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罚款500元!昆明一男子持菜刀当街砍狗,只因狗不叼快递...
针对此事3月3日昆明警方发布通报全文如下↓
经工作查明,2022年2月11日,何某(26岁、曲靖人、现无业)在租住的西山区某小区家中训练自己饲养的罗威纳烈性犬,并用菜刀吓唬犬只,后让犬只叼住菜刀一同去取快递。
取到快递后,因犬只不按照其口令叼住快递,何某便用菜刀砍伤犬只。之后,何某与附近某宠物店老板将受伤犬只送往宠物医院救治,现该犬只已伤愈并被爱心人士收养。
警方提醒:《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昆明主城区内饲养33种禁养烈性犬、遛狗不牵狗绳、不清理粪便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同时呼吁:请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尊重生命,善待动物!
视频显示,在某个快递站门口,一只黑色罗威纳犬蹲在路边等待主人拿包裹。
随后,一名身着蓝色衣服的男子左手拿着包裹,右手从犬只嘴里取下一把菜刀,并指着快递,似乎想要犬只拿快递。
但狗狗没执行,并且不停后退。
男子突然举起菜刀,追着狗连砍4刀。
砍完狗后,男子再次掰开狗的嘴巴,命令它叼起快递。
可没走两步,宠物犬把快递扔了。男子又踢了狗几脚,最后自己拿着快递,牵着狗离开了。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罗威纳的背上有一条大约10厘米的伤口。
也许是看男子手上有刀,整个过程并没有人上前制止。
据了解,事发后,附近一家宠物店老板小刘买下了受伤的罗威纳,送医救治。
小刘介绍,事情发生在2月11日。男子把受伤的狗带来宠物店,因为小狗一直在流血,因此建议男子把狗带到宠物医院救治,但男子不肯。看着小狗血流不止,小刘决定把狗买下,并立即把狗送去医院治疗。
小刘还称,这不是男子第一次虐狗。“狗还小的时候,就经常见他对狗进行摔打。”据悉,目前小狗伤口已经愈合,被爱心人士领养。
疑似当事人回应:砍狗只因狗咬了鸡
视频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不少人猜测,可能是因犬只不会拿快递,惹怒了主人才遭到这样残忍的施暴,也有不少网友对男子的行为表示谴责。
事情发酵后,一名抖音用户发布视频,称自己是虐狗男子,并在视频中称:“我打也是打我的狗”,“(如果)我有罪,请让法律来制裁我”。
3月1日晚7点46分,该账号又发布了一条视频,配文:给大家纠正一下,狗子会拿快递,之所以砍狗,是因为狗咬死了鸡。
发布视频的账号遭到了众多网友的留言声讨。2日上午,该账号已变成私密账号。
时评
当街砍狗,全国文明城市昆明不能容忍
近日,有网友爆料,昆明一男子当街刀砍自家宠物狗。据网络视频显示,该男子拿着刀具步步紧逼,并对着狗狗连砍数刀,狗的身上出现了明显的伤痕。
此事引发热议,评论中,不少网友对男子当街砍狗的行为表示谴责,“看着太生气了,太残忍了!”也有网友科普,这只狗的品种是罗威纳犬,是烈性犬。“它如果不把你当成它最亲的主人,它咬起你来,我估计你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狗狗是唯一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物,也是唯一可以用金钱买来的爱与忠诚,从你带它回家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了它的全世界。”视频中,狗狗步步后退却也没法躲避的样子,令人心疼。
对于网友的谴责,该男子表示,“我打也是打我的狗,我买的狗,我有罪,请让法律来制裁我,别来烦我。”
确实,狗是个人财产,打骂自己的宠物是私人的事,动物保护法也没有将猫狗等家养宠物列为受保护对象。但是,狗是一个生命体,理应有受到尊重的权利,有不被残忍对待的权利,这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必须承担的责任。更何况,当街砍狗这样血腥的场面,扰乱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全国文明城市昆明不要这样的场景。
狗是人类最密切的伙伴,从古至今就伴随人类的生活生产,产生了无数人与狗之间美好的情感与故事,正因为与人类相随相伴,亲密无间,也产生了无数的纠纷与矛盾。爱狗者将狗当家人,不允许任何对其的伤害;不爱养狗的人畏狗如虎,时常抱怨狗对人的打扰甚至是伤害。狗是一种动物,狗的主人是管理者,任何情况下,履行责任都是由它们的主人来处理。譬如,狗狗获得了上街步行的权利,那主人就需要捡屎,负起维护街道清洁的义务。又或者狗获得了居住的权利,那么主人就必须去领身份证,而且还要注射疫苗,拥有不侵犯他人权利的义务。
养狗人对狗的所有行为负责,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对狗肆意虐待,任人砍杀。
当街砍狗暴露了这个人的无能与凶残,让身而为人的我们不寒而栗。在法学角度上,动物是无法纳入到人类的道德体系中的,也因此无法和人类一样被赋予法学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动物拥有“天赋之权”,即与生俱来的天然获得的权利。作为一个生命体,理应受到生存、不被残忍对待的权利等等,这些权利不是人类社会的道德或者法律所赋予的,而是大自然的法则所赋予的,法则不会白纸黑字的写出来,但它会让你天然的觉得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觉得应该保护动物的原因。自然法则让你天然地觉得应该善待动物,这是对其他物种,对人类,对社会,对整个环境都有益无害的。任何形式,任何手段的保护动物,本质上保护的并不是动物,而是人类本身和我们的社会,动物获得的好处相对来说只是副产品。
砍狗的这位主人,理直气壮地认为可以“任剐任杀”,他人没有权力“多管闲事”。实际上,保护动物的义务并限制相应主体的权利是人类天生就必须具有的本性,豪无人性的残忍杀戮行为违背了人类道德伦理,当然应当受到谴责。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街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与文明社会相去太远,昆明不能容忍。
右耳
来源: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丹)综合8099999、昆明广播电视台
审核:祝小涵
终审:邓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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