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国家医保局4项举措,做好医保参保人员流感防控工作
每年冬春季都是流感高发期,今年流感的阵势也不小,小保已经听闻不少同事好友悉数中招。据中国流感监测网络近期发布的2019年第3周(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20日)发布的数据,我国内地流感活动水平继续上升,正处于2018-2019冬春季流感流行高峰期期。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卫健委相关人员近日表示:总的来看,目前全国流感病毒整体活动水平低于去年同期,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其中南方省份升高趋势趋缓,北方省份已经处于平台期。
然而,马上进入春运,人们开始返乡、走亲访友增多,人群聚集程度增加,增加了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传播机会。在此,小保想提醒大家,近期如果身体有恙,不建议带病上班及出行。如出现疑似流感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到有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尤其需要密切关注出现症状的儿童、老人。
国家医保局一直以来也高度关注这轮流感的发展趋势,积极主动配合开展中流感防治工作。昨日,医保局在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要这个时候义不容辞地承担自己的责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诊时的报销渠道畅通,没有后顾之忧。
其中提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救治的需要,可在入院标准、定点医院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参保患者获得及时救治。在此次流感流行期间,抗流感病毒药物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扎那米韦氯化钠(注射剂)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临时调整为“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
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期我国不少地方流感患者骤增,流感疫情持续蔓延,严重威胁广大参保人员身体健康。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防和控制流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流感防控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有效应对,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作好防治工作。
二、保证参保患者及时救治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救治的需要,可在入院标准、定点医院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参保患者获得及时救治。在此次流感流行期间,抗流感病毒药物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扎那米韦氯化钠(注射剂)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临时调整为“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根据《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修订版)》,重症病例高危人群包括以下几类:
1.年龄<5岁的儿童;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
4.肥胖者[体重指数(BMI)大于30,BMI=体重(kg)/身高(m)2];
5.妊娠期妇女。
三、确保医疗费用及时结算
对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
四、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
在保证参保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要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疫情严重导致统筹基金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报告。
各地在流感防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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