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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副处、37岁副厅 挪用上亿元公款、贪污800多万…云南这名国资“蛀虫”被捕了

都市时报 2020-01-28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岗违反政治纪律,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1亿余元人民币,受贿785.5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今年5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给予刘岗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将其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处理。



今年6月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云南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岗简历

刘岗,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四川省内江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08年2月,任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任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岗:“我觉得我是两颗心丢失了,第一颗心是敬畏心,我把敬畏心丢失之后,实际上也就是对于党纪国法没有尊重,敬畏心丢失之后,很多行为会比较放纵,很多党纪国法该遵守的没有去遵守;第二颗心,我觉得是平常心,我说老实话,不好意思……”说到这里,刘岗说不下去了。


据省审计厅对刘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刘岗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刘岗违纪违法的轨迹清晰地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肆意妄为 破坏云南金融稳定


面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决策部署,身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刘岗置若罔闻,向省国资委刻意隐瞒事实,保证可以偿还2017年底即将到期的中融信托8亿元刚性债务,但最终资金没有落实,导致债务违约,从而被媒体曝光。这一事件不仅危及云南省的金融稳定,也让云南资本运作陷入被动境界,严重影响了全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努力和形象。


刘岗:“这个事情的爆发,应该讲我是负主要责任的。首先从认识上,对中央和省委对整个金融稳定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果是足够重视,它一定不会发生。第二个是我们自己工作上不得力。



2017年,云南各地突然开起了很多国资商城店铺,老百姓私下议论“这种没有特色的店,怎么赚到钱?”半年后,这个问题有了答案,因严重亏损,国资商城店铺宣告停业。


刘岗:“因为想给合作单位留下一个更好的印象,所以积极地去推。


刘岗在部署推进项目过程中,不履行法定程序,擅自决策,违规担任两级子公司董事长,在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的情况下,违规选聘管理人员,并盲目扩张,导致资金严重短缺。同时,刘岗又擅自代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违规向国资商城提供借款近10亿元却血本无归,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这些行径正印证了古话“人心不正,做事不成矣”。


刘岗:“从最开始的项目论证,也就是从沙盘推演开始,就没有一个风险控制方面严肃的推论,所以造成一开始就出现大的方向的偏差。所以这当中,我是负有主要的责任。


2015年,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前身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为收购股权,与广东某公司签订顾问协议,答应支付7000多万元顾问费,后因该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解除了顾问协议。但是,刘岗未经集体决策,未报省国资委备案,伪造事实,擅自支付该公司顾问费1000万元。


刘岗:“从做国企的角度讲,动辄就是上亿,几千万,几百万可以忽略不计。现在想想,这些损失都是云南人民的血汗钱,拿去救助,也可以救助很多贫困家庭。所以现在反思过来真是对自己的权利,组织赋予的权利,缺乏足够的尊重和敬畏。


纵观刘岗的许多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多数是在国资委监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抵制、监事会约谈,下属公司否决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公开实施。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问,刘岗哪里来的底气,竟然如此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挑衅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来看看他堕落的心路历程。


政绩观错位 迷失方向坠深渊


查翻刘岗简历,27岁任副处,30岁任正处,37岁副厅,当时,刘岗仕途一帆风顺,特别是刘岗在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做了一些工作,自认为立下了汗马功劳,正厅级一把手的位置非他莫属。但是,人事调整中,刘岗被调到其他公司任副总经理,级别仍然是副厅。人心不足蛇吞象,他的心态开始转变,思想开始变质,多年压抑的欲望和野心终于喷薄而出。


刘岗:“当时自己心里是比较失落的,觉得好像就是类似于种了一棵树,种成大树,最后乘凉的人不是我。


对刘岗来说,党纪国法制度和规矩都是绊脚石,要想尽一切办法离开或是绕道而行。刘岗无视省国资委对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职能定位和规定,提出对下属企业投资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30%的项目就不用报云南资本领导班子会审议,并在公司内形成制度。



刘岗:“受不正确的政绩观所驱动,想急于做成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为自己在这个当中谋取一个更好看的位置,所以急于把一些事情往前推,在这个过程中尽量去简化程序,去绕开一些规定。


据统计,刘岗任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曾350多次违规违法决策,董事会、党委会成了通报会,他自己签字告知班子成员就了事,让集体决策形同虚设,沦为摆设。监事会把他的决策否决了,他转身就去签字,把不该付的钱付了出去。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裁 康劲:“刘岗在公司大搞一言堂,在重大事项方面严重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在公司的投资,对外借款担保过程中搞个人说了算,公司的决策会议形同虚设。


短短三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融资投资78个项目,金额接近95亿元,投资基调不计成本,投资布局杂乱无章,严重偏离主业,造成国有资本的浪费和巨大损失。


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的推动下,加之刘岗党性修养的缺失,使其利令智昏,胡作非为,大肆破坏国企的政治生态。


党性缺失 破坏企业政治生态


刘岗虽然是党员,但在留置之前连党章都没有认真看过,在被认命圣乙公司党委书记之前,刘岗临时翻阅了党的理论书籍,但没有入脑入心,第二天任前谈话仍然用语出错。


刘岗:“找我谈话的时候,还是经常说错话。当时书记给我讲说,刘总你又说错了。


刘岗虽然是党委书记,但借口业务工作忙,对党规、党纪、制度规矩不了解、不掌握,经常性、习惯性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级公司,内部员工,上行下效,形成了十分恶劣的工作风气,破坏了一方水土。2017年度,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定为“不合格”等次,2018年整改情况复查验收未能通过。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裁 康劲:“在公司整改期间,他又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使公司丧失了很多机会,对公司现在的防风化债形势造成了非常被动和不利的影响。


刘岗:“我觉得我后来的变化,主要来自于完全忘记了入党的初心,忘记了党性的提升。从任命党委书记到进入留置,我居然一遍党章都没有看过。党章都是被留置以后,我才重新看的。按照党员的标准,我是远远达不到的。


离开党建的业务注定丧失灵魂,缺失党性的领导干部注定偏失航向坠入深渊。可以说,刘岗党性的缺失,正是他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思想中本来就有缝隙,刘岗身边的私人老板蜂拥而至,围猎腐蚀,刘岗损公肥私,与私人老板一起把国有资产当做砧板上的肥肉分而食之。


损公肥私 把自己送上不归路


2016年,思想已经变异的刘岗向某银行行长胡某索要了246万元的好处费,用于在北京购买房产。经查,刘岗在6年前曾为胡某在承揽存款贷款业务上谋取利益。法律系毕业的刘岗认为,自己索贿原因久远,索贿事实难以查实,却没料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刘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雁过留声,总是会有痕迹的。对党纪、对国法要有尊重。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办案人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他很多年前帮了人,在很多年以后才会来受贿,这应该是刘岗期权式腐败的一个最大的特点,也是跟其他案件不一样的地方。”


刘岗看到自己身边的私人老板都赚了钱,过上奢侈的生活,心里羡慕向往,而这些私人老板也看穿了刘岗的心思,明白在刘岗身上投入可以出小钱、赚大钱。于是,各路老板、生意伙伴对刘岗开始围猎腐蚀。他们有的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机,有的为其承担孩子学费、家人旅游费用,有的为其购买多辆豪车。刘岗自己也相当享受这种众星捧月、溜须拍马的老板派头,受贿金额高达800多万元。


刘岗:“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你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乐不思蜀。等你想醒悟,想跳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去跳了。因为你已经深陷其中,回不了头。贪腐这条路就是单行道。


变质的思想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立场的走样,对那些不断输送利益来关心自己的老板,刘岗有求必应,屁股完全坐在了私人老板一边,瞒天过海,偷梁换柱,慷国家之慨,行一己之私。经刘岗违规操作,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逆向托管民营企业云南汇华杰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这个出口,国有资金源源不断的流向刘岗和私人老板的腰包。


2016年7月,汇华杰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向某国企借款1亿元,由云南资本子公司提供担保,资金到账后,刘岗擅自将其中的1200万元借给汇华杰公司实际控制人甘健邑使用。2017年12月,刘岗用同样的操作方式向该国企借款1亿元,又将其中9000万元借给甘健邑,案发时,近1亿元资金尚未归还。


云南汇华杰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甘健邑:“有一年春节,他(刘岗)用了我的车,车上有点钱,这个可能是我确实是做得不妥当的地方。我肯定很后悔,做生意在创业的这些人,不要为了眼前的这些利益去违反国家法律,这样可能短暂的会带来一些收益,但是未来一定会有问题。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刘岗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老板朋友们铺路搭桥,希望这些人赚大钱后,将来自己可以一直享受奢侈的生活,有困难时可以直接开口跟他们要钱。但是刘岗再一次事与愿违,最后被这些人坑了、卖了还在帮他们数钱。


刘岗:“有些人来就是冲着国有资产这块肥肉来的,其实本身就是坏人,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坏人,他就是冲着这块唐僧肉来吃的,吃里扒外,坑集体坑国家的。所以我在自己的悔过书里的总结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自作孽不可活’。这就是你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你就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办案人员:“刘岗的案件也给国有企业的领导们一个警示,不仅仅是你贪了多少拿了多少才上升到法律层面,你不勤勉,你滥用职权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错已铸成,再多的泪水也于事无补,作为国企领导干部身负千钧,如果没有坚定的党纪国法常识,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最终掏空败坏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生态,更严重地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刘岗典型案例,正是如此。


来源:都市时报整理自云视新闻、清风云南、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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