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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慌了!女子患艾滋在昆明卖淫1年被抓…

都市时报 2020-01-28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可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


目前尚无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因此最重要的是采取预防措施。其方法是:


1.坚持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高危性行为。


2.严禁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接触,切断其传播途径。


艾滋病的危害很多人都知道

然而

云南一女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

还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而后被警方抓获

近日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起案件


失足女患艾滋在昆明卖淫一年


事情要追溯到一年前,嫌疑人杨某某于2018年6月便被昭通市疾控中心查出患有艾滋病,至今一直在服用抗HIV病毒的药物。在这样的情况下,杨某某还继续卖淫,给他人的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问到为什么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要卖淫时,杨某某辩解道每一次自己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都会采取安全措施——戴安全套,但实际上安全套也不能100%阻止HIV病毒的传染。


并且由于卖淫嫖娼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明知患有艾滋病而卖淫,直接传播性病,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一种犯罪行为。卖淫嫖娼活动中是否采取安全措施,或者是否将性病传染给他人,都不影响传播性病罪的成立。


根据被害人吴立(化名,警方已另案处理)的描述,当时他吃完夜宵准备到朋友家玩,在昆明官渡区某城中村附近就看到几名女子站在路边,而当时杨某某就走过来“拉客”,于是被害人吴立便跟随杨某某去了她的出租屋内并发生了性关系。


不过夜,只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模式被称之为“快餐”,价格是100元,被害人吴立选择的就是这种。目前,这100元的嫖资已经被警方没收。至于究竟有多少人曾经付给杨某某这“一百元”警方还在调查中,这些人很有可能被传染艾滋病...


检察官释法


目前,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杨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卖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涉嫌传播性病罪。


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置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具有主观恶意,并且对社会的公序良俗构成了极大的挑战,法律将会对其严惩!


新闻多看点


女子隐瞒身患艾滋病卖淫 寻欢男子主动要求不戴套


2017年,40多岁的妇女周某被柳州市柳江警方以涉嫌“传染性病罪”刑事拘留。


周某被抓时正在从事卖淫交易,据嫖客覃某说,他每次以50块钱作为嫖资和周某交易,这期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据了解,周某是艾滋病毒携带者,问及为什么不做安全措施,周某称“男方不戴”。


知道得了艾滋病后 女子“接客”8年


2010年12月,女子刘某被确诊患上艾滋病,而她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从事卖淫活动。


2018年5月16日,被告人刘某以50元的价格与黄某在其出租房内进行性交易,后被前来检查的融安县公安民警抓获。刘某称自己这么做不是为了报复社会,而是由于患病无法找到工作,被迫卖淫维持生活。



9月4日,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嫌传播性病罪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失足女明知患艾滋仍继续“接客” 传播性病被判刑


2017年,钦北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传播性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2012年王某到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得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毒,其后一直在治疗中,自己无正当职业,为了筹集治疗费,平日靠卖淫获利。2014年12月10日,王某在钦州市某镇一间出租屋内向黄某卖淫,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期间嫖客没有戴安全套,王某仍与对方进行性交易。经对王某的血液进行检测,其HIV抗体呈阳性,王某为艾滋病毒感染者。


一审宣判后,王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该判决已生效。


女子明知有艾滋仍卖淫 10多天和10余人发生关系


2016年7月,38岁女子阿芳(化名)被确诊携带艾滋病毒,她没有坚持吃药治疗,而是从11月开始卖淫。11月18日,她被警方抓获后供述,10多天时间已为10余名男子提供“服务”……每次卖淫过程前,她均会向嫖客提供避孕套。


因涉嫌传播性病罪,南宁西乡塘区检察院对阿芳批准逮捕。


准新娘明知患艾还卖淫 每天接客数十名


一年轻男子在一家洗浴中心点了一个叫阿美的女孩为其提供性服务,二人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更悲剧的是,阿美是一名艾滋病患者,该男子知道后吓瘫在地上。


2016年6月24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传播性病罪案件。被告人阿美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千元。


阿美因患艾滋病多年无钱治疗,决定铤而走险,从事卖淫活动来赚取医药费。据了解,阿美还是一位准新娘,其未婚夫与阿美是同村人,两人青梅竹马,未婚夫也支持阿美以卖淫来赚取医药费的行为。


阿美自2015年12月到2016年3月期间在一家休闲中心“做生意”,据阿美交代自己的生意还是挺不错的,每天接客数十名,月收入过万。


色字头上一把刀

但这样的代价和风险却

恐怕是那些嫖客从未认真考虑过的


来源:综合昆明官渡检察、法治最前线、南国今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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