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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普兴旺被查!昆明1名干部被公诉 2人被逮捕

都市时报 2020-03-02


2月29日,据保山市纪委监委消息:保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普兴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普兴旺,男,汉族,1955年11月生,云南龙陵人,大学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保山军分区、保山公安边防支队、原保山地区公安局、保山市公安局工作,其间:1998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原保山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任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隆阳区公安分局局长(兼),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任保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保山市公安局调研员,2015年11月退休。

2月28日,昆明市检察院发布三条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莫天莉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原出纳莫天莉(主任科员)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天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天莉在担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开宏决定逮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王开宏(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开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钲凯决定逮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黄钲凯(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钲凯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昆明检察

编辑:张雨馨

审核:周健军

终审: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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