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越南年轻“妈妈桑”被起诉 豪华“一夜游”花销千万盾

南说酱 中越加 2021-01-13


近日,越南宣光省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一起跨省卖淫案件,涉案团伙是一个以22岁“妈妈桑”为首的卖淫组织,这个年轻的“妈妈桑”名为阮氏兰,宣光省占化县中化乡人。


越南媒体报道截图

据了解,10月3日晚上21时,宣光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部刑警局在宣光市藩切坊一家宾馆内抓获阮氏兰,一同被抓获的还有2名女性同伙,当时她们正在从事卖淫活动。
经调查,公安机关确定阮氏兰正是充当卖淫中介的“妈妈桑”。每笔生意都是由她和客人谈好,随后派卖淫女到指定地点“服务”,阮氏兰除了充当中介“妈妈桑”,有时候还亲自上阵为客人“服务”。

滤镜外的阮氏兰,你还相信人生吗?
据透露,这个“妈妈桑”开价很高并且都是直接向嫖客拿钱,通常价格为250万盾/次(约合750元),阮氏兰在抽取大部分提成后,仅将100万盾(约合300元)给手下的卖淫女作为报酬。
10月6日,宣光省公安厅刑警处以介绍卖淫罪起诉阮氏兰。
同样是10月6日,越南公安部刑事警察局表示,调查机关以介绍卖淫罪起诉卖淫中介范德雄(30岁,广宁省人)。
涉案分子还包括陈文江(32岁)和黄玉海(21岁)。据刑警局领导表示,8月中旬,该局收到有关广宁省下龙市介绍卖淫的消息,并开展抓捕工作。
范德雄本人
经调查,当地公安部门确定范德雄为卖淫团伙首领,他指导陈、黄组织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并由他直接收取卖淫费用。手下的卖淫女均由其亲自挑选,年纪在18岁至28岁之间,个个都很高挑。他的卖淫方式比较特殊——在游轮上组织卖淫
每一个上船寻求刺激的游客,都须向这个“男老鸨”支付1000万盾/晚(约合3000元),卖淫女则拿到120万盾(约合360元),游客还需向船主自行支付游轮房钱。

早在9月7日,越南公安部刑警局配合交警局水运部门、广宁省公安部门对下龙湾一艘5星级游轮进行行政检查,当即抓获正在船上3间客房进行卖淫活动的男女。据相关人员提供的线索,警方在下龙市一家宾馆内抓获范德雄,随后还抓捕了陈文江和黄玉海。
据调查部门表示,这是越南公安部刑警局首次在游轮上破获卖淫案件。
● 河内市原高官未获保释,被拒原因曝光● 100多名旅客飞抵胡志明市后,拒绝入住隔离酒店引发争议● 越南10月新规上线,违者最高被罚2亿盾● 越战真相:总统、圣僧和毒美人

● 河内男子因害怕感染新冠肺炎,自行在家输液致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