大漏洞:


1、什么没看见,以为是打闹,你为什么要连打两通电话报警,打电话的时候声音为什么极其恐慌?第二通报警电话离第一通报警电话不过5分钟,你为什么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而不得不又打一通电话去催?


2、江歌案判决书公布:被告怀着杀害刘鑫目的前往公寓,刘鑫进屋了所以杀了江歌。你要没锁门,陈世峰为什么不直接推门进来杀了你?


3、也是最关键的,你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叫救护车?是你大姨妈来了失血过多叫的救护车?


现在最大的疑问就是:刘鑫为什么要撒谎?她是不是隐藏了什么对她不利的秘密?

我认为她清醒地意识到,她锁门是错的!

陈世峰可能两个人都杀,更大的可能则是杀了刘鑫泄愤之后,未必杀江歌。


他真正的仇人是明知陈世峰有暴力倾向还要叫同事假扮男友激怒他的刘鑫!

因此,锁门是造成江歌死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江歌的死亡事件上,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刘鑫以为判决对她有利,急于为自己洗白,反而让自己限于更加被动的局面。


对于判决结果,江母明确表示不接受:


“江歌这么美好的生命,你们用20年就换取了吗?法律到底在保护谁?我不能理解。我虽然不能接受,但还是要遵守日本的法律。450万签名,我让你们失望了,对不起。”


对于凶手陈世峰,江母表示没收到过陈世峰个人和全家任何一句真诚的道歉;对于刘鑫,江母表示将在回国后与其对薄公堂。


北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五点,江歌妈妈在东京召开了记者发布会,发布会上,她几度落泪,并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同时,她又尊重日本法律,对日本检方和法院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从这一点你看得出来,江歌妈妈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这从江歌案开庭时她去江歌遇难处拜祭,而日本房东以有租客为由拒绝她上楼时,她非常有礼貌的态度就看得出来。


照情理讲,江歌妈妈来拜祭是合情合理的,在走廊上又不会进入租客的房间,但江歌妈妈可能也考虑到她的动静会影响到租客,就没有勉强。这是个坚强又通情达理的母亲。


那么这个坚强又通情达理的母亲为什么对刘鑫耿耿于怀不肯原谅呢?

在发布会上,她展示了江歌生前在推特上发布的两条仅自己可见的推文,两条推文都表达了对刘鑫的不满。


同时她宣布回国后将与刘鑫对簿公堂!


当记者有问请详细讲一下如何起诉刘鑫时,江歌妈妈回答说:“对刘鑫的诉讼,详细要和国内律师商定之后决定。

关于陈世峰姐姐的行程,众所周知,4月4号是中国的清明节,一个祭奠亡者的日子,陈世峰姐姐去青岛,住在离刘鑫家只有9公里的酒店。她并没有来找我,没有祭奠江歌,她的目的是什么?联合刘鑫在法庭上说的那些话,我想所有正常人都会打个问号吧?”


“江歌案”宣判国内如何还能做?




1. 如果江母对审判结果不满,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诉?


当事人是日本的检方和被告陈世峰方面,对审判结果只有检方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江歌妈妈作为遗属是没有办法再上诉的。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遗属可能会得到检方的同情。

检方如果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提起上诉。


但是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上,比如说18年,那么检方是不会去做出上诉的决定。

 

2. 在中国能否对陈世峰发起民事诉讼争取赔偿金?


 


由于陈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国财产不会涉及到赔偿的范围。


在陈世峰服刑结束后,他作为外国人会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

当他被强制遣返回国后,在他回到中国后一般来说日本法院的民事赔偿的判决是否还有效呢?


这个很难说。通常是在日本在判决在中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用在江歌妈妈身上,再适合不过:你不要小看一个母亲的力量,为了儿女,他们可以把自己压缩、锤扁、拉伸、磨利,将自己拆开重组,变成另一个人,学会任何技能,与任何凶手搏杀,招招致命,只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


我无比佩服江歌妈妈,她在这400多天里,凭着一副傲骨,犀利地面对这个世界,为了女儿,她直面缺失人性的人,勇敢揭露漫天的谎言。一个母亲可以为孩子努力到什么地步,勇敢到什么程度,她刷新了我的认知。 


“我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因为我的生命400天以前就随着我女儿去了。”


她就这样一路撑下来,逼尽了一个女人的极限,却激发出了一个母亲的无穷潜力。

江歌妈妈,正义会站在你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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