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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始末

wapi 没药花园 2020-08-29


本文在2018年首发在没药花园上。因为后来陆续知道一些更正的信,而发出来的文字无法修改,所以删了。现在重发的这篇老读者可能已经读到过,只是修改了一些细节。我很在意信息的准确性,但求证渠道有限,许多信息家属也不知情,所以依然不能保证以下细节全都正确。


(本文字数9,000)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爱青,就读于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成人脱产教育学院一年级。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踪,1月19日部分尸体首先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


想先说明下,虽然网上绝大部分文章说刁爱青在1月10日失踪,但当年警方告知刁爱青家人,她是在1月9日失踪的。而警方发布在报纸上的悬赏通告也写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点在于尸体最后被发现时的状态。分尸并不少见,只是绝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块数量在10块以内。但本案骇人听闻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地点。


在刁爱青案发生的若干年后,我考入南京大学读本科,许多课的老师都曾在课上提到过刁爱青案。


那会本科生前两年都要在浦口校区上课。校区背靠龙王山,据说是一个领导根据风水选定的校址。有个女老师在课上说,刁爱青的头颅曾被抛在龙王山上。


直到那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也是关于本案流传最广的谣言之一。


在这一篇中,我会从海量信息中梳理一下整个案件的经过。


    

  01.    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资料结合了天涯、百度贴吧上几个高楼讨论帖,《现代快报》、《南都周刊》、《扬子晚报》等媒体的报道,我对刁爱青家人的采访等。


首先要感谢一个叫茅小喵的网友。他在2014年曾细致而严谨的整理过这个案件的线索。


一些真正的“知情者”提供了零散的信息,而许多网友们甄别、整理、汇总了信息。案件经过这一部分是不可能也不能“原创”的。也就是说,每个分析者的汇总都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是一个逐渐累加的过程。


而我本篇所做的工作也是同样。


由于信息太过琐碎,一句话的上半段信息可能来自A源头,下半段来自B源头,我就不一一注明出处。我会在全文末放出参考的网址。


  

  02.    刁爱青本人



刁爱青,农历77年1月22日(阳历1977年3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96年底之前,沈高隶属扬州,在经过后来一系列行政区变化后,现在隶属江苏泰州市。)


根据《扬子晚报》认尸启事,法医根据尸骨估算她的身高为160CM。但据家人和同学回忆,刁身高在165CM左右,体重不超过50KG。


90年代没有网络传播照片。若报纸不刊登照片的话,不认识她的人也无从知道她的容貌。


我最早听说这个案子时,脑海中自动浮现的、配合这个名字的是一个长发红衣、女性化的形象。


很多人同样把这名字的主人想象成一位美貌的女大学生,因此有很多关于情杀、虐恋的猜测。关于刁爱青“漂亮,风流”的传闻在市民中流传,多年后演变为网络上毫无根据的恶意揣测:说刁爱青同时交往多名男友等等,惹祸上身。一些谣言甚至传到了她的老家。


2008年,媒体上首次刊登的这张照片打破很多人的想象。



据同学说,刁爱青本人和照片很像: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嘴角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从长相、打扮看,刁爱青是一个普通的苏北农村女孩。


于是又有网友认为:这长相太普通了,这起案件不可能是性犯罪,因为此类犯罪无论如何不会在一个女大学生云集的地点挑她下手,或者有针对性地酝酿对她的性侵犯。


【没药花园】我想说句公道话。本案发生在1996年,当年女大学生都是从各个小城市或乡镇考上来,很多都是如此打扮,普遍不化妆,短发女孩特别多。当年更没有智能手机、修图软件。年纪略长一点的同学们看看自己当年的毕业照。


以如今的审美而言,当年全社会女性的平均颜值或许是低于当下的,在当年的环境和审美中,刁爱青的长相绝对不丑。下面这张摄于高中时期的红衣照片,她看上去很可爱,秀气。



其次,哪怕真是颜值较低的女性,也不能因此排除其成为性罪犯受害人的可能性。譬如,一些性侵犯挑选对象主要考虑的是实施犯罪的“便利”,因此受害人可能是缺乏父母庇护的儿童、智障妇女、因信任而放松警惕的女性友人等等,而无关乎颜值。


家庭:

刁爱青的父亲曾当过村中的会计,家庭较贫困。根据2016年报道,当年刁家四口人的吃穿都出在七亩地里。一件衣服姐姐穿完妹妹穿。刁爱青失踪时身上穿的外套是姐姐穿过的,但那件衣服姐姐只穿了几天就给她了,还很新。


刁爱青的姐姐199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农转非户口,进了某供销社。她在那里认识了比她早一年毕业后分在供销社当物价员的钱先生。两人因为共事而相识、相恋。


刁爱青在复读期间租住在学校旁边的一个民房。到了星期天,她姐姐会接她到自己的准婆家,由准婆婆做菜给她改善伙食。


而刁爱青第二次高考失利,也是姐姐刁爱华的准公公帮忙托关系就读。刁爱青于1995年9月底去南京读书,刁爱华则在1995年12月1日和钱先生结婚。


刁爱华在2000年下岗后,于2002年去苏果超市工作,而钱先生在2002年下岗后,留在他父亲的机械加工厂工作,不多久又把岳父母也接到了姜堰。现在刁家人已经很少回沈高的家中了。


有一些分析认为是刁的家人作案或者是权贵作案,依据之一是:刁爱青家人并没有要求彻查该案,而是悄无声息地离开。


这是不准确的。当年这起案件官方很重视,投入的警力多,力度很大。经历过此案的南大人回忆,当时几乎所有男性教职人员都被排查过。刁爱青家人离开南京时,只带走了她的一个空皮箱和一个热水瓶,其他物品都留在警方那里。同时,警方还去他们的沈高老家,把刁爱青的书本等个人物品装在三个蛇皮袋全部带走。


一个弱势的农村家庭在这种氛围下,也没什么可督促的了,只能等待结果。


可惜这一等就是二十四年。


根据2016年新闻报道,刁父后来去过南大三次。最后一次是2010年。他当时骨头坏死,向南大“寻求帮助”。他在保卫处坐了一夜,次日,校方给了他不足一万元(扣掉了在南京住宿费),但同时让他打个收条,写明“以后不再找学校”,刁胜民写下了这张收据。


学习:

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差不多是中等水平。


1994年,刁爱青第一次高考失利,随后前往姜堰市育英学社(现姜堰市二中)复读。


1995年,19岁的刁爱青二次参加高考,但依然不理想,只被扬州电大录取,上学地点就在姜堰市。刁爱青嫌在本地上大学不好听,不愿意去。而当时刁爱华夫妇打听到,南大有个成教班,是为了解决南大教职工子女上学办的,尚有一个名额。在刁爱华的准公公托了关系后,刁爱青被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录取。


根据南京大学官网提供的信息,刁爱青所在的成教脱产班,总共开办过5期。2000年后便不再招收。这个班的性质相当于成人大专班。


刁爱青的成教班开学较晚,学习与生活相对管理比较松散,大家报到的时间也不一致。大约在1995年9月26或27日,姐姐和姐夫把她送去学校报到。最晚有学生到10月份才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刁爱青上了没几天课,又在国庆节期间回老家沈高过节,大约在1995年10月3日或4日返回南大。


刁爱青入住南大南园宿舍4舍217室(8人间)。这是一栋两层建筑,位于现南园五舍前,已拆除改建。


后来我在南大鼓楼住的是8舍。宿舍内八张上下铺排得很紧密,中间是排桌子,就没其他空间了。一整层楼合用一个公共洗手间。每间宿舍的隔音很差。对于推测她被室友杀害、并在宿舍被分尸,是绝无可能的。


刁爱青到南大上学报到之前,已经被指定为宿舍长。其它系或班级也是如此安排。宿舍长主要责任包括维护本宿舍的卫生,监督同宿生遵守校方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用电,用水,外客来访登记,作息时间安排等。


虽然本案引起极大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冠上了“南大”,但其实刁爱青所在的成教班和真正的南大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刁爱青的同班学生中大多来自本市或其他城市,部分已有工作,社会关系也会比一般的学生复杂一点。因此学生不去上课,不回学校也没什么人在意。


性格:

朋友形容刁爱青的词汇都是:内向、文静、孤僻。


她喜欢独处,朋友不多。跟熟悉的人比较容易沟通,但面对于不喜欢的人她不怎么开口。


她平时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


她也会参加学校的一些活动,与人相处较为平和,和同学们都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


刁爱青有两个高中好友,一个在南京工作,一个在南京航空航天学院读书,在刁去南大读书的100多天内,三个人还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她们认为刚上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一个同学的描述,刁爱青“为人比较规矩,生活俭朴,交际不广泛,对陌生人防备心理很强。”


另一方面,她有点小文艺,“喜欢看书、听流行歌曲、诗歌,有时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刁爱卿’”。


她们回忆,她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从前在寝室,刁爱青总喜欢放下帐子,打开小收音机,轻声唱和《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刁爱青很喜欢看书。根据同学和家人回忆,她的书籍中有《辽宁青年》、《电影文学》等。周末上街时,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


根据一个高中闺蜜的细心观察,如果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刁爱青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这也符合她父亲的说法,他以前责备女儿时,刁爱青很少顶撞,只是自己生闷气,不说话。


很难想象这样性格的女孩会像一些人推测的那样,在公共场所突然和陌生人因琐事吵架,并一发不可收拾。


根据同学和家人的描述,刁爱青留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内向而有些小倔脾气的人,若遇到不喜欢的人、不开心的事,她不会强颜欢笑。她的内心情感丰富,但不外露,哪怕不快,也只是自己生闷气,不与人争执。


【没药花园】我格外重视搜集对当事人的性格的陈述。但是“性格”陈述也有很多陷阱,中间经常掺杂了很多“自以为了解却完全不了解”的人提供的信息。


关于刁爱青性格的陈述虽然不多,但各方的描述高度一致,这对于分析本案非常关键。


刁爱青内向、交际圈小,乐于和为数不多的熟人交往,而在她这个年纪,熟人来源主要是同学。哪怕她和同学、朋友在一起时,话也不多。以她的性格,如果有陌生人搭讪,她的反应也应当比较回避。


同学朋友反映,她们并没有听说刁爱青有过恋爱经历。但她同时是否有隐秘的或者刚萌芽的暧昧,不能完全排除。


因为她极其爱书,所以许多人认为凶手能够取得她的信任,可能和书/书店有关。



  03.    遇害前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爱青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姜堰高中好友P(上文提到)的20岁生日聚餐。这个同学也是后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同学之一。她与刁爱青是94年毕业的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案发时正是大二上学期。


参加P生日聚会的还有其他几个老乡。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P同住,次日返校。据这同学回忆,刁爱青参加聚会时,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刁爱青回到南大后,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内睡觉。据她闺蜜反应,刁爱青在高中时若痛经就会请假在宿舍睡觉。警方告诉她的家人,根据目击者看见刁爱青出校门时手上攥着零钱的线索,推测她有可能处于生理期出门买卫生巾,亦或是买报纸。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与刁同宿舍的女孩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100元,刁当时是宿舍长”。虽然普遍看到的信息是罚100元,但我也有读到“知情人士”说其实是罚了2元-5元。以1996年的消费水平,我认为罚5元比较可信。


上午:做了什么不清楚。

中午:刁爱青在逸夫楼上计算机课时,中途离开,回到了宿舍。(不确定)

下午:室友去上课时看见刁“因身体不舒服”,在床上呆着,依然没去上课。

下午:一直都在寝室睡觉。她当时可能处于生理期。

傍晚:她在晚上5点出门。


事后警察到宿舍勘察,发现她的铺位很整齐,铺着被子(中午是叠起来的),蚊帐拉拢,似乎短暂外出就会回来。


结合此前下午她一直在睡觉的说法,我认为被子不是出门前特意铺开的,而是睡了一下午,起床后没有叠起被子。


当天傍晚的温度在0度左右,南京没有暖气,学校宿舍也不带空调、取暖器。屋内屋外走到哪儿都很冷。


刁爱青出门时穿了一件藏青色带帽短呢风衣,前胸和肩膀上有大片红色。


那种外套当年比较常见。案发后,警方还找了件一模一样的带到南大展示,向学生征集刁爱青失踪当晚的行踪。


据自称南大同期校友发帖述:刁爱青是从小粉桥的小侧门离开的。而警方告诉她的家人,有目击者看见她出校门时手上攥着一些零钱。


关于刁爱青傍晚离开宿舍去做什么,有各种说法。


A、刁爱青可能因室友违规用电拖累自己被罚而生闷气,离开学校散心。


B、刁爱青睡了一天饿了,出门找食物。

当时青岛路一带小饭馆还是很多的。刁爱华曾表示,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一般,爱青不会到校外吃”。况且,5点时学校食堂还在营业,她又刚被罚款损失了钱,似乎更降低她去校外吃饭的可能性。


C、据天涯汇总贴称,警方认证的目击信息为:刁爱青曾于1996年1月10晚上在南大附近平仓巷的文具店购买圆珠笔笔芯和卫生巾/纸。(目击证人称看到她的时候是六点多。)


D、有目击证人称见到受害人当晚理过发。


以上证词的可信度如何?


要知道刁爱青1月9日已失踪,1月19日首次发现尸块后警察才开始调查。警方真正入驻南大,搜集对刁爱青遇害前的目击证人应当是在1月22日确认尸体身份以后。那时距离失踪当天已过去整整13天。


如果1月9日遇见她那一刻没有刻意记忆的情况下,证人很容易在半个月后回忆时出错。


可能有哪些错误呢?


一、除非是认识她的人,否则可能认错人,只是当晚在路上看到穿类似外套的短发女孩(当年很普通的形象),就告诉警方了。


二、人没认错,但记错哪天,比如7号、8号傍晚遇见的,说是9号。


三、当天具体几点钟搞错,比如五点见到她的,说成六点。


【没药花园】刁爱青最后一次被人目击是在她离开宿舍不久后。有的说在7点多看到她出现在青岛路/平仓巷;警方悬赏通告说她在鼓楼区汉口路附近失踪。


如果她是从小粉桥的侧门出去的,那么她可能从汉口路一直走到了青岛路/平仓巷,也已经步行了不少路。


把南大宿舍区想象成一个长方形,那么汉口路、小粉桥、广州路、青岛路/平仓巷是围绕南大宿舍区的四条边。这一路上都很热闹。



此后她的行踪不再被目睹。这存在两种可能性:一、她就在学校周围遇害;二、她主动去了更远的地方,并在别处遇害。


刁爱青会不会在寒冷的、又是非周末的夜晚去一个更远的地方?我认为可能性较低。从其他人的描述中可见,她当天的状态很像处于例假第二天,前一天和当天下午卧床是因为痛经。哪怕黄昏时有所好转,以她的性格和当时的身体状态来说,此次外出应当只是进行一些有必要的、近距离的活动:比如采购卫生巾一类生活用品。


南大周边商业发达,基本什么都能买到,她完全没必要走远。同时考虑到她身体不适,且当时刚过5点,她可能并不急于吃晚饭。


有人猜测,她早在几天前就和某人约好了傍晚要在别处见面,因为不想爽约,才不顾身体不适,在傍晚出门。但我认为如果她5点出门是为了赴约,就与她绕了一个大圈,不慌不忙地去平仓路购物、理发(存疑)的状态不符。


此外,刁爱青的家人向我强调一点: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

 

 

  04.    发现尸体



1月18日(星期四),南京的天气:大到暴雪。这场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1月19日(星期五),由于大雪,本该在清晨四、五点进行的环卫工作推迟,直到上午雪停后才进行。


A 区域


(1)一个打扫卫生的妇女在新街口华侨路一个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个肉块,约重0.8kg,但未报案。


(2)此后,她或者另一人又在大锏银巷13号垃圾堆发现装有同样尸块的袋子。有说法是用垃圾袋装的(有“知情人”强调不是现在我们常用的黑色垃圾袋,但也有“知情人”说就是黑色垃圾袋)。这一袋约重0.7kg。


该环卫工人以为是猪肉,把袋子捡走。她结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时,发现里面夹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随即报案。


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关于这两处地方哪个先发现,有相反的说法。但因为这两个地方挨得很近(都处于这张地图的A位置),都靠近新街口,且发现时间接近,所以我认为其被发现的先后顺序不太重要。


有天涯网友指出,“大锏银”发音类似于“大贱人”,凶手把它作为首个发现地点,实际是表达自己对刁爱青的侮辱态度。我不赞同这么看。凶手哪怕有目的地决定哪个地点先抛尸,也不可能有能力决定哪个地点首先被发现。而且实际大锏银这个名字很诗情画意。《石城山志》记载:“以雨后山水入涧,其色如银。”名涧银巷,后来涧讹传为锏。


由于这两处是在1月19日上午就发现,所以可以确定凶手在1月18日夜间至19日凌晨抛尸。


A区域尸块的发现直接导致后面的大搜索,以及后来B和C区域的发现。



B 区域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报警后,警察立刻开始对周边地区垃圾堆大范围进行搜索,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很快,他们在南大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内又分别发现了两个旅行包和其他垃圾袋。它们的发现顺序同样不太明确。


(3)在一个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的灰黑色旅行包内,装有内脏和碎尸,重约5kg。这个包疑似是在南京警方刊登的悬赏通知中的“仿牛筋枕头包”。


(不是本案证物,只是我找的示意图)

 

(4)在一个印有“桂林”字样和图案的人造革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约重6.5kg。


根据天涯上一个应当是参与过办案的网友描述:   “肠体组织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6)另有两袋尸块也在小粉桥附近小区的垃圾堆里找到,分别为0.6kg。


以上四个包裹发现地点极为接近,是罪犯最为密集抛尸的地方,且可以看出罪犯的分装方式:比较重、目标明显的骨头,用结实、不透明的旅行包来抛弃;垃圾袋只用来装小量肉块。


(7)1月19日或20日,在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后发现一个塑料袋,袋子破裂,重约0.8kg。


(8)1月19日或20日,在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现消防大厦后)树林发现抛尸。


(9)1月20日,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车站点附近,发现一个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上有“中旅社”标签,内有较完整的人体骨架,重达7.5kg。


(10)1月20日或此后,在南大校园体育场的树洞内发现抛尸,重约0.6kg,可能包含子宫。据说这一处是在对南大进行大规模排查时发现的。

 

以上所有地点位于地图上的B区域,即南大附近。除了小粉桥小区垃圾堆是和A区一样确定在19日发现的外,其他部分都位于南大校园,可能是第二天或更晚发现的。


C 区域


(11)1月20日(星期六)傍晚,C区域发现抛尸。水佐岗三乐电器家属区某垃圾桶发现床单包裹的可疑物品,一张完整的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半装有头颅和尸块,并有血手印。重3kg。


(12)另一半床单装有血衣裤,据说在内衣上发现指纹。有一种说法,受害人的衣物和肠子一样,折叠得很整齐,重1.5kg。


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之后几日,在C区域某下水井盖下找到被勾住的红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块。有人怀疑它原本应该与其他衣物抛在同一处,可能被拾荒者误拾后又丢弃,因此发现较晚。


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可能是此前搜索遗漏,也可能是凶手还在陆续抛出。



  05.    认尸



1996年1月20日,警方发了协查通报,各大企事业单位高校等近期有无女性人员失踪或长时间缺班,并告知部分衣物特征。


当天,刁父接到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的电话,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他这才得知,女儿失踪已约10天。


刁父否认女儿在家后,南大应当很快把失踪人员名单反馈给了警方。


1月20日中午,刁爱青父亲和刁爱华的公公一起乘车前往南京。警方对他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1月20日晚上,漆黑的雪夜,两辆警车来到住在江苏省姜堰市(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村里的刁家调查。当晚十点,警车开去姜堰,载上刁爱华和她先生前往南京,于下半夜到达华侨路派出所。


1996年1月21日,刁父在南京大学宾馆内看到当天的《扬子晚报》头版中缝刊登了一则认尸启事:“1月19日,我市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女性,20岁左右,身高1.6米左右,体态中偏瘦,眉毛较浓,右面颊有一黑痣,右耳垂侧有一绿豆大小的黑痣。”


21日上午,当刁爱华夫妇到南大招待所和刁父会合时,刁父手里拿着《扬子晚报》,对女儿、女婿说:“人没了。”


警方没有安排刁爱青的家人认尸。钱先生曾提出家人想看一下尸体,但鼓楼分局的一个副局长劝他们不要看。他说他们经常接触尸体的刑警看了,都没人敢再吃红烧肉。


网友“bvbvbv1232012”回忆,认尸是由校方完成。“校方代表3人,学生代表6人,照片辨认不能确认,辨尸4人,有部分心里准备,看后全扛不住,吐的吐,哭的哭,同寝室的确认。”


1月22日周一,专案组进入南大,此时距刁爱青失踪已有12天。


据称后续在南大南苑西门、汉口路小学、青岛路等地还发现零星抛尸。


1月23日中午在校医院后门(邻老四舍)发现抛尸。最后一次抛尸疑似在珠江路公共汽车站,发现蛇皮袋装的尸块。


后面几次抛尸情况都未证实。


以上是关于这个案子的情况介绍。


从各种证人证词看,受害人是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的农村女孩,性格内向、沉默,刚到大城市南京三个月(1995年9月底-1996年1月9日)。


案发当晚,她很可能只计划在周边进行一些必要的采购。当时是傍晚5点多。虽然一月天气寒冷、天色黑得早,但广州路、汉口路上应当有不少下班的路人,只有当她走到偏僻小巷时可能遭到暴力袭击而不被目睹


那么凶手究竟是以什么方式,把她带去了另一个隐蔽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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