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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加拿大政府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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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加拿大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周五(3月1日)宣布,加拿大政府决定允许美国引渡华为首席财务长孟晚舟的程序继续进行。


司法部长对媒体表示:这是充分考虑之后的决定。


司法部于1月29日确认收到美国引渡要求,根据法律,加拿大需要在确认30天之内做出决定。 


▲图片来源:CBC News Darryl Dyck拍摄


经过三个月的时间,就华为公司前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捕事件,应美国要求,加拿大司法部正式允许进行孟晚舟引渡听证会。


根据司法部最新官方文件要求,孟晚舟将于3月6日出庭,引渡听证会的具体日期也将于当日上午10点在温哥华法院公布。



“加拿大是一个法治国家。加拿大的引渡以《引渡法》、各项国际条约和《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为指导,这些法律规定了公正和正当程序的宪法原则。”


其中,司法部官方文件提到,在听证会进行时,具体的证据会提交到法院,成为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同时,这场听证会并不会判决孟晚舟是否有罪,只有在她被引渡到当地法庭以后才会被确定是否有罪。


另外,在听证会进行时,孟女士现今的保释条件不变


▲图片来源:www.justice.gc.ca


整个引渡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正式授权进行引渡听证会!


第二阶段,举办引渡听证会,法官根据证据证明其在加拿大被指控的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司法部长最终决定是否满足以上条件来决定引渡。


▲图片来源:Government of Canada


此前,美国政府要求加拿大政府将孟晚舟从温哥华引渡到纽约进行审讯。




官司打起来能拖10年


加国司法程序复杂漫长,法官裁决后,任何一方可在30天内向卑诗上诉庭上诉。


不过,孟晚舟若被判引渡,她可先选择致函加拿大司法部长,声明案件太过政治化,依据《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第44条,以人道关怀理由要求不予引渡,因为美方指控若罪成,刑期可高达30年。


司法部长须在90日内作出答复,而且卑诗上诉庭须待司法部长答复后才会受理案件,因此,若两个过程都至最后期限完成,120天已过去。


此案若打至卑诗上诉庭,可能需要数月至两年。


而任何一方若不满上诉庭判决,可往加拿大最高法院要求终审判决,此过程的排期、下令聆讯、直至最后判决,也是很漫长程序。


孟晚舟案若任何一方都选择不放弃,诉讼长达10年也不会让人惊讶。


此外,亚省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精通国际法和宪法的教授哈里顿(Joanna Harrington)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多数要求加国引渡的申请最终都得以实现,而加拿大《引渡法》规定,司法部长有责任对引渡申请作出最终决定。


她说,司法部长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引渡法》及引渡合约规定的内容、《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得以有效保护。


按法律规定,推动引渡要求是司法部长代表加拿大履行国际义务,但司法部长若认为引渡要求不公正或受到压力,有权拒绝。



中国方面回应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于第一时间就此事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了谈话:


中方对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司法案件,而是对一家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政治迫害。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这一点。加方尽管标榜“法治原则”、“司法独立”,但并不能掩盖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错误。


从事件所呈现出的明显的政治干预情况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则、司法独立,加方就应该按照加引渡法的有关条款,拒绝美方引渡请求,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终审理结果将是对加方是否坚持司法独立的试金石。我们将拭目以待。



此前一天,针对华为的另一起刑事案件,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联邦法院提起,涉及知识产权盗窃等多项罪名。


案件详情见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网站。华为公司表示不认罪。法官决定,案件押后审理。


这两起案件,表面上是独立的,孟涉及的案件,归位于纽约州的联邦法院管辖;案由也有不同。


另外,在华盛顿州提起的案件,被告除了公司外,还有未到案的个人(但具体人名未披露)。


需要说明的是,联邦刑事案件的原告,是美国(联邦政府),由检察官代表美国起诉。在各地的联邦法院,与各州没有隶属关系。


两起案件,被告均有当地律师团队参与办理;随着庭审,案件事实和各方观点,将会公开于天下。



外媒:

本已冰冷的中加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


英国路透社3月1日报道,加拿大宣布对中国通信巨头华为高管孟晚舟的的引渡听证会可以进行,从而使本已冰冷的中加关系进一步恶化。


据美国彭博社报道称,由于孟晚舟2018年在加拿大被捕,并因此造成两国关系紧张,加拿大皇家银行(RBC)最近要求其职员避免前往中国。


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指出,总部设于多伦多的加拿大皇家银行特别要求加拿大境内的职员避免到中国出差,并且已经要求至少2名加拿大职员取消或延后赴华行程。


报道称,目前尚不清楚这一措施将施行多久。


报道指出,加拿大皇家银行个别职员可自行决定其赴华行程是否必要,而部分负责中国项目的投资专员则已擅自赴华出差。


发言人表示,银行的作法遵循加拿大政府建议。除此之外,银行方面不愿多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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