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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紧急通告:昆明这个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购买有风险!

都市时报 2020-09-29


9月18日,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重要通告,“公园壹号”项目至今未取得经合法审批的相关销售许可证明,请广大市民对销售信息和销售行为慎重对待。



“公园壹号”项目位于呈贡区彩云南路与驼峰街交叉口南150米处,经查,该项目至今未取得经合法审批的相关销售许可证明。

依据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料。

同时,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及出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现售商品房的,现售主体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同时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应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依据上述规定,未经合法审批的商品房销售行为是被依法禁止的行为,不具备上述法定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进行的销售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请广大市民对“公园壹号”项目销售信息和销售行为慎重对待,避免因此产生经济纠纷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昆明规划建设(记者 孙莹)

编辑:杨莉

审核:许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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