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常务会议:重大项目环评加快审批。
9月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拟开工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情况的汇报及2018年上半年环保重点事项督查落实情况的汇报。
下面挑重要内容解读一下:
(声明:本解读谨代表个人观点,难免有偏颇之处,请读者审慎鉴别!)
【原文】会议指出,环评审批是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激发发展活力与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
1、 项目开工前必须经过环评审批,坚决防止未批先建。这是环境部的底线!
2、坚决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原文】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环评审批服务,助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解读】
各环保主管部门要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要提升至政治高度。
说不定环保局也会催你写报告呢!
【原文】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对年内拟开工重大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时间原则上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
【解读】
以最快速度完成年内计划开工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评估、审查同步进行,在法定审批时间一半以内完成。不出意外的话,不通过率将会大幅度下降,环评未通过导致项目延期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否则主管部门恐怕要承担责任。对于环评单位来说,这是最大的利好,只要能拿到项目,最终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也不要太天真,以为有了一路绿灯,在报告质量上就可以为所欲为,后面还是有附加要求的。
【原文】要妥善处理好环评审批中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既要切实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又要发挥好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指导督促项目优化选址选线,采取优先避让措施;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线性工程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开工前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要加强对地方审批项目的调度和指导,围绕审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依法加快环评审批。
【解读】
1、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指导督促项目优化选址选线,采取优先避让措施。
2、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线性工程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
3、最重要的,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请主管部门协助调度和解决问题,最终使环评合理合法通过审批。不要给主管部门出难题,事前不沟通霸王硬上弓或者偷偷无许可开工,到时候神仙也救不了。
想要补充说明的是,环评一直是环保主管部门与更上级单位之间的博弈。从环保角度讲,环评越严越好,有利于后期监管。但从上面的大基调来看,任何制度都不能阻挡经济发展的快车。这次会议的基调,环保部门基本已退到无路可退的地步,只求保住名义上环评审批一条底线,至于环评报告质量只能阿弥陀佛了。这隐约让人感到有一丝悲壮的色彩,说到底,我国的环保还是要为经济服务。不过,作为环评单位千万不要因此而掉以轻心,以为有了“放管服”金牌就可以不顾报告质量,把环评当成形式。别忘了,环境部还有环评文件年度审核这一法宝,就算开工以后仍可以对环评文件再次审核,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照样可以处罚环评单位,那时候可没有金牌护身,后悔也没用了。所以还是请各环评单位在大干快上的同时适度关注报告质量,以免将来被秋后算账,毕竟环境部在大神面前无能为力,对付小鬼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新闻原文】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9月10日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听取拟开工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情况的汇报及2018年上半年环保重点事项督查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环评审批是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激发发展活力与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环评审批服务,助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对年内拟开工重大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时间原则上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要妥善处理好环评审批中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既要切实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又要发挥好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指导督促项目优化选址选线,采取优先避让措施;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线性工程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开工前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要加强对地方审批项目的调度和指导,围绕审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依法加快环评审批。
会议指出,督促检查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创新督查机制,建立督查台账,加强督查通报,有力促进了重大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从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开展四个专项行动、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做好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按期高质完成。要积极配合国务院大督查,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和督查整改,推动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实和措施见效。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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