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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占道经营,守护城市文明!
公路沿线不是摆摊场地
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行为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给公路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净化路面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属地综合执法局、交警中队对S229海港大道(综保区门口)、G346滨江西路沿线进行非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普法进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告知商贩占用道路摆摊设点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全面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文明交通意识。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辆
执法人员30余人
集中整治摊点6处
整治只是手段
自觉才是关键
整治占道经营
守护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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