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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跑路维权指南(金融案件也适用)

卡卡说钱 卡卡说财 2018-08-21

最近的一波雷潮,快要赶上15年的雷潮了。加上P2P行业逐渐稳定了一年多,对比2017年,这次雷潮显得格外严重。



这几天,不踩到一个雷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了,很多受害人是第一次踩雷,开始忙着维权,却发现第一次根本没有任何经验(最好也不要有经验)。


平台爆雷后,很多人束手无策,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甚至被吃人血馒头的趁机再诈骗一波。


所以这里我跟大家聊一下维权之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希望能帮上一点忙,不对之处也希望大家留言交流。


一、保存好相关证据


趁APP还能登陆,趁官网还能打开,先保存以下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充值、投资明细记录截图;

2、平台资产截图;

3、出借合同、投资相关合同;

4、平台服务合同,投资前勾选的协议、授权等;

5、银行流水;

6、报案时,还需要身份证、银行卡、各种合同、银行流水、充值记录等复印件等。



二、警惕,严防二次损失


这几天,雷的平台很多,各种“维权群”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一大堆。仔细观察了一些群,我发现里面有很多浑水摸鱼的。



各种渠道,任何地方,都有很多号在到处宣传各种维权群,让大家加,进去发现,基本也全是各种维权群的广告。


消息爆炸,具体如何浑水摸鱼我先简单列举几点:

1、有借口组成维权代表去现场需要车旅费、请律师让大家众筹交钱行骗的;

2、有借口维权需要投资人提供各种账户、资料信息,甚至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的;

3、有借口验证投资信息盗取投资人信息和关键资料等甚至盗刷的;

4、有趁机推销其他平台的;

5、有博眼球让转发的;

6、甚至有借款人故意制造恐慌企图黑倒平台幻想这样借的钱就不用还的。


各种骗局太多,欢迎大家补充。后面有时间再专门写一篇文章深扒雷潮下的众生相。大家不要被损失冲昏头脑,避免遭受二次损失。



三、平台逾期或跑路如何定性?


P2P平台的本质是借贷双方的信息中介,如果平台本身业务真实且没有违规,只是个别项目逾期,从法律上讲,平台无刑事责任,也没有替借款人还款的义务,监管也早已要求打破刚性兑付。


这种情况,出借人报案并没有多大作用,出借人只能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真正的借款人偿还。


但最近很多出事的平台其实都是发假标或自融、恶意跑路,这种平台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犯罪了,那么投资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去经侦还是派出所报案?


经济犯罪侦查与派出所一样同属公安部门,只是内部划分了不同的职权,经侦一般主要受理较为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不同地方的划分可能有区别。有的地方,凡是经济犯罪案件一律由经侦受理;有的地方既可以由经侦受理也可以由派出所受理,有的则是特定金额以上由经侦受理,以下金额由派出所受理。因此建议先找派出所报案。



五、去平台所在地报案还是投资人当地?


其实投资人可以自行选择去平台所在地报案,还是在投资人所在地报案。


很多时候由于投资人离平台所在地较远,不方便去平台所在地报案,选择就近派出所报案,但是经常有反馈当地警方不受理,要求去平台注册地报案。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原因大家都懂,投资人可以拿出以下文件和警方沟通,实在不行可向其上级或纪委监察部门投诉。


因为P2P平台跑路属于网络犯罪,针对网络犯罪这一特殊形式,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的管辖受理作了明确规定:

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涉及多个环节的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根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可以由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警方立案侦查


所以下次,不要被所在地派出所几句话就打发出来了,说什么等平台注册地立案了再协助调查,都是不作为!



六、电话、信件报案


打电话给平台注册地派出所或者主管部门报案、将报案材料整理好直接寄过去这些方式都是可以的。


报案材料及相关文档等,各种维权群流传有,可以去找一下。


七、报案时如何描述问题


首先,要做到准确、详细、客观、有证据、有诉求。


其次,很多投资人担心,怕由于自己描述的不正确从而影响最终定罪,甚至被人忽悠报案的话自己也参与的非法集资一样犯罪。


我只能说你想太多了。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标的融资,就属于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吸收资金使用,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重得多。但最终定什么罪,并不以报案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警方调查事实为依据。投资人报案的时候,直接说自己被诈骗了就行。



八、报案投资的钱是否会被没收充公?


这又是一个经常听到的谣言。相信很多投资人都听过这样一个说法“如果报案了就算参与非法集资,投资的钱会被没收上缴国库,千万不要报案!”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此外,“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明确看出,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受害人的本金获得返还也是有理有据的。



九、不报案的投资者破案后能获得退赔吗?


又是一个谣言,“只有报案的人能在破案后获得退赔”。


从法律上看,《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要退还集资参与人,参与人当然包括了未报案的受害者。


从过往案例看,绝大多数受害人在破案后也都获得了退赔,如2015年审结的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平台实际注册会员2685人,案发时未收回资金1685人,铜陵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责令三被告退赔1682名受害人损失。


不过及时尽早报案能够让警方尽快立案、获得更多证据支持,建议受害尽早报案。



十、受案与立案的区别


又是一个不作为的常见现象。很多派出所告诉投资人已经受理,给投资人一张《受案通知书》,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受案,相当于来访回执,意思是警方证明你来过了,你说的我知道了。

立案,是根据你说的或者别的线索,警方认为嫌疑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正式展开侦查。


受案了不一定会立案,要想警方快速立案,最好报案的时候同时提供平台的犯罪证据及材料,如:打款凭证、网站截屏、投资合同、其他相关的证据等。并且,报案人数越多,越有利于尽快立案展开调查。



PLUS、免费法律援助


其实大家手上的信用卡很多都有免费法律援助权益。


美国运通百夫长自然就不说了,各种定制化服务。


银联白金卡、钻石卡也享有每年享用无限次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免费电话法律咨询服务。


民生银行之前金卡以上就有很不错的律师服务,包含:每年不限次律师电话咨询;每年一次免费法律事务文书;每年一次免费法律见证;每年一次免费律师陪同的现场谈判。


但今年4月1号开始,也改为银联提供的法律服务了:



只要你有银联白金卡,哪怕中信i白金这种小白金、伪白金都可以。



PS.未完待续


篇幅有限,今天先聊那么多,还有很多内容下次再聊。


比如,报警的时候说自己是“出借人”,被诈骗了;而不是“投资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天天都在写。


比如,无论如何,行动不能过激,法律范围内,命比钱值钱!大不了东山再起。有投资人在维权现场割腕,真的不可取。


比如,千万不要人云亦云引起恐慌和踩踏,特别是那些博眼球造谣的公众号,人血馒头吃不得。


最后,关于网贷维权希望大家“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


愿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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