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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这样判!昆明一男子横穿马路 看见公交车还抢跑 被撞身亡

都市时报 2020-01-28


近日,昆明交警公布了一起行人未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被撞致死的典型案例。



事情发生在8月9日上午8点51分,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一名行人从路边横行准备穿过公路,期间,有一辆红色轿车和一辆公交车从其前后通过,随后,这名行人继续往前走,此时另一辆公交车开了过来,这名行人竟然加快步伐向路边跑去,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后受伤倒地。


据交警的通报,当天陈某某驾驶一辆云A号牌的“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沿鼓楼路驶入小菜园立交桥底层环岛,在行驶至“小菜园立交桥”站台附近,与行人金某某身体相碰撞,致金某某倒地受伤,后期因重型颅脑损伤医治无效身亡。


经调查,此事故形成的原因为陈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同时,金某某横过道路,未走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且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交警部门最终认定陈某某、金某某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同样的,一个月前的10月10日,在湖南岳阳湘阴县也发生了一起同样的事故。一名行人在距离斑马线20米的位置横穿马路,当通过一条车道后,这名行人突然加速跑起来,一辆疾驰而来的大货车见状亮起刹车灯,并赶紧向左越过双黄线进行避让,以至于车身发生180度甩尾,行人虽然没有被车头迎面撞上,但还是被甩尾的货车车身扫倒,并遭碾压,最终当场死亡。



此外,今年在广东潮州市区也发生了一起行人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被撞的事故。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37分,两名女子并排横穿马路,但他们没走斑马线,而是直接朝中央隔离护栏走去。这时一辆红色小车突然快速驶来,两名女子瞬间被撞飞到空中,在空中旋转了四五圈之后才落到地上。事故发生后小车驾驶人迅速逃离事故现场,而被撞的一名女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即便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也不能忽视。

来看看他们,在血淋淋的教训前,仍然漠视交通规则,不顾自身安全,屡屡上演“步步惊心”↓↓↓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七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临,所以,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在珍惜自己的生命,且行且珍惜!


来源:都市时报综合昆明交警、公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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