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县长直播卖货”
最近一两年,出现了一些包括“县长直播卖货”等在内的“助农”活动。
“助农”活动一直就有,疫情暴发以来,农村春耕生产和一些农产品销售受到一些影响,不止于企业商户,众多市长、县长也纷纷走进直播间,为地方特色农产品站台打call。各种形式的“助农”活动也就多了起来。
这表明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对农民生活,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民的脱贫攻坚非常关注和重视,这是好事情。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助农”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电商平台的“爱心助农项目”。电商平台针对某些地区农产品销路难的问题,与当地政府建立合作帮扶关系,以一对一的方式直接对接合作社和农户,从而减少中间销售环节,将中间环节节省下来的利润留给农户。
电商平台通过庞大的用户群、高效的数字化能力和反馈消费者订单的能力,推动合作帮扶的农户获得收益,让他们放心在农业种植上投入更多的精力,而不需要担心销售问题。
电商平台的“助农”活动,在助推一些地区销售滞销的果蔬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效果。
二是基层组织成立的“爱心助农志愿队”。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不同的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到农村开展助农公益活动。
比如“助农采摘活动”,帮助农民群众采摘西红柿、收捡核桃等农产品。
还有如“春耕爱心助农”公益活动,为贫困户购买农资,解决贫困户的农资短缺问题,减少他们的现金支出,保障他们春耕备耕工作顺利开展。
再如“精准扶贫爱心助农”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为缺少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锄草、育秧、犁地等,切实解决贫困户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些活动一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助农效果,另一方面也是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一种很好的教育形式和联系群众的方式。
三是单位结对帮扶的“助农”活动。这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针对结对帮扶的贫困县或镇村开展的系列助农活动。
主要的助农帮扶方式包括:工会福利购置帮扶,即单位工会福利主要从结对的贫困县或镇村购置;组织单位职工捐资助学和认领贫困户;组织单位职工购置扶贫种植养殖产品等,如某高校职工承包了某贫困村果园的冬枣果品。
四是志愿者组织的“助农”行动。这也是“助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志愿者组织形式多样,既有大学生组织,也有城市公益服务性组织,还有市民自发组织的兴趣爱好小组,助农的形式包括帮助抢收、自购、义卖、宣传、推介、网上销售等。
上述各种形式的“助农”活动,在一定范围,针对具体地区、村镇或农户,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帮扶效果,但是,“助农”活动是一种超越市场的买卖行为,之所以会起到帮扶的效果,是因为帮扶方的“义举”并没有计入成本,或者说由帮扶方承担了一定的组织成本,这种担负成本的行为是不可持续的。
正因如此,“助农”活动只能是局部的、个别的、偶然的、间歇性的行为,不是普遍的市场行为,也就不可能惠及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大部分农户家庭。我们也不可能指望“助农”活动来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和农民的贫困问题。
在业已形成统一的全国农产品市场的条件下,统一的全国市场是将种植农户组织起来的最有效方式,也是农产品流通的最有效方式。此类“助农”活动最有效的方式不是直接帮助农民生产和销售,而是帮助农民获得信息、连通市场、对接需求。在这方面,电商平台和基层组织可以大有作为。
(作者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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