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昆明违法了!一批云A、云D、云 C 、云G 、云F车被交警曝光
安全出行是我们一直强调的问题
安全出行的前提就是要遵守交通规则
最近,昆明交警曝光了一批交通违法现象
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指示行驶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
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
违法行为:违禁停车
违法行为:不走机动车道
在日常出行中
个别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方便选择
会选择驶入非机动车道通行
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已经
侵害到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
敲黑板,划重点啦
不走机动车道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各行其道固然重要
牢记道路标志标线也必不可少
违法行为:占用公交专用道
违法行为:实线并道
违法行为:违禁停车
违法行为:违反信号灯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指示行驶
掉头道直行
左转道直行
敲黑板,划重点啦
开车上路除了观察信号灯
各种路面标志标线也是不可忽视的!
法律补给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说完交通违法
文明驾驶更需要大家遵守
车窗抛物曝光第九十一批
自2018年8月3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驾乘不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微信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车辆,至今已曝光第九十一批了。
看看都有谁
其实,曝光和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
让越来越多的驾驶人意识到
车窗抛物带来的危害性
拒绝车窗抛物
杜绝的是垃圾落地
拾起来的却是城市文明
蜀黍希望大家争做文明“驶者”
引领城市的文明风尚
昆明交警严查车窗抛物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机动车乘客实施该行为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处罚。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昊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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