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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池州一男子非法捕鱼被罚

池州新闻 2023-10-28

2月6日,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
该局近日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一名池州男子非法捕捞进行处罚。
这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故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捕捞网具1件,
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


该份处罚决定书的由来,
要追溯到2022年11月15日。


当日16时许,
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
巡查到市经开区沿江路
光伏电站旁的秋浦河故道附近时,
发现该名男子
正在使用飞盘撒网进行捕捞,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并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






“当时这名男子的捕捞地点位于长江禁捕水域,且使用的捕捞工具是飞盘撒网,我们在现场将捕捞工具进行暂扣,并要求他将渔获物当场放生。”该局执法人员介绍,随后当事人被带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询问调查。


我市有关部门
对非法捕捞的执法打击力度有多强?
哪些区域是禁捕水域?
请跟随小编一起看记者的报道——






据悉,禁捕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长航公安、海事等部门,以“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白+黑”、“5+2”方式,全方位管控重点水域、关键场所,严查商货船及辅助船偷捕、非法垂钓等行为,聚焦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主体,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餐饮利益链,累计查办涉渔案件538起,罚没99.43万元。



记者了解到,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协助巡护员285人分布9大渔政执法基地依托市、县、乡、村126名分级、分段河湖长网格,形成“行政执法人员+渔政协护员+禁捕网格信息员”的先进执法管理机制,成功入选安徽省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件大事。



来源:池州市传媒中心  记者:汪玉

编辑:李翔       审稿:姚成润        监制: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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