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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王献之书法的成就光辉终究无法“胜于蓝”?

梅溪草堂 2021-03-01




王献之天资聪颖,又得于书香世家的熏陶和其父王羲之的精心培养,从小就非常热爱书法、刻苦学习,而且敢于大胆创新。曾取扫帚沾泥汁在墙上写方丈大字。因此他能脱颖而出,取得了极高的成就。


唐张怀瓘《书断》将其隶书、行书、草书、飞白列入神品。他说:王献之最初跟他的父亲学习,后来又学习张芝的书法,在学习中不受古人规矩法度的制约,敢于创造自己独特的书写方法。行笔率意随和,而力量沉雄,符合自然的审美法则。其心志宏阔,气度飘逸,少有人能和其匹敌。

张怀瓘还在他的《书议》里评论献之于行草之外又创新体时说:“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可见在书法史上将其与王羲之并称为“二王”、“羲献”是当之无愧的。


不过历史上有不少人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成就超过了他的父亲。


其实在王羲之辞世后,从东晋末至南朝宋齐近百年间,王献之名声高于乃父。比如,到梁代陶弘景时:“比世(宋齐两朝)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继以齐名。(钟繇)贵斯式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海内已经不知道钟繇,甚至不知道王羲之了,而只知道王献之。此时追随献之书风的有羊欣、阮研等一大批书法家。所以在那个时候王献之声名更高。



王献之为谢安幕府时,书名已经很盛,也就自然有人拿他与王羲之来比较。一次,谢安问子敬:“君书何如君家尊?”你道王献之怎么回答?他说:“(与父)固当不同!”(本来就是各有千秋),谢安又说:“物论殊不尔!”(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人那得知!”(世上的人哪里真正懂得)。


如宋朝米芾在其《书史》中评道:“子敬天真超逸,岂父可比。”

张怀瓘也认为王献之“能极小真书,可谓穷微入圣,筋骨紧密,不减于父”。并又赞叹道:“神勇盖世,况之于父,犹拟抗行,比之钟、张,虽就敌,仍有擒盖之势。”


黄庭坚则认为,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草书各有特点,并以文章比喻,把王羲之的草书比做《左传》,将王献之的草书比做《庄子》。


但是,也有人认为王献之的书法不如他的父亲,其中以唐太宗李世民为最。他说:“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踨拘束,若严家之饿隶……斯兼二者,因翰墨之病欤。”认为其字体干瘦,笔迹拘禁。南梁袁昂在其《古今书评中》也认为王献之的字体拖沓“殊不可耐”。


不可否认,隋唐建立如同汉代一样大一统的国家,儒学政治社会观念自然回归,作为一代英明统治者唐太宗尊崇在继承和创新之间至为中庸的王羲之,是完全合乎历史发展逻辑的。除此而外,尊崇大王抑贬小王也符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治国齐家的伦理道德。



平心而论,纵观王献之留下来的书迹,这些贬论是不贴切的,其笔意外展,潇洒倜傥,比王羲之的书法更有纵逸俊美之致,其成就即使不比王羲之高,也是堪与其父齐肩的。世传书迹以小楷《洛神赋十三行》,以及《中秋帖》、《鸭头丸帖》、《保母砖志》、《廿九日帖》、《地黄汤帖》、《辞中令帖》、《鹅群帖》、《授衣帖》、《舍内帖》、《东山帖》等最为著名。

王献之确立了新书体大草

王羲之的草书,张怀瓘《书议》云:“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运动及险峻,或少波势及纵逸,学者宜自损益也。异能殊美,莫不备矣。然道合者,千载比肩,若死而有知,岂无神交者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王羲之的草书和王献之的比较,可以看出“女郎材”和“丈夫气”。王羲之《行穰帖》少于运动及险峻是“女郞材”,王献之《中秋帖》一笔写完,一行到底,多波势及纵逸是“丈夫气”。这是王羲之草书到王献之草书的最大的变化。

王羲之可以说是创造了今草,但是今草还没进入大草,王献之创立了大草。王羲之今草尚有章草的痕迹,其《初月帖》、《姨母帖》,都是王羲之草书的主流形态。王羲之今草是行草,没有完全的大草。《七月帖》、《上虞帖》都是在行书中加了草书,是行草。这个时候王献之提出了一个建议。张怀瓘《书断》论中写道: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

王献之 东山松帖

王献之向父亲提了一个重要的建议:小草、章草要改变,改成独立的大草。少年王献之给王羲之的这个建议如当头棒喝。直到王羲之去世,王献之才18岁,如此年少就提了对父亲非常重要的、关于书体完善的意见,但是王羲之没有完全接受。在改体中间是存在困难的:“今穷伪略之理,于往法固殊。”要改的话会跟古代书体有不同,这个不同就可能会“不合六书”,被认为造了很多错别字。王献之《鹅群帖》中“姊”“当”“归”“献”“须”“彼”这6个字,用西汉许慎《说文解字》的字法来看都是不合六书的。王羲之在变新体的过程中,还要更多考虑遵守六书。王献之表示要创作新的书体,从而表达我们情感的艺术意境,就必然和六书有昩,要牺牲文字方面的一些规定,创造大草。这就是王献之最后突破了今草的局限,创造了大草的要点。

张怀瓘云:“草书者,张芝造也。”又云:“伯英是其祖,逸少、子敬为嗣。”草书王羲之、王献之是继承者,大草方面王献之是创造者,所以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说“王献之能为一笔书。”就是我们后面见到这个大草。

如果说大草、狂草确是“穷伪略之理,极草踪之致”,不合六书的另一套文字与书法系统的话,从宋代以来的书法史著作基本忽略了中国书法的这一条被熊秉明、韩玉涛先生所称道的浪漫主义的主线。

如果说这条主线张芝、王羲之是开创者和发展者,王献之则是完成者。如果说王羲之的楷书、行书,其伟大的继承者是颜真卿、苏东坡、米芾和赵孟頫,那么王献之大草书体的伟大继承者就是张旭、怀素、黄庭坚和徐渭。

到了盛唐,特别是天宝年间唐玄宗时代,可以请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到朝堂赋诗,所以继承王献之大草精神的张旭、怀素起来了,创造从大草到狂草的浪漫主义艺术高峰。这个艺术高峰就是张旭、怀素秉承王献之传统而创立的,其后有黄庭坚、徐渭这一系列的狂草书家是另外一个草书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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