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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鼠药杀夫:家暴受害者为何难以离开?

一直努力码字的 钱某某 2019-08-31



黑龙江双鸭山市有一女子,姓葛,因不堪家暴,多次给丈夫投鼠药。


他们已经结婚27年,生了两个孩子。


但丈夫家暴成性。



2015年9月,葛女士在市场买了两瓶老鼠药。当丈夫再次殴打她时,葛女士就在菜里投一滴老鼠药。不久,丈夫出现中毒症状。


到医院救治后,其夫病情好转,出院。当他盘问葛女士时,葛女士承认了一切,并向公安机关自首,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即被逮捕。


2017年底,双鸭山市宝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葛女士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决之后,葛女士回到家里,继续跟丈夫共同生活,并要求律师不要追究丈夫的家暴行为。


这个被家暴的女子,可以投鼠药,可以自首,连坐牢都不怕,为什么她不离婚,甚至还袒护丈夫?


当面对家暴案例,这是一个很多人最先问、也最常问的问题:为什么受害者们,不离开施暴者?


这个问题,包含着两层暗示:


一是,离开是可以选择的;


二是,离开就能解决问题。


然而真相却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古今中外,遭受长期家暴的受害者们,要离开,从来都非易事。





一、长期受虐的女性,在心理和意志方面,都变得非常虚弱,以至于丧失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美国心理学家在70年代就提出了“受虐女性综合症”,来定义家暴受害女性的心理状态。她们就像心理病人,有一个或多个以下的特征。



1、受害者极度恐惧。


家暴的本质是施暴者对受害者的权力控制。


在长期残酷虐待以后,受害者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抗拒,到痛苦,到麻木,到顺从。最后哪怕有机会,她也不会跑。


她们相信施虐者对她们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管她们逃去哪里,都不能摆脱施虐者的控制。反抗,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家暴者还会威胁这些女性,会报复她的家人或者孩子,增加受害者的心理恐惧感。


2、受害者的自尊自信已经被击溃。


她们被家暴者洗脑,操控,认为自己有错,被虐待是应得的待遇。


她们不相信自己可以独立生活。


如果还存在经济,住所等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她们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


她们甚至已经丧失了呼救的意愿。特别是,当多次尝试而没有最终离开的时候,她们就放弃了希望。


3、受害者心存幻想,以为事情会好起来。


家暴常常遵循着这样的一个周期。


第一阶段是,受害者和家暴者之间开始出现紧张的状态。


第二阶段是,当情绪的积累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家暴者就会施暴。


第三阶段是,爆发以后,家暴者平静下来,开始道歉,甚至痛哭流涕,要求原谅,并且保证自己不会再犯。


受害者抱着一线希望,等待他改正。


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当然不会改正。只是等待下一次发作。


这样周而复始的折磨,使受害女性最终陷于习得性无助,再无意志力去战胜困境。继而对一切折磨安之若素。甚至反过来,帮助施暴者说话。


比如,给丈夫下老鼠药的葛女士,一再担心媒体曝光对她的“爱人”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并称她的丈夫能“原谅”她,她已经比较安心了。


还有内蒙古女记者红梅,也是选择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丈夫,结果被他害了性命。



在和丈夫金柱结婚15年后的2016年,红梅被活活打死。


家暴从订婚前就开始了。


和所有家暴一样,他们也以“红梅被打、金柱道歉、两人和好”这样一个模式,反反复复地循环。


金柱经常威胁红梅,如果离婚的话,他会先杀死儿子,然后是红梅的家人。


红梅曾经带儿子搬出去住过,也提过离婚,但还是不了了之。家人说,“听红梅诉过苦,过几天他俩又会和好”。


金柱在红梅死后,被逮捕给口供的时候,仍然非常肯定自己跟妻子“很相爱”。


可以说是很变态了。





二、长期受虐的女性,往往也是各种落后观念的受害者,以为忍受就是她们的宿命。


这些观念有:


男尊女卑;

家暴是“家务事”;

家丑不可外扬;

离婚不光彩。


曝光的家暴受害者,很多都是知识女性,然而观念并没有完全更新。


有这样一个案例,杭州年薪200万的高管,被散打的丈夫家暴十年。



碍于面子和考虑孩子们的将来,她选择了忍受。


前文提到的内蒙古女记者红梅,也认为在小城里,离婚是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很少对外人提及她的“家丑”。


在相对偏僻落后的农村地区,这样的事情更加见怪不怪。


因为男尊女卑的观念在那些地区根深蒂固,妻子就是附属物。很多女性被虐待了一辈子,也不知道家暴是犯法的,更别谈有意识地反抗。


“腾讯新闻”曾报道过一个典型案例。


四川泸州地区的农妇许林芳,给丈夫虐待了20年之久,从来没有还手,也没有求助。逆来顺受,仿佛就是她的本能反应。



在2014年唯一的一次反抗中,她掐死了丈夫,结束了20年的恐惧。


整个过程,她的表现都很麻木。不麻木,不足以在这长期的折磨中存活。


对于这样的受害者,质问她为什么不逃离,为什么不反抗,显然是一种苛刻的废话。





三、长期受虐的女性,往往缺乏一个很强的支持网络。


真实的情况是,当受害者陷入困境,想要逃离,却发现有太多的实际困难,和太少的有效帮助。


家人,朋友和周围的环境,不会及时积极地帮助她们。


有些家人和朋友不理解,不支持,“劝合不劝分”甚至觉得损害了自己的名声。


周围的人,多对家庭虐待的行为漠视,“两口子打打闹闹,那是别人的家事”。


内蒙古女记者红梅曾被丈夫当着同学面殴打。


许林芳村里的人,也知道她常年被打。


长期家暴,很少会完全不为人知。当周围的人选择置身事外的时候,受害者就失去了第一层的屏障。


社会机构,立法和执法机关,尚不能有效地保护她们。


而社会舆论,也仅仅能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但仅仅精神上的支持是不够的。


受害者想躲开家暴者离家出走,却发现无处可去。


特别是经济上不能独立的女性,去哪里住?吃什么?如何照顾自己?如何照顾自己的孩子?这些都是硬梆梆的实际问题。



在欧美,发生家暴后,当受害人一时找不到收留自己的地方,最直接的短期对策是去庇护所,躲开家暴者。


国内也有庇护所。但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入住门槛过高。


《新京报》曾报道:


长沙家暴力中心规定,要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妇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庇护登记表》,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并签字盖章后,受庇护人方可入住。并要求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这么一通折腾,本来已经心力交瘁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打了退堂鼓。


在遭受重大伤害以前,很多受害者想过起诉离婚。


受害女性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过程很复杂。


离婚的成本很高。如果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性基本上是给捏住了七寸。



有一个匿名知乎用户,讲述了自己因家暴离家出走,没有带走孩子的经历。


男方说,即使离婚,孩子也决不会给她。


有些网友责怪她放下了孩子。


可我们忘了,这是一个母亲,在心碎和死亡之间的拉锯。设身处地,谁真的能做得比她更好?


重庆女医生张晓燕,就选择了为了孩子留下,结果丢了性命。



在遭受了六年的家暴以后,张晓燕在2013年离婚。


然而,她还是和前夫住在一起,直到2016年3月5日,她死亡那一天。


对张晓燕来说,独立经济不是问题。


她曾对妹妹说,她很想离开,希望能带着一儿一女一起走。但是前夫肯定不会放过她们的。


她曾五次试图逃离。投奔老师,同学,甚至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电话卡,希望以此逃脱前夫的追踪。


但是每一次,她的前夫都找到她,拿孩子威胁她。每一次她都回去了,直到最后一次,她被打死。



这期间,她没有报过一次警。


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除了受害者自身心理状态和观念问题,另外一个原因是,不相信报警可以解决问题。


“人民日报”的引用数据说明,受害者平均遭受了35次家暴以后,才会选择报警。


时代的确在进步。


但是从法律的公布,到有效的实施,乃至于深入人心,是一段很长的路。


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没有机会看到这一天的到来。


从2008年到2009年,她不断地报警,不断地逃,也难逃一死。



在婚后十个月内,丈夫王光宇经常打他,打完就下跪,求她原谅。然后威胁,不许她报警,不许离婚,否则让她的家人不好过。


婚后几个月,董珊珊提出协议离婚,遭到王光宇的拒绝,从此董家经常接到王光宇的恐吓威胁电话。


董珊珊和父母还是勇敢的。


她们报了几次警,都没有结果。董珊珊的母亲反映,警察每次都说,“两人还是夫妻,不好管”。


董珊珊离开了家,以家暴为理由起诉离婚。


三天后,王光宇带着一群人找到董珊珊,把她掳走,关在河北的一家屋子里,没人能找得到他们。


董珊珊母亲赶紧报警,再次无功而返。


一个月后,董珊珊回来了。


为了不连累家人,她自己跑到外面租屋藏身。但是王光宇仍然找到了董珊珊,再一次把她掳走。


当董珊珊再次出现在家人面前,是两个月以后,她已经被打得面目全非。家人把她送进了医院,她再也没出来。



在她休克的时候,家人再次报警,这一次,王光宇被刑拘。他以虐待罪被判了六年半。现在已经刑满出狱。


这个案例,令多少人心寒。





这些都是媒体报道的真实案例。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不知多少家暴受害者在沉默中忍受。


她们要逃离困境,真正重塑自己的命运,绝非易事。


即使在法制相对完善,民众对家暴认知更成熟的美国,一个家暴受害者一般需要离家出走七次,才能最后下定决心离开施暴者。


她们不是超级英雄,跟你我一样,她们只是凡人。没有自身的强大力量,外界强有力支持,她们走不远。


我们不要问:“你为什么不离开?”


我们应该问:“我们怎么样才能帮助你?”


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该不带偏见的尽力提供救助资源,让受害者拥有希望,并且在她们决定纵身一跳逃离的时候,接住她们。


就像电影《无问西东》里说的,“你别怕,我就是那个给你托底的人”。


理想吗?当然,但是至少,第一部反家暴法已经实施了。迟到,总比永远不到好。



“告诫书”、“紧急庇护”、“人身保护令”,这些都是反家暴法的亮点。


前文提到的年收入200万的高管,就是在反家暴法开始实施以后,找到律师协助,最终离婚。


普及家暴法,提高受害者的维权意识,是一条很漫长的路。但是,只要我们走在路上,一切就有希望。


给丈夫下老鼠药的葛某回家了。善良的人们也在担心,“你回家以后还好吗”?


假如你重新深陷家暴的泥潭,请你记住,你是受害者,你没有错。然后拿出你的勇敢和坚强,寻求帮助。


而还在选择人生伴侣的姑娘们,一定要记得:


别有拯救人渣的冲动。你的圣母病,往往会成为暴力的免死金牌。


别与有暴力倾向的人走得太近。


对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无数事例说明,第一次发生家暴的时候,受害者的态度太重要。你若不依不挠,毫不宽恕,坚决离开,他的拳头不会第二次落下。


祝所有女性,都能被婚姻赐福,而非被婚姻诅咒。


祝你我,都有拯救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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