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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夫妻档官员落马后,在他们“帮助”下过上“好日子”的妹夫也被判刑,曾敛财300万
12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董光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董光辉,男,生于1971年12月30日,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芒市人,家住德宏州芒市。因本案2020年1月8日被武定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7月6日经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武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定县看守所。
武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董光辉接受董某的请托,经与时任德宏州芒市市委书记、市长的亲属蔡四宏商议后,由蔡四宏出面打招呼帮助董某所在的开远市鸿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了芒市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咖啡大道建设工程。2010年3月至2018年11月,董光辉先后四次收受了董某送的200万元。
2015年期间,董光辉接受建设工程承包商刘某关于帮忙介绍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建设项目的请托,得到事后给其150万元的承诺后,利用蔡四宏担任瑞丽市委书记的职务和地位形成的影响力,在蔡四宏等人的帮助下,为刘某承揽了建设项目。2016年年初,董光辉先后两次收受了刘某送的100万元。
蔡四宏的证言也证实,董光辉是自己妹夫,"他无职无权无钱无技术无资源,没有固定职业、固定收入,我也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妹夫一家增加收入,所以是默许他收受'好处费'的。"
武定县监察委员会出示的情况说明证实,董光辉系在被通知配合调查其他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向调查机关交代了还未掌握的本案的犯罪事实的情况。判决书显示,今年4月10日,董光辉将涉案资金300万元主动退缴调查机关。
今年12月21日,董光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非法所得的300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武定县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
2013年,蔡四宏和耿梅双双跻身副厅级:耿梅升任保山市副市长,并兼任隆阳区委书记,蔡四宏出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不久后获任瑞丽市委书记。2015年10月,蔡四宏调任玉溪市副市长。至此,夫妻二人均成为地级市副市长。
在董光辉被判刑前,同为副厅级干部的蔡四宏和妻子耿梅已双双落马。
今年3月,德宏州纪委监委发布题为《莫让"齐头并进"变成"双双落马"》的评论文章称,蔡四宏和耿梅曾是云南政坛令人瞩目的一对夫妻档的"明星官员"。从"齐头并进"到"双双落马",令人痛心,发人深省。蔡四宏与耿梅的"贪腐夫妻档"再次为全省领导干部敲响了"正家风"的警钟。好的家风利家、利国;相反,病态的家风,则会毁了家庭,害人、害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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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编辑:胡楠
审核:祝小涵
终审: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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