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国控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河北省环保厅进行调查通报!
近期,河北省环保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请调查处理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的函》,安排省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现已调查核实。
(图片源自网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全省空气站(含国控站和省控站)管理,防范和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现就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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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
生态环境部对国控站点检查时发现,7月2日、6日、7日有非运维人员进入邯郸市矿院国控站点采样区域。
经查核实,邯郸磁县乐家保洁有限公司的两名临时雇佣人员王俊相和刁青申对国控点位有关规定不清楚,7月2日、6日、7日擅自进入安装有大气监测仪的矿院楼顶进行保洁,并进入自动监测站房20米内范围内洒水作业。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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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邯郸市政府对邯山区主管环保副区长给予通报批评;对邯山区环保分局主持全面工作的书记给予诫勉谈话; 对邯山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大队队长给予警告处分。
同时勒令磁县乐佳保洁有限公司清退误入警示区的保洁人员王俊相、刁青申,对磁县乐佳保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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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出的问题
邯郸矿院国控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暴露出有些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长效机制,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预,邯郸市有关部门对国控站运维管理疏于管理和防范,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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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要求
各地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我省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可靠。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事关政府公信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各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加强对地方站点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剖析邯郸市矿院国控点位事件,实属对国家的运维规定研究不深不透,涉案人员缺乏环境意识造成的。
各市要吸取教训,加强对《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政策的宣传培训,确保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为规范我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管理,即日起,各市要对所有国控、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站房附近是否违规安装喷淋喷雾设施、擅自安排人员驻守、设置专门断电闸盒、频繁断电断网、监控视频无法打开等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问题,严格规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各市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人为干扰干预环境监测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切实做好国省控空气站房周边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供暖和出入站房等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加强与城管、市政等部门及国控站点所在单位、街道的协调,在国省控站点采样区域要设立有效护栏,护栏高度以有效保障运维人员安全为准。按要求制作站点的警示站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房房顶及采样平台周边20米范围内,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国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确保站点不受喷淋等人为干扰。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强省控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行考核工作,切实做好运行维护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省环保厅将继续加大对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于各类干扰监测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
编辑:邹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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