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苗青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钱叶兵
7月9日
池州学院发布
《池州学院2024年度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1.引进博士人才类别与标准、政策待遇详询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池州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2.引进副高职称人才纳入编制管理。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应聘材料和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二级学院邮箱(抄送到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或职称)+应聘学院+专业方向+姓名”。
五、综合考核
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高等教育阶段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最终录用人员对所提供的证书、证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有事后审查权。
二级学院将科研业绩初审结果提交科研处审核,确定人才层次及建议待遇,同时组织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730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696
部分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学历学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国家认可的境外或国外大学相关专业也可报考,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满足池州学院人才入编标准(附件1)。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要求具备下述两项条件之一: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学生校长助理,校学生社团负责人)。
(2)从事高校学生相关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编制岗位管理,具体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应包括: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4)。
5.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检索报告(公办本科高校学报可以无检索报告)。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附件5)、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所在学校学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7.如与池州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其他需要说明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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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4年度硕士招聘公告》
部分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注:条件中“以上、以下”表述均包含本级,下同。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政策待遇
编外聘用岗位,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情况下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聘任管理,首聘期5年。
四、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材料扫描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招聘计划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应聘多个岗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应包括: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
5.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730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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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青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钱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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