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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破产?昆明收到11件房企破产申请 已受理5件 涉及债务规模212亿
发布会现场(来源:昆明市中院官网)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以及融资成本不断提高等原因,部分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开展经营活动,陆续出现因债权人或企业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统计,截至2019年10月,全国范围内共有近300家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数目可能还会不断上升。”昆明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官张彬介绍,从去年3月开始,昆明两级法院已收到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申请共11件,已正式立案受理的有5件,涉及破产财产规模约91.38亿元,涉及债务规模约212.16亿元,涉及债权人人数11307人;尚在立案审查环节的有6件,根据审查中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企业也大多因为“烂尾楼”项目牵涉到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权益,当前法院正在紧锣密鼓推动相关工作。已受理的5件案件中,已有1家企业成功通过重整计划并进入重整执行期,其余4家企业已基本完成债权债务的清理审核,目前在研究拟定相关重整计划及方案。
发布会现场(来源:昆明市中院官网)
//四大难题困扰法院//“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面临四大问题。”昆明市中院副院长李志昆表示:
一是商品房涉及多重复合的物权、合同、担保等法律关系,拆迁户、购房者、金融机构、施工单位及其员工等各利益主体诉求不同,需要对生存权、合同债权、担保物权、劳动债权等问题综合考量;
二是债权关系牵扯民间高利贷融资问题、以物抵债问题、让与担保等问题,债权审核认定工作开展难度大、周期长,相关融资行为可能还会涉及刑民责任交叉;
三是各利益主体的期待与客观实际很难形成统一,利益冲突尖锐,会出现购房人抢占未竣工验收的房屋进行装修、居住等情形,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
四是因利益主体众多存在大量破产衍生诉讼,同时因企业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融资投产等衔接问题存在或然,制约因素较多,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昆明市中院提出了5项措施,以完善昆明市房地产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的路径。 “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破产进程。这是一记法律和政策的组合拳,构建起破产处置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形成政府、法院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的各项问题。 “优化破产审判外部环境”,提供制度化保障。协调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做好联动预警,处理好相关信访、闹访等问题,初步完成破产企业甄别和评估机制,加大对破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税费制度以及融资途径的创新改革,让企业摆脱包袱、轻装上阵。支持破产扶助基金的建设和管理。 “规范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在债权审查时必须统一尺度,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在财务账册灭失的情况下,要严格审查标准,防范高利借贷以及虚报债权的行为。引导相关权利人作出符合互利共赢原则的选择。 “增强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及审判水平。昆明市中院选任法律素养高、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又富于创新的法官从事破产审判工作,大力培养破产专家型法官。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与会计、审计、建筑等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探索‘互联网+’及‘区块链’的司法运用”,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机制及投资人招募机制,对于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吸引潜在投资人,促进资本、技术、管理能力等要素的有效配置,帮助房地产企业重整融资。积极引导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提升财产处置效益。
全国
截至2019年10月,近300家中小型房企进入破产程序。
昆明
从去年3月至今,两级法院共收到房企破产申请11件。
正式立案受理:5件(1家已进入重整执行期,4家基本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审核)
涉及破产财产规模约91.38亿元,涉及债务规模约212.16亿元
涉及债权人人数11307人
尚在立案审查: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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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宸、千益丰…昆明多家房企破产!全国271家“阵亡”!苦苦维权的业主: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今天上午,都市时报一点关注记者再次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就在前几天昆明另一家房地产企业昆明恒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宣布破产。
人民法院公告网截图
来源:都市时报
文字: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迟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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