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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倡议书

携手防治机动车污染

共同守护济宁蓝天


致广大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

 

当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向所有车主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配合监督抽测


在国道、省道、城区出入口,在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尾气监督抽测,在保证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请自觉临时停驶、停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检测车辆(机械)尾气。对于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及机械,请车主尽快维修车辆或加装、更换尾气处理装置,待尾气排放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或进行作业。


二、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我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各位车主可登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编码登记,或携带证明材料前往所属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目前济宁市区主城区、县城建成区均已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简称“禁排区”),下一步还将禁排区扩大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地,请各位车主依照规定,在禁排区内自觉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及尾气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积极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换代


机动车已全面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全面执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今年我市还将启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鼓励广大车主主动更换节能环保型、新能源车辆(机械)。对于车主而言,既能减少车辆使用开支,又能符合进出主城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可以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贡献一份力量。


四、时刻监督“黑烟车”


虽然近年来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但不乏个别车辆维护不到位,仍存在冒黑烟现象,极大影响着济宁市的城市印象,请各位车主及广大群众,如发现冒黑烟车辆,及时拨打举报热线电话(12345或12369)告知车牌号和车辆类型(用途),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市的环境质量。


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不仅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更需要每一位机动车车主的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牢牢守护我们的“济宁蓝”!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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