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悲剧!云南17岁学生实习期间溺亡 校方:曾多次提醒勿下海

都市时报 2021-09-05


悲痛!

又一起溺水事件发生!

曲靖17岁的中专生小杨

实习期间在海边玩耍时不幸溺



事件:孩子实习期间到海滩玩耍不幸溺亡

近日,云南曲靖17岁的中专生小杨在福建厦门一家电子厂实习期间,与3名同学一起到宿舍附近的海滩玩耍,在排水沟上冲脚时被海浪卷走,不幸溺亡。

据小杨的父亲介绍,小杨就读于曲靖市应用技术学校电气自动班,暑假期间被学校带往厦门打工,他们住的地方离海边很近,走路只要十来分钟。
小杨的父亲说:“7月22日的时候,他们四个小孩邀约出去海边玩,我的小孩就在海边溺水身亡了。看过一段视频,他们在沙滩上玩,之后在排水沟上面洗脚,水沟的水相当深,就被海浪卷下去了,孩子不会游泳,有一个先落水,但是他又爬上来了,有两个没落水的在排污管道上站着。”



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实习就业科刘科长告诉记者,事发后校方第一时间通知了孩子家长,并派人陪同家属当天赶到厦门。
刘科长说:“在岸上的同学马上就报警,也跟我们驻厂的老师联系,老师知道以后就跟学校联系。学校在当天上午通知了小杨的家长,并且学校派了3个老师陪同小杨的亲属赶往厦门。”
家属:不知孩子要到厦门实习
据刘科长介绍,事发当天下午4点不到,救援人员找到了小杨,遗憾的是小杨当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而此时,小杨的父母还在赶往厦门的途中。第二天,当地派出所通知学校对事件的定性是意外溺水身亡。

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小杨的父母表示,对于小杨到厦实习一事,他们并不知情,并且孩子外出实习前也未签署过知情同意书。

小杨父亲:“当时他们去的时候签三方协议,签责任顶岗承诺书,还有家长知情同意书,我们家长都不清楚,不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签过字。”


对于小杨父亲的说法,刘科长称,该同意书是由孩子母亲签名的。“孩子带回去给家长签字,还要按手印的。

小杨父亲否认了学校的说法,并称学校不让家长查看知情同意书。
对此,刘科长表示,原件都由学校统一保管,不能交给家长,并且以事件正在调解为由拒绝向记者出示,至于有无可能是孩子代替家长签字,该负责人则表示并不清楚。
校方:曾多次提醒勿下海
此外,据刘科长介绍,小杨在实习期间经常请假。“小杨过去后经常请假,总共只上了几天班,企业就觉得他请假太多了,正准备要通知他离职。”
小杨父亲认为校方并未尽到严格监管的责任,致使意外发生。“小孩未满18岁,他是未成年,要是你们厂家也好,学校也好,通知我,小孩在那边没有上班,你们大人过来处理,那出了事我也不会来找学校。”
对此,学校负责人表示,在厦驻厂老师已多次提醒学生不要下海。校方承认对于小杨请假之事,未及时掌握。
刘科长:“在厦门有两个驻厂老师,就和学生住在一起的,每天都要查宿舍,在实习的群里面发了很多次不准学生下海下水等通知,并且长期都有这个要求,他请假是给班组上请假,班组上再把请假情况反馈给驻厂老师,可能有一个延后的问题,驻厂老师每天看他穿着工作服,都觉得他是去上班。
该校负责人表示,事发后校方多次主动与家属沟通,表示愿意适当提供给家属一些补助,但学校不应为此事负全责。
刘科长:“与家长在厦门进行过三次沟通,回去后派出所出面的正式调解也进行过一次,实际上私下的沟通很多次,适当的给家长一些安慰,这个学校是可以承受的,但是你不能说学校要划全责,学校和企业加起来的责任在30%~40%。”

据了解,目前小杨父亲已与校方达成口头协议,之后将共同处理孩子后事。


而对于此事该如何定责

网友们众说纷纭

有网友称:

是学校带出门打工的,

学校和工厂有责任。



有网友表示:

孩子已经17岁了,不是7岁!



还有部分网友表示,

校方只有告知义务,

没有强制管制义务。



对此

你怎么看呢?


今年,全国各地接二连三出现被海浪卷走溺亡的悲剧



请提醒家人朋友

去海边游玩,

千万要注意安全!


来源:澎湃新闻、新浪微博

编辑:杨莉

审核:祝小涵

终审:赵航


     ▼嘟嘟精选



视频 小程序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