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

池州新闻 2023-10-28

近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多层次满足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贷款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本人或配偶户籍在我市的限制,其他相关条件仍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编辑:徐雯        责编:陶霞

审稿:周劲风     监制:彭熙宏


公益广告展播


大家都在读:

最新通知 | 新一轮网上预约来了,别错过!|安徽省专属防疫购药通道开放|招聘24人!大专以上可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