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被谋杀,风尘女上节目揭露警长是黑帮老大,语惊四座
一个功勋卓著的英雄警察,其实是横行霸道的残忍毒枭,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抢劫、无恶不作,却似乎无法撼动、屹立不倒。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这样的剧情,只存在于蹩脚的好莱坞电影之中。
然而,一模一样的故事,就曾在悉尼街头真实地上演,除了这位“英雄警长”,还有九死一生的卧底便衣、梦想成为黑帮的华裔大学生,以及一个被称作“澳大利亚第一吹哨人”的风尘女郎……
(字数9,917)
《60分钟》(60 Minutes)是一档全球知名的新闻节目,它最初在美国播出,之后又被许多国家引进。
《60分钟》选题严肃、立场客观,属于深度报道的“硬新闻”,它的澳大利亚版本于1979年播出,很快就跃居为收视率最高的新闻栏目。
《60分钟》曾有过不少重量级嘉宾,包括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这样的政要。和这些精英人物相比,1981年7月5日这天的受访者,只是一个悉尼街头的风尘女郎。然而,她给澳大利亚社会带来的震动,却超过了所有的权贵,她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啻于山摇海啸。
她的名字,叫做萨莉-安妮·哈克斯特普(Sallie-Anne Huckstepp)。
采访萨莉-安妮的主持人名叫雷·马丁(Ray Martin),如今已是功成名就的电视界资深元老,但当年那场采访,他依旧字字句句记忆犹新。
那是悉尼最冷的月份,在位于悉尼郊区威洛比(Willoughby)TCN电视台的演播室,雷·马丁注视着自己面前的受访者。
那是一个25岁左右的年轻姑娘,穿着朴素的格子衬衫、牛仔裤和黑色鱼嘴鞋。她不太说话,脸上还残留着泪痕,近乎神经质地不断吸着烟。
她看起来悲痛欲绝,但冰蓝色的眼眸里,却透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镇静,以及慑人的决绝——雷·马丁告诉自己,这个姑娘正在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他也知道,她胸中有着太多无法消解的秘密,不顾一切地想要昭告天下。
和其他娱乐型的访谈节目不同,《60分钟》的主持人,都由身经百战的专业新闻记者担任。雷·马丁说,自己绝不是一个天真的人,但这个姑娘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让他目瞪口呆。在萨莉-安妮清晰有力的语声里,整个澳大利亚都将为之震惊的故事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童年
萨莉-安妮生于1954年,原名萨莉-安妮·克里沃肖(Krivoshow)。萨莉-安妮的祖父母纳姆(Naum)和朱迪思(Judith)都是来自苏联的犹太人,1926年,他们离开了故乡阿塞拜疆,一路辗转来到了悉尼,在悉尼东郊的北邦迪(North Bondi)区安了家。
和许多第一代移民一样,这对夫妇拼命地工作,他们有三个孩子,艾萨克(Issac)、萝丝和杰克。老大艾萨克是个胖胖的大男孩,有点轻微弱智,萝丝是个冷傲阴沉的黑发美女,小儿子杰克则聪明、勤奋,是个有点狂野帅气的“坏男孩”,对异性非常有吸引力。
在一次圣诞舞会上,杰克结识了一个名叫帕特(Pat)的金发姑娘,帕特那时只有16岁,她很快就怀了孕,和杰克结了婚。
两人的婚姻并不幸福,杰克的母亲朱迪思,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没有财产的“英国小妞”(帕特的母亲是英国人),过于年轻的帕特,也完全没有准备好做妻子和母亲。1954年12月12日,帕特生下了大女儿萨莉-安妮,20个月后,二女儿黛布拉降生。萨莉-安妮5岁那年,帕特扔下了两个女儿,一去不复返。
杰克白天在福特车门店做汽车推销员,周末兼职开出租车。姐妹俩大部分时间由祖母朱迪思照料(那时祖父纳姆已经去世)。
据邻居们回忆,朱迪思是个严厉暴躁、有严重洁癖的人。这家人的住处濒临海滩,可每当萨莉-安妮和黛布拉从外面玩耍归来,只要她们带进屋一点沙子,朱迪思便把她们扒得只剩内衣赶到街上,用俄语大声咒骂。
两个小姑娘里,萨莉-安妮是个“刺头”,经常惹得祖母暴怒,每当这时候,朱迪思就会用烹饪用的大木勺,狠狠抽打年仅6岁的萨莉-安妮的大腿……
不过,在黛布拉的回忆里,这还是一段相对快乐的时光。不太聪明的伯父艾萨克,是两个侄女友善的玩伴,姑姑萝丝也会在周末的时候,带她们去海滩玩。杰克为了赚钱养家,很少陪在女儿身边,物质上倒是对她们极尽溺爱。
通过杰克一位电视圈朋友的引荐,两个小姑娘登上了当时著名的《约翰尼·奥基夫秀》(Johnny O'Keefe Show)。稍大一点的时候,萨莉-安妮被选为一家连锁百货商店的童装模特,当别人问起她的梦想时,萨莉-安妮会欢快地回答:“演员或者歌手!”
杰克对大女儿的未来踌躇满志,他告诉她:“犹太女孩通常不好看,但你是个例外,如果你好好施展本事,所有男孩都会对你趋之若鹜!”
萨莉-安妮的成绩很好,但她并不乖巧,相反,她叛逆、早熟、强悍,充满了自我意识。姑姑萝丝回忆说,萨莉-安妮是个喜欢冒险的孩子,总是想要飞向远方,“她真的以为自己有九条命”。
越来越不“听话”的大女儿,让父亲杰克感到头痛,亲友们也告诉他,萨莉-安妮需要被好好管教。萨莉-安妮10岁那年,杰克在多佛高地(Dover Heights)买了一栋房子,和一个名叫埃斯特尔(Estelle)的寡妇结了婚,那里成了两个女孩的新家。
埃斯特尔自己也带来一个孩子,萨莉-安妮成了她的眼中钉。每天萨莉-安妮入睡后,埃斯特尔会把她的卧室门从外面锁上,第二天7点之后才打开,萨莉-安妮不得不在清晨跳窗去洗手间。
如果她尿在了身上,埃斯特尔会强迫她将湿内裤挂在脖子上,整整一天在邻居面前“示众”;有一次,萨莉-安妮“偷吃”了一点车厘子,她的继母就在一整块冷猪排上浇上洗涤剂作为“酱汁”,逼着她全部吃下去……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大部分的时间里,杰克都选择视而不见。
杰克和埃斯特尔的婚姻只维持了两年多,但萨莉-安妮却仿佛一夜之间成了一个大人,埃斯特尔离开后,她成了家中的女主人,做饭、洗衣、熨烫、像大姐头一样保护着妹妹。她从影视剧里学习化妆,穿起成熟的衣服,邻居们背地里称她为“洛丽塔”(来自纳博科夫的小说,指早熟、挑逗性的少女)。
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有着炫目的金发和深邃的蓝色眼眸,甜美的笑容里掺杂着过于早熟的忧郁。有不少男孩对萨莉-安妮着迷,杰克恳求女儿去和这些“潜在金龟婿”们约会:“求你了!XXX来自一个非常好的犹太家庭!”
可萨莉-安妮无动于衷,黛布拉问姐姐:“为什么你不喜欢他啊?”
萨莉-安妮回答:“他太正经了。”
黛布拉多年以后回忆:“姐姐只喜欢坏男孩。”
14岁那年,萨莉-安妮第一次吸食了大麻。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澳大利亚兴起了大麻热潮。当时正值越战,休假的美国军人们,将金三角低廉的毒品带进了澳大利亚;澳洲本地的嬉皮士也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猎人谷”(Hunter Valley)里发现了野生大麻,开始私下加工贩卖。
虽然官方明令禁止,但在民间、尤其是青少年间,大麻早已泛滥成灾,之后的1970年代,更是毒品泛滥的“毒品十年”。
每当感到忧伤或者疲惫的时候,萨莉-安妮就会前往邦迪海滩,有不少她的同龄人在那里聚会,几乎每个这样的聚会,都会以一群人共同吸食一根大麻烟卷而告终。
1969年8月,在一次犹太舞会上,一个名叫丹尼·弗赖利克(Danny Freilich)的男孩,主动向萨莉-安妮搭讪。舞会结束后,杰克开着出租车来接女儿,将丹尼也送回了家。丹尼的家位于贝尔维尤山(Bellevue Hill)的一栋大房子里,那里是悉尼最富裕的住宅区,回到家后,杰克对女儿称赞:“多么好的一个犹太男孩!”
萨莉-安妮和丹尼约会两周后,两人在萨莉-安妮的家中发生了关系,被杰克抓个正着,他把丹尼扣留在自己家,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叫嚣着要报警。
萨莉-安妮只有14岁,丹尼已经年满18岁(并且明确知道萨莉-安妮的年龄),所以无论萨莉-安妮是被迫还是自愿,按理说都应该按法定强奸论处。
不过,虽然杰克表现得怒不可遏,但目的似乎也不那么单纯。报警之后不久,他又私下给丹尼的父亲打电话,表示如果对方支付10, 000澳元(约等于现在的13.5万澳元),他会考虑撤销指控。杰克当时的女友回忆说,杰克曾笃定地告诉她,因为丹尼“毁了”他的女儿,自己将会收到一笔“补偿金”。
不过,丹尼的父亲不同意支付这笔“私了费”,双方最终对簿公堂。萨莉-安妮的各种私密细节,在法庭上被不断地诘问,丹尼的律师还暗示,萨莉-安妮是为了获得大麻(富家子弟丹尼有“进货渠道”),才对他“献身”的。丹尼的父亲还找来了杰克的前妻埃斯特尔,这位前继母不但大肆曝光萨莉-安妮的各种隐私(比如尿裤子),还将她形容为“举止行为如同一个妓女”(“证据”是萨莉-安妮穿了一件透视性感睡衣)……
这件事在当地的犹太社区广为传扬,类似的事情,永远是女方承担更多的责难,萨莉-安妮从此被烙印上“荡妇”的标签。最终法庭裁定,丹尼罚款50澳元,无罪释放,因为:“一个和妓女为伍的女孩,无需法律的保护”。
若干年后,身染毒瘾的萨莉-安妮沦落在悉尼街头,成为一个为吸毒而卖淫的风尘女郎,不过,早在14岁那年,人们就已经开始这样称呼她了。
进入社会
就在那一年,成绩优异的萨莉-安妮辍了学,到悉尼市两家夜总会做女侍者,或许,她只是不顾一切地想要离开那个总是对自己指指点点的街区。
这两家夜总会分别名叫Whiskey Au Go Go和Chequers,是当时悉尼顶级的夜总会,老板是一对华人兄弟(Denis Wong和Keith Wong)。1960-1970年代是两家俱乐部的巅峰时代,这对兄弟不惜重金,从好莱坞请来各种演艺界名流,让自己的夜总会风光得不啻日落大道。
不过光鲜和黑暗永远如影随形,纸醉金迷的夜总会,也是犯罪分子们频频出没的地方。这些人中间,有个名叫布莱恩·哈克斯特普(Bryan Huckstepp)的人,他比萨莉-安妮大8岁,是个有犯罪前科的小混混。
不久之后,萨莉-安妮和布莱恩结婚,一同移居到澳大利亚西部的矿业城市卡尔古利 (Kalgoorlie),那一年她17岁。布莱恩是个家暴成性的瘾君子,他很快就“说服”了自己年轻的妻子卖淫,以此供养自己吸毒。
两人后来又搬回了悉尼,1973年,18岁的萨莉-安妮生下了女儿莎莎(Sascha),女儿出生后不久,两人离了婚,此时萨莉-安妮也身染毒瘾,成了国王十字区 (悉尼著名的红灯区)众多风尘女郎中的一员。
身兼瘾君子和性工作者的萨莉-安妮,自然是警察们的“重点关照对象”,其实在此之前,她就经常替前夫布莱恩向警方行贿,以逃脱牢狱之灾。
那个年代的悉尼,并不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城市,表面健全的法制之下,有着许多隐藏起来的“秘密”,警察部门的腐败屡见不鲜,暴力犯罪集团的触角无处不在,金钱和恐吓可以换来法律的沉默。
这些“秘密”是那些守法良民们难以想象、通常也不会触及的,但对萨莉-安妮这样游走在地下社会的女孩来说,却是必须要尽早接受的“法则”。
1975年,20岁的萨莉-安妮,被法院裁定去新南威尔士州一家名叫切姆斯福德(Chelmsford)的私立医院接受强制性戒毒治疗。这家医院奉行所谓的“深度睡眠疗法”,医护人员会给患者注射大量的巴比妥类药物(中枢神经系统的镇静剂,长期使用会成瘾),让患者深度昏迷数天乃至一周,并在这期间,对毫不知情的患者进行高压电击。
这种“精神治疗”无异于医疗虐待,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切姆斯福德私立医院至少有25名病人因此死亡。
在这期间,虽然投诉不断,但医疗和刑事调查机构却对此置之不理,直到80年代初,在《悉尼先驱晨报》和《60分钟》等媒体的揭露下,澳大利亚当局才被迫采取行动——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澳大利亚切姆斯福德丑闻”。
萨莉-安妮也是这些患者中的一员,她在长达15天的疗程里接受了14次电击治疗,她的妹妹黛布拉回忆说,治疗结束后,萨莉-安妮的体重只剩下不到40公斤,她无法说话,无法走路,只能在地上爬行。
这场让萨莉-安妮九死一生的“精神治疗”,并没有让她摆脱毒品,相反,因为治疗期间(被迫)大量摄入巴比妥类药物,萨莉-安妮开始对这些药物成瘾,黛布拉说,在此之后,萨莉-安妮仿佛变了一个人,原本就已破碎的身心,似乎再也无法收捡。
六年之后。
萨莉-安妮仍然徘徊在国王十字区的霓虹灯下,一边用自己的身体换取毒品,一边抚养女儿莎莎。尽管有着很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但萨莉-安妮在抚养女儿这件事上,的确做到了力所能及的最好。
对萨莉-安妮来说,向警方行贿这件事,此时已经变得驾轻就熟,这是为了免除牢狱之灾以及强制“治疗”,她自以为谙熟了地下社会的法则,而事实证明,她还是太天真了。
1981年1月,刚刚过完26岁生日的萨莉-安妮,在买毒品的时候,认识了毒贩沃伦·兰弗朗西(Warren Lanfranchi)。
沃伦·兰弗朗西是个枪匠(制造或修理枪的工人)的儿子,出生于一个犯罪传统悠久的家庭,17岁那年,他因为偷窃电视机被判刑五年,遇见萨莉-安妮时,他刚刚出狱一个月。
沃伦在长湾(Long Bay)监狱服刑期间,认识了一个“大人物”,那就是被称为悉尼“犯罪界国王”的内迪·史密斯(Neddy Smith)。
内迪·史密斯(全名是Arthur Stanley Smith,“内迪”是绰号)生于二战期间,是美国大兵和澳大利亚姑娘的私生子,内迪·史密斯高大威武(身高将近两米),从小就在犯罪上“天赋异禀”,是帮派巷战和酒吧斗殴的常胜将军,主要“特长”是贩毒和武装抢劫,其暴戾的脾气令人闻风丧胆。
内迪·史密斯大部分时间都在监狱进进出出,沃伦·兰弗朗西在长湾监狱服刑时,内迪·史密斯已经是悉尼地下社会赫赫有名的“大哥”。沃伦的哥哥说,弟弟极其崇拜内迪·史密斯,崇拜到“会亲吻他走过的土地”。
对年轻罪犯们来说,监狱就是他们的“大学”,在这里可以学到其他“领域”的犯罪技能,也会增长更多的“人脉”。出狱之后,原本是小窃贼的沃伦,升级成了内迪·史密斯手下的毒品“分销商”兼打手。
沃伦本人并不吸毒,酒量也很差,他的嗜好是健身,少年时代,他就是个很有天赋的拳击手,在长湾监狱服刑期间,还夺得了囚犯拳击比赛的中量级冠军。沃伦偏爱的武器是棒球棍或者拳头。虽然出身枪械世家的沃伦对枪支很在行,但是不喜欢用枪。
沃伦开始热烈地追求萨莉-安妮,萨莉-安妮对他也一样着迷,尽管沃伦·兰弗朗西是个不折不扣的犯罪分子,没什么道德感,但他对萨莉-安妮的态度里,却有某种浪漫和真诚的东西。
《悉尼先驱晨报》的著名记者凯特·麦克利蒙(Kate McClymont)曾评价说,对萨莉-安妮来说,沃伦·兰弗朗西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好影响”:
比如,认识萨莉-安妮之后,虽然知道她的职业,但他追求她的方式,却是每天都送去一大束红玫瑰;他从其他毒贩那里,花了800澳元买了两瓶美沙酮(一种鸦片类药物,可用于替代性戒毒),每天早晚亲自给萨莉-安妮打一针,其他时间也几乎寸步不离,带着她去健身房健身,以运动来缓解戒断症状。
近十年间都挣扎在毒瘾中难以自拔的萨莉-安妮,第一次成功戒了毒。她甚至觉得这个过程“很容易”,因为沃伦让她“生平第一次有了充实感”,所以无需再用毒品去麻痹自己和填补空虚。
和沃伦同居的第三个月,萨莉-安妮有了身孕。吸毒会导致排卵紊乱,很多女性吸毒者会几个月甚至一年没有月经,这是八年来萨莉-安妮第一次怀孕,成功戒毒和经常性的运动,让她的身体焕发了应有的青春活力。
萨莉-安妮怀孕的消息让沃伦很高兴,他筹划着赚一大笔“外快”之后金盆洗手,带着萨莉-安妮一起移居国外。而他赚取外快的方式,就是“偷”其他毒贩的毒品。
因为沃伦的“大哥”是内迪·史密斯,所以他认为其他毒贩即使偶尔被抢了毒品,也不会轻易将事情闹大。1981年6月一天深夜,沃伦从两个看上去不起眼的毒贩那里,抢了一些海洛因。这些海洛因成色很好,很快就被售卖一空,沃伦总共赚取了37000澳元(约等于现在的18万澳元)。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些毒品的主人,不是悉尼地下毒品网络中的任何一个帮派,而是比任何帮派都要恐怖的人——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队的英雄、被称为“超级警长”的罗杰·罗杰森(Roger Rogerson)。
罗杰·罗杰森生于1941年,父亲是来自英国的锅炉工人,母亲是威尔士人。他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军校,之后在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队(NSW Police Force,新南威尔士州主要执法机构)任职。
20世纪70年代早期,罗杰森参与了一系列大案要案,他以对黑帮分子“强硬、毫不妥协和重拳出击”而著称,又酷爱和媒体打交道,为自己迅速建立起了好名声。
罗杰森是澳大利亚警察部队中受到嘉奖最多的警探之一,因为“勇敢,杰出的警察工作和奉献精神”,他获得了至少13个奖项,包括每年颁发一次的彼得·米切尔奖(Peter Mitchell Trophy),那是澳大利亚警界的最高荣誉。
罗杰森的名声是如此值得信赖,1978年,法庭仅凭一份他与某个未署名囚犯的谈话记录(被称为“警察口供”),就将另一个嫌疑人定罪。
1981年的罗杰·罗杰森正值事业的巅峰,他是武装劫持小组(Armed Holdup Squad)的明星警长,他在自传中回忆,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厅的警员们,在干杯时都会向他的名字致敬。
这颗迅速崛起的警界明星,在人际关系方面也长袖善舞,深受许多警厅高层人物的器重,被视为未来警察总监的内定人选。
不过,在这个完美的形象背后,罗杰·罗杰森却有着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1976年,内迪·史密斯又一次被捕,这次负责调查他的警探是罗杰·罗杰森。
从此之后,“明星警长”和“犯罪界国王”,成为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
(除了内迪·史密斯,罗杰·罗杰森还有其他“合作伙伴”,这里暂且不提。)
内迪·史密斯昵称罗杰·罗杰森为“绿灯”(green light),意思是这位明星警长会为自己(及其手下)的犯罪行为“一路放行”,他会修改或销毁证据,让碍事的人“消失”,甚至在内迪·史密斯进行抢劫时,罗杰·罗杰森也会派自己的手下“搭把手”。
内迪·史密斯的毒品生意,在这位明星警探的掩护下蒸蒸日上,罗杰·罗杰森自然收到了丰厚的回报。1984年时,他的一个假名银行账户里,就有11万澳元(相当于今天31.4万澳元)的存款,当然,这只是他所有非法收入的冰山一角。
与此同时,罗杰·罗杰森很快发展出自己的“势力”,成为新南威尔士州主要的毒品“经销商”,他的“客户”甚至包括州里各大监狱的医院。
不过,罗杰·罗杰森可不仅仅是“内鬼”,相反,他更像是一个佩戴警徽的毒枭,他不仅有着地下社会的无情和狠辣,还拥有更致命武器——警察的职权赋予他的豁免权。只要听到他的名字,即使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们,都会为之瑟瑟发抖。
作为内迪·史密斯的小弟,沃伦·兰弗朗西曾在几次武装抢劫中和这位明星警长有过交集。因此,当这个前拳击手得知,自己“偷”来的毒品属于罗杰·罗杰森的时候,他吓得魂飞魄散,立即带着萨莉-安妮离开了同居的公寓,辗转于不同的旅馆,如惊弓之鸟一般躲躲藏藏。
当萨莉-安妮在《60分钟》上讲述这段故事时,平日里机敏干练的雷·马丁,结结巴巴地向她反复确认:
“你说的是罗杰·罗杰森,新南威尔士州警局的警长罗杰·罗杰森?”
“没错。”
“……为什么沃伦不能(对罗杰森)说,‘我犯了个错误,这里是37000澳元’,把钱全都还回去,这样不行吗?”
萨莉-安妮的唇角泛起一抹悲哀而嘲弄的微笑:
“因为我们吓坏了(根本不敢和罗杰森见面),罗杰森警长是个邪恶的人,这一点(在地下社会)闻名遐迩。他杀人成性,很多人都曾经‘消失’了,我们担心,自己也会被他杀掉……”
沃伦·兰弗朗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胆敢“偷”走罗杰·罗杰森警长的毒品,在不可一世的英雄警长看来,这等于在太岁头上动土,他开始追杀沃伦·兰弗朗西和他的女友萨莉-安妮。
沃伦和萨莉-安妮东躲西藏,沃伦买了一把枪,即使睡觉的时候也紧紧握在手里。他哀求自己的“大哥”内迪·史密斯向罗杰·罗杰森说情,求他放过自己和女友。
经过内迪·史密斯的“斡旋”,罗杰·罗杰森向沃伦提出了两个条件,如果他能做到,自己就会考虑放他一马:
①沃伦补偿他30000澳元的“损失费”,需要先交10000澳元作为“首付”;
②罗杰·罗杰森为沃伦安排一次抢劫(由警方提供内线信息),抢劫获得的收益要分给罗杰森一部分作为分成。
沃伦的“大哥”兼“中间人”内迪·史密斯告诉他,自己将会在6月27日那天,亲自陪着沃伦和罗杰·罗杰森见面,沃伦上交10000澳元的“首付”,罗杰森会告诉他详细的抢劫内部信息。
1981年6月27日,这天是星期六,即使临近正午时分,天气依旧很冷。
萨莉-安妮为沃伦熨烫了一件厚实的衬衫,他们把10000澳元的“首付”,捆成一叠叠之后塞进沃伦的腰间,接着他穿上一件夹克,遮盖住这些钞票。沃伦没有带枪,他把枪留给了萨莉-安妮。
萨莉-安妮送他到了大门口,不祥的预感笼罩着她的心,她试图说一些轻松的事情:“等你回来的时候,能给我买束红玫瑰吗?”
沃伦转过头来,对她微微一笑:“谁也说不准,宝贝,也许这次要换成你买花给我了(葬礼上的鲜花)。”
大约在下午2点50分,沃伦和内迪·史密斯来到了约会地点,那是一个名叫“Dangar Place”的地方,罗杰森正在那里等待着,周围似乎空无一人。
就在沃伦向他走来的时候,罗杰森突然掏出一把枪,射中沃伦的心脏。
随着第一声枪声响起,早有准备的内迪·史密斯飞速逃离了现场,与此同时,罗杰森自己的人马(约有18人)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团团围住警长和地上奄奄一息的沃伦。
罗杰森的手下,迅速藏起沃伦身上的10000澳元,并把一只手枪扔在他的身边。在这之后,罗杰森走到沃伦身前,对他的额头射出了第二枪。这种射击方式名叫“行刑”,一般是帮派处决叛徒时使用的。
在悉尼内城区的街头,在午后的阳光下,22岁的沃伦在一群警察的环绕下,被“明星警长”谋杀身亡。
当然,以上只是日后媒体推测出的版本,罗杰森自己的说法是:自己的“线人”内迪·史密斯安排了一场会面,自己和手下只是打算以此为诱饵逮捕沃伦,但后者不仅拒捕还掏出枪来,自己为了自卫,不得不连开两枪将其击毙。
案发地点位于“大学城区”,附近有不少学生公寓,但因为正值寒假,又是星期六的中午,留在公寓内的学生很少。罗杰·罗杰森选择在这里“处决”沃伦,应当是觉得虽然身处闹市,但不会有什么旁观者。
不过,在栽赃沃伦的那把手枪上,他们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把80多年“高龄”的、近乎报废的枪,而且里面只有一发子弹——出身于枪械世家的沃伦·兰弗朗西,怎么会拿着几乎没有任何威慑力的武器,对抗十几个警察?
物证部门的弹道分析专家们,也对罗杰森的射击轨迹提出了疑问,但这些质疑都被警视厅上层轻易否定了——罗杰森的美名在外,他的下属们也全部口径一致,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这起案件很快成了热点新闻,被描述为“完美的警察工作”,这位“英雄警长”再一次享受着媒体的追捧,再一次享有“最勇敢正直的人民公仆”的美名,可谓风光无限。
沃伦被谋杀数小时后,萨莉-安妮只身逃进了一家新旅馆,在那里,她腹中的胎儿流产。
罗杰森放过了萨莉-安妮,这或许是因为他觉得,她只不过是个吸毒的妓女,这样的人又能兴起什么风浪?
然而,罗杰森大意了,萨莉-安妮即将拼劲全力,誓要将真相大白天下,让整个澳洲都知道他的真实面目。萨莉-安妮的最终结局如何,罗杰森最后伏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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