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无码!昆明第1期电动车违法曝光来了!拍到你没?
交通违法曝光 ●●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处罚曝光。今天,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第一期电动车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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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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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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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街不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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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仅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还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昆明公安交警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电动车违法的方式,旨在进一步增强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助于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别提示:
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将被依法扣留。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每一位昆明人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面镜子
也是城市的重要窗口和名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主角
蜀黍希望每一个你
都做文明出行的“代言人”
步行出行时等红灯,不抢行……
驾车出行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骑电动车出行时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
从点滴小事做起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力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昊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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