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精选 | 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政策脉络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数智社科
前言
人类在认识世界、理解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提出各类哲学、经济和社会问题,并试图通过理性思考和实证研究来回答这些问题,于是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应运而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于是人们开始讨论原有的学科分类体系与科研组织方式能否适用于进一步推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进而更好地服务社会。
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是一个服务国家战略、教学科研、共建共享的学术平台,它聚焦经济社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前瞻性、综合性、复杂性问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采用实验研究方法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新技术赋能社会科学的“新文科”背景下,这一“新型”科研平台的提出试图改变“孤立、静止、还原”的社会科学研究思维,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渗透和融合创新,产出新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正文
阶段一:战略部署
2017年,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立时代潮头、发思想先声,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为此,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战略性部署。
2019年,是2009年启动实施系列卓越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第十个年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已发生深刻变化,尤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是提高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必经之路。在此“新文科”建设之际,教育部决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计划的三项核心任务是面向所有高校、所有专业,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即建设1万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和1万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实施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即建设1万门左右国家级一流课程和1万门左右省级一流课程;建设26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
发文时间 | 发文机构 | 政策名称 |
2017年5月16日 | 中共中央 | 《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
2019年4月29日 | 教育部等13个单位 |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
2020年12月31日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 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阶段二:有序推进
2021年,是迈入“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我国进入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适逢“百年一遇之大变局”。多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十四五”时期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与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如:
浙江省公布《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当前浙江省哲学社会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基本原则,提出一个总体目标,六个主要标志性指标,打造八大工作平台,阐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江苏省公布《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当前江苏省哲学社会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基本原则,提出六个主要目标,布置九大主要工程任务; 辽宁省发布《关于开展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首批遴选认定10个左右试点建设实验室、10个左右培育实验室进行试点建设等。
2022年,在摸清全国性社科基本现实情况与党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时期发展特点与远景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编制了《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这是第一部国家层面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也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智库;要加强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
发文时间 | 发文机构 | 政策名称 |
2021年4月19日 | 辽宁省教育厅 |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2021年4月23日 | 浙江省发改委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十四五”规划》 |
2021年12月23日 |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发改委 | 《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 |
2022年4月27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 科学发展规划》 |
2022年5月27日 |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 《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阶段三:全面铺开
此后,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全面铺开,部分省份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率先出台管理办法与综合性地方立法,规范实验室建设与运行:
浙江省公布《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的六大重点任务,分别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优势特色学科、集聚培养创新人才、探索实验研究方法、打造原创精品成果、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在立法方面,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综合性地方立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引领推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填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立法的空白,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贡献浙江智慧和方案。
江苏省以法规条文作系统化规范,制定《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为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也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工作指引,《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工作体系,从机构与人员、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哲学社会科学促进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发文时间 | 发文机构 | 政策名称 |
2022年6月13日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 工作办公室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
2022年7月29日 |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 |
2022年7月29日 | 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 |
2022年8月1日 |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2年9月26日 | 四川省社科联 | 《关于启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2022年11月14日 |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 《关于首批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立项的通知》 |
2023年2月6日 |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关于启动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2023年5月9日 | 贵州省教育厅 | 《关于启动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2023年7月4日 |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关于启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尾声
不难看出,从战略部署到实践探索,从指导意见到暂行条例,从管理办法到法规条文,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均为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建设提供规范和制度保障,众多高校也积极响应,扎实推进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力图走出一条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之路,这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后台回复关键词“社科实验室政策”,即可获取本文提到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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